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一、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促进业务工作发展
2006年司法行政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比2005年增长11%,其中:中央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21%;省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17%;地市级单位比2005年减少7%;县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7%。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了《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对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的发展作出规划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解决“三农”工作中的涉法问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面不断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国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比2005年增长25.6%。
各地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监狱劳教工作首位,狠抓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等四项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监狱系统在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增大的情况下确保了持续安全稳定,截至2006年10月份,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省份未发生狱内重大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所内发案率为...
一、经费保障水平提高,促进业务工作发展
2006年司法行政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比2005年增长11%,其中:中央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21%;省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17%;地市级单位比2005年减少7%;县级单位比2005年增长7%。
2006年,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了《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规划纲要》,对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的发展作出规划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解决“三农”工作中的涉法问题,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面不断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国各类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比2005年增长25.6%。
各地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监狱劳教工作首位,狠抓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等四项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监狱系统在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增大的情况下确保了持续安全稳定,截至2006年10月份,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省份未发生狱内重大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所内发案率为零,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四无”,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有了新提高,劳教戒毒和对“法轮功”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调解领域进一步拓宽,调解质量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4.3万个,调解人员498万人,2006年调处各类纠纷462.8万件,调解成功率92.2%,防止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死亡2.23万人。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依法辩护,严格对涉黑涉恶罪犯的管理、改造。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加强了对律师代理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司法部会同中宣部研究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四五”普法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五五”普法规划。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布置。司法部成立了“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各地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六进”活动正式启动,“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召开第七次计财装备工作会议
2006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七次计财装备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陈训秋副部长代表司法部党组讲话,司法部计财装备司司长杜茂作了工作报告,各地司法厅(局)主管领导和计财装备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对计财装备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树立计财装备工作的大局观,计财装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一定要放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全局中研究工作,不能就计财讲计财;二是要树立依法理财的意识,计财装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三是要树立项目意识,以项目经费带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水平的提高;四是要树立主动保障意识,主动研究业务工作,把握业务工作发展状况,主动为业务工作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三、制定基层机关公用经费标准
按照司法部党组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要求,在开展专题调研和各省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司法部计财装备司起草了《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4月份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会议上,组织各地司法厅(局)计财装备处长就《意见》进行了讨论,在充分吸收各地意见的基础上,6月将《意见》送财政部。财政部与司法部就《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于10月份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意见》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求各地在2007年6月30日前制定下发本地区经费保障标准。《意见》的下发对于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意见》下发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财政部门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很多地区开展了调研活动,初步掌握了本地区经费保障的现状,为具体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四、加强中央补助专款的管理
2006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司法行政专款数额有了较大幅度增长,财政部共下达司法行政中央补助专款24000万元,其中:中央司法行政补助专款9000万元(含维修专款3000万元,装备专款6000万元),司法所装备专款1亿元,法律援助办案补助50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管理,提高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效益,财政部2006年10月重新制定下发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司法部向各地司法厅(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厅(局)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项目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和节约有效使用。
五、加强办公用房建设的协调、指导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决定》要求,司法部同国家发改委商讨了司法所建设五年规划及分年度计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落实了司法所建设2005年、2006年投资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设项目10044个,落实建设资金70005.9万元。财政部安排了1亿元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用于司法所装备配备。为规范司法所建设、制定司法所建设标准,司法部召开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外观设计方案评审座谈会,设计了七套司法所办公用房外观设计方案,分发各地司法厅(局)作参考。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建设项目稽察情况的通报,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基层建设项目进行规范,进行自查自纠。截止2006年底,中西部地区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8202个,东部地区新建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立项1065个,完成774个,总体看,全国司法所建设进展顺利。新建办公用房为司法所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条件,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周永才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