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工作
2006年,国家粮食部门进一步推动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国家粮食局多次派调研组赴黑龙江、湖北等省调研,要求各地实事求是,既不能多认挂账,给国家造成损失,也不能把政策性挂账包袱甩给企业,增加企业负担。同时为加大指导力度,还积极协调国家审计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辽宁、海南、重庆、广西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工作基本完成,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进行了认定。在已认定的政策性挂账中,有96%的挂账已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广东和宁夏还已开始了对政策性挂账进行消化。同时,国家粮食局还多次召开政策性挂账工作座谈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加快促进粮食财务挂账消化和建立今后不再新增挂账机制的具体措施。
二、做好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006年,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修订下发了粮食流转贷款办法和最低收购价粮食贷款办法,深入基层粮食企业调研,及时协调解决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2006年农发行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贷款1387亿元,同比增加409亿元;发放粮食调销贷款331亿元,同比增加182亿元。支持粮食企业收购粮食3139亿斤,同比增加682亿斤,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2476亿斤,同比增加177亿斤。
为积极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2月,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10月,又下发了《关于印发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企业名单的通知》,从各地上报的2687个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审定了1212个作为第一批由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重点支持的企业,在粮食收购、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提供贷款支持,逐步建立起信贷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粮油产业化发展。截至2006年底,农发行共发放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505.53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
三、加强资产监管,妥善安置企业富余职工
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对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国家粮食局积极落实相关财务政策,加强对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改革改制行为,认真做好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工作,禁止借改革之名,将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变相侵吞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指导各地积极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确保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千方百计筹措改革资金,做好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为94.85万人,与粮改初期的1998年底相比,分流职工235.75万人,减员幅度达到71%。1998年至2006年累计安置富余职工再就业114.37万人,占分流职工的49%。
四、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
2006年,配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政策进行研究,增加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达到142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对农民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2006年,我国粮食生产在2004年和2005年增产的基础上,粮食产量达到9949亿斤。
五、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国家粮食局进一步加强粮食行业财会指导,搞好粮食财务信息统计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座谈会等方式,分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盈亏情况,以及粮食财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扭亏增盈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促进扭亏增盈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实行目标考核,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山东、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建立了减亏增盈考核指标和按月通报制度。2006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亏损总额为29.75亿元,比上年减亏67.64亿元,减亏幅度达69.45%;与1998年粮改初期比,减亏328.6亿元,减幅91.7%。亏损额是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12个省(直辖市)实现了盈利,其中北京、江西、山东、湖南4个省(直辖市)实现了全行业盈利。
六、规范行业会计核算
2006年,为配合粮食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接轨,经财政部同意,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对粮食企业所涉及的一些特殊性粮食业务的核算进行了必要补充,督促指导粮食企业在实行新制度、新办法过程中,做到账务不乱,核算规范。同时,还加强了粮食财会队伍建设,委托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举办了4期粮食财会人员培训班,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大中型粮食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粮食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006年,在做好粮食行业财会指导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了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考核办法和内控机制,认真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为推动各项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供稿 邓亦武 罗文娟 马明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