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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任务,增加投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63.35亿元(含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英国国际发展部赠款项目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1.06亿元,占总投资的33.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9.86亿元,占总投资的22%;银行贷款24.11亿元,占总投资的6.6%;自筹资金138.32亿元(含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筹集的现金、实物和投劳折资),占总投资的38.1%。
(一)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5.17亿元,比上年增加10.17亿元,增长了9.7%。同时,继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赠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组织实施了利用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农业科技项目和利用英国政府赠款农村水利改革项目,合计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6.17亿元。此外,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申请亚行贷款以及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二)督促地方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2007年,财政部继续...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任务,增加投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
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63.35亿元(含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英国国际发展部赠款项目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1.06亿元,占总投资的33.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9.86亿元,占总投资的22%;银行贷款24.11亿元,占总投资的6.6%;自筹资金138.32亿元(含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筹集的现金、实物和投劳折资),占总投资的38.1%。
(一)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5.17亿元,比上年增加10.17亿元,增长了9.7%。同时,继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赠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组织实施了利用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农业科技项目和利用英国政府赠款农村水利改革项目,合计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6.17亿元。此外,进一步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申请亚行贷款以及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二)督促地方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2007年,财政部继续推行财政资金配套保障试点办法,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情况看,共实现超额配套1.27亿元,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除在预算内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外,还积极争取将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2007年全国落实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9.86亿元,比上年增加5.71亿元,增长了7.7%。
(三)引导农民、企业、银行等多渠道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采取“一事一议”、“竞争立项”等激励机制,引导项目区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搞开发。同时,继续采取无偿投入与有偿投入相结合、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大力支持产业化经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共吸引银行贷款24.11亿元,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筹集的现金、实物和投劳折资总额138.32亿元,比上年增加9.13亿元,增长了7.1%。
二、突出开发重点,合理确定资金投向
在资金投向上,农业综合开发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大力支持粮食主产区中低产田改造,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07年累计完成总投资(含上年结转资金)355亿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174.6亿元,占49.2%;产业化经营项目176.7亿元,占49.8%;科技示范项目(续建)3.7亿元,占1%。
(一)着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3个粮食主产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9.4亿元,占全部中央财政资金的60.3%。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适当集中资金,不断加大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大县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重点县的扶持力度。二是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2007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72.07亿元,占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资金的94%,累计改造中低产田2488万亩。同时,大幅度提高中低产田改造亩投资标准,平原地区由原来的亩均投资440元提高到528元,丘陵山区由570元提高到684元。三是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2007年,中央财政继续增加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投入,全年共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74亿元,扶持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57个(其中,新建37个),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证。
(二)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一是继续坚持无偿投入与有偿投入相结合的方式。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无偿投入与有偿投入相结合项目资金28.23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256个。二是安排专项贴息资金。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0.79亿元,按照“先贷款,后贴息”的原则,对2006年实施的符合条件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进行贴息,直接吸引约13亿元信贷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三是稳步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按照“只参股、不控股”和“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稳步推进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立项扶持了84个试点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7亿元,直接吸引和带动企业资本、社会资金32.72亿元投入项目建设。
三、实施科学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一)加强培训,提高资金管理工作水平。2007年12月,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培训暨财务工作会议在云南海埂召开。同时,对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系统培训,对2007年决算工作进行了布置,加深了各地对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理解,提升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完善制度,及时收缴中央财政参股资金。为保证国有股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投资参股经营工作,2007年9月,财政部出台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将中央及地方财政国有股权分红收益分别上缴至财政部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开设的中央财政汇激专户和省级财政部门指定账户”。截至2007年12月31日,各地上缴至汇缴专户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参股经营收益共计1416.66万元。
(三)核销呆账,化解财政有偿资金债务风险。2007年初,财政部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对2005~2006年到期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偿资金呆账进行了核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申报呆账项目2807个,申请呆账核销金额8.50亿元,实际核销7.29亿元;中央有关部门共申报呆账项目17个,申请呆账核销金额0.36亿元,实际核销中央部门项目呆账0.35亿元。通过此次呆账核销,实事求是地解决了部分有偿资金债务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缓解了财政有偿资金债务风险。
四、采取积极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完善资金分配办法。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以“综合因素法”为主分配中央财政资金,并修订了分配办法。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增加了粮食总产量因素,并相应调整了部分因素系数;二是完善了与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的工作质量考核体系,结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调整了考核指标;三是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增加了对及时、足额归还有偿资金的省份进行奖励的规定。这一分配办法充分体现了奖优罚劣原则,使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的积极性。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为确保财政资金早下拨,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中央财政加快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基本做到了项目计划一经批复,24小时内办理完毕拨借款文件。同时,加快了中央本级项目资金(主要为有偿资金和投资参股资金)的拨付进度,截至2007年10月11日,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央本级项目资金已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零余额账户全部拨付完毕,比上年提前了三个半月。另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于2007年11月初提前下达了各地区2008年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投资指标,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和编报项目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2007年6至7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16家社会中介机构对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个开发县,进行了以考核资金使用绩效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对竣工项目的验收考评。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共组织了16个验收考评组,累计派出90人次,对北京等10个省级单位以及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进行了验收考评。对于综合性检查和验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 高永珍 楼晨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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