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商务系统财务会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策调研与协调,努力筹措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加强财务管理与核算,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促进了商务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200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3.7%;外贸进出口总额17607亿美元,增长23.8%;实际利用外资671亿美元,增长5.1%;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61亿美元,“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
一、研究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
(一)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9月14日,会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取消了煤炭、天然气、石蜡、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金属陶瓷、部分成品革、氧化汞电池、木炭、枕木等部分“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8%和11%,铜、铝、镍、铅、锌、铂等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纺织品、家具、塑料等退税率由13%降至11%;非机械驱动车及零部件由17%降至13%。
(二)按照促进贸易平衡,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调整部分商品...
2006年,商务系统财务会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政策调研与协调,努力筹措资金,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加强财务管理与核算,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促进了商务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200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3.7%;外贸进出口总额17607亿美元,增长23.8%;实际利用外资671亿美元,增长5.1%;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161亿美元,“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
一、研究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
(一)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9月14日,会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取消了煤炭、天然气、石蜡、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金属陶瓷、部分成品革、氧化汞电池、木炭、枕木等部分“两高一资”商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8%和11%,铜、铝、镍、铅、锌、铂等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纺织品、家具、塑料等退税率由13%降至11%;非机械驱动车及零部件由17%降至13%。
(二)按照促进贸易平衡,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从11月1日起,对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征收5%的出口关税;对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及铁合金初级产品,以及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征收10%的出口关税;对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初级产品征收15%的出口关税。同时,为缓解国内资源能源紧张矛盾,鼓励扩大进口,对煤炭、成品油等资源类产品,尿素、硝酸钾等化肥类产品,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织机械零部件等关键设备及其零部件,以及蓝湿皮革等58个税目商品,降低了进口关税。2006年,商务部还配合财政部从应对贸易摩擦、配合进出口管理、加强相关政策协调等角度,提出2007年关税实施方案意见。
二、加强完善商务促进政策
(一)调整资金使用方向,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2006年,在保持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来源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金支持方向和范围,由原来的以促进外贸发展为主,扩展到内贸、外贸、外资、“走出去”等商务发展的各领域。重点做好科技兴贸、知识产权保护网、商务信息体系建设、品牌万里行、境外经济合作区、东桑西移、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人才强商、减债脱困、万商西进、服务外包、节能降耗等13项重点工程的资金保障工作。出台8个资金管理办法,涵盖了科技兴贸等10项重点工程。此外,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项目申报审核效率。
(二)配合政治经济外交工作,加强涉外政策研究和资金保障。积极参与中非合作论坛8项经贸举措的前期研究和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落实工作。加大对非洲及周边国家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胡锦涛主席在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期间宣布的提供援外人力资源培训、免除部分重债穷国对我债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信贷等措施。合理安排援外预算,继续向标志性建设项目、人力资源培训、紧急救灾等领域倾斜。
(三)推动完善金融外汇保险政策,加大对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展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加大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等商务部重点工程的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针对当前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走出去”业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完善政策性业务信贷主体,推动设立中非发展基金。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06年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政策的通知》,继续对农产品出口信用险给予补贴。加强商务政策与金融货币政策特别是汇率政策、外汇储备使用政策的协调。
三、完善和规范预算财务管理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和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做好商务部财政预算科目的数据转换和新旧科目的衔接过渡。按时完成2006年预算审批、分解和下达工作,以及2007年部门预算编报“一上”工作。
(二)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推进科学规范管理。制订了商务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工作;起草《援外成套项目财务内部暂行规定》等4项援外财务制度;制订《驻外经商机构负责人财务工作交接办法》等7项制度,不断推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资金追踪问效。召开了商务部第一次审计工作会议,在部机关及所属单位、商会范围内开展了200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电子商务中心财务收支审计及部属5家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对商务部驻法国等6个经商机构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此外,还完成了近30个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清算审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为化解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商务部财务司供稿 束珏婷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