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信息的充分披露。美国的资本市场素以监管严格而著称,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充分的披露。充分不单是披露内容的全面真实,还要求披露的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能出现延误。很多内地企业海外上市后仍保持在国内的经营习惯,例如不严格遵循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缺乏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不充分、不避讳关联交易、与母公司关系不清等,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还有很多企业家因为不愿自己的真实财务情况被外界所了解而故意隐瞒信息,这在美国资本市场上也是不允许的,会造成巨大的诉讼风险。
在上市过程中,主要需要向SEC提供S系列或者F系列表格,S系列表格适用于采用间接方法在美国上市的公司,F系列表格适用于采用直接方法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虽然格式略有不同,但是披露的信息基本相似,包括公司此次上市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在这些表格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关联方交易等信息,充分披露这些信息有助于公司将来摆脱诉讼风险。
在上市后,我国企业需要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公司会计准则(GAAP)按时对外披露各种信息。需特别注意的是,在美国,披露未来预测信息是风险极高的行为,美...
(一)信息的充分披露。美国的资本市场素以监管严格而著称,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充分的披露。充分不单是披露内容的全面真实,还要求披露的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能出现延误。很多内地企业海外上市后仍保持在国内的经营习惯,例如不严格遵循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缺乏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不充分、不避讳关联交易、与母公司关系不清等,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还有很多企业家因为不愿自己的真实财务情况被外界所了解而故意隐瞒信息,这在美国资本市场上也是不允许的,会造成巨大的诉讼风险。
在上市过程中,主要需要向SEC提供S系列或者F系列表格,S系列表格适用于采用间接方法在美国上市的公司,F系列表格适用于采用直接方法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虽然格式略有不同,但是披露的信息基本相似,包括公司此次上市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在这些表格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关联方交易等信息,充分披露这些信息有助于公司将来摆脱诉讼风险。
在上市后,我国企业需要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公司会计准则(GAAP)按时对外披露各种信息。需特别注意的是,在美国,披露未来预测信息是风险极高的行为,美国SEC不允许建立在大量假设基础上的盈利预测,因此应尽量避免在各种信息披露中出现预测数字。此外,公司在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合约、重大经营行为都必须披露,所签合约占公司全年总营业额5%以上或全年的经济损失占全年税后利润5%以上的也必须披露。一些敏感问题若不希望披露,可以和美国SEC沟通,如能说明原因并有确实的证据来支持,经SEC同意后可不予披露。
(二)集团诉讼。在美国股市,如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实,或者财务报表出现问题,又或高管出现问题被证券监管机构调查,都有可能造成股价下跌。假如股票跌幅很大,比如达到5%,就会被提起集团诉讼。自2001年6月中华网被告上美国法庭以来,先后有网易、中国人寿、UT斯达康、中航油、新浪、前程无忧等7家公司遭遇集团诉讼。中国人寿是因为财务违规,UT斯达康、中航油、前程无忧、新浪等则是因为“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重大事实”。为了避免集团诉讼产生的不利影响,到美国上市的企业可以采用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具体做法有:①购买“董事高管保险”,因董事或高管引发集团起诉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②采用稳健的财务制度,很多集团诉讼都是由公司财务问题引发的,采用稳健型的财务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集团诉讼的风险;③建立严格的外部审计制度,防患于未然;④加强内部控制,对高管的股票出售行为加以严格控制,避免违规行为发生;⑤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法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其中,有两个条款需要在美上市的公司或准备赴美上市的企业特别留意:
1.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完全符合萨班斯法案中的有关规定,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样适用。
2.公司管理层和公共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萨班斯法案才刚刚开始实施,因此最为有效的风险防范方法就是按照法案的要求,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聘请独立的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咨询和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席位,独立董事应明确赋予关于公司治理、公司审计、董事提名和薪酬制定等方面的监督权。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6.8 张先治 张晓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