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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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国土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理顺国土资源经济关系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运用经济手段参与宏观调控和服务于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一、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参与宏观调控
(一)研究理顺土地收益分配使用关系,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代国务院办公厅起草了《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将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及征地补偿费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并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结构,重点向失地农民和新农村建设倾斜;为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为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真研究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征收范围等问题。
(二)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关系,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会同财政部制定出...
2006年,国土资源部门财务会计工作以理顺国土资源经济关系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运用经济手段参与宏观调控和服务于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一、积极运用经济手段参与宏观调控
(一)研究理顺土地收益分配使用关系,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代国务院办公厅起草了《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将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及征地补偿费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并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结构,重点向失地农民和新农村建设倾斜;为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为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真研究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征收范围等问题。
(二)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关系,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会同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出台了《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支持矿山企业深化有偿取得制度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对国家出资形成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一律实行有偿取得,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管理;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了《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中央、地方、企业的分配关系;会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生态成本,保障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三)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落实有关配套政策。为建立矿产勘查投入新机制,会同财政部出台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中央地勘基金试点项目,落实了2006年第一批地勘基金试点项目预算;研究起草《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率试行浮动费率制度的实施方案》;商财政部同意,印发了《关于重申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勘查支出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积极组织落实资金,保障需求
(一)强化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保障国家资源权益。在收入方面,加强征收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通过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国土资源各项专项收人大幅增长。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较2005年增长了136.6%;矿产资源补偿费全国征收入库收入较2005年增长了34.9%;两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央收入较2005年增长了64.3%。
(二)优化专项支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审查,并在国土资源部外网和国土资源报公示合格项目;会同财政部完成2006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预算及审查工作;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使用方式进行了改革。
(三)积极落实部门预算,保障了重大专项的工作经费。2006年落实财政拨款预算29亿元,较2005年有较大增幅。国土资源调查、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程等专项经费的落实,保证了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的开展和重大国家专项的实施。2006年,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取得重要进展;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主体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取得了重要成果;雅鲁藏布江、西南三江等成矿区带的矿产远景调查和重要资源潜力评价又有新的进展。
三、适应财政改革要求,深化部门财务管理
(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管理,做好行政机关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树立绩效预算理念,优化项目结构,整合项目数量;二是完善项目预算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库,及时将论证合格的项目录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申报预算时择优提取;三是开展国土资源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研究,建立项目绩效考核对预算编制的反馈机制;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组织完成了2006年部门预算按新科目进行数据转换工作。
(二)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采购各环节应遵循的原则、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二是建立了随机选定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机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采取随机的方式选定了国土资源部2006年集中采购的委托代理机构;三是完成了所属单位2006年各类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和批复工作。
(三)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按期完成了各项资金的对账和结余资金的核实;根据部门预算和各单位实际,明确了2006年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支付范围,并组织编报、落实了2006年度分月用款计划,及时办理各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申领,进一步加强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适时监控。就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关情况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进行了专题探讨。
四、规范财务行为,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一)加强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针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企业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为进一步摸清所属单位对外投资状况,了解所属单位投资设立企业(公司)管理的有关情况,开展了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的调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登记、转让管理,严格各项审批程序,规范批复,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布署,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准备工作。
(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针对所属单位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以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管理。对1998年以来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三)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国土资源大调查经费专项效益审计工作。按照《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布置开展了所属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提高了各单位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四)组织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按照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审核、汇总、编报了2005年度部门决算、企业决算、基建决算和国有资产统计财务报表,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详细分析,汇编成册,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企业决算编报获财政部通报表扬,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被财政部评为一等奖。
(五)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除完善土地、矿产收益分配机制和有关配套法规外,还制定出台了《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利于长效机制的制度,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
(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完善了所属单位会计人员信息库。开展了依法理财、预决算编制、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收付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开展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供稿 邱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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