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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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民族事务规划财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为指导,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开拓创新,保证和促进了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一、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2006年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衔接征求意见,对规划文本、编制说明等相关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为了更加有利于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参与民族工作,对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推动民族工作部门职能转变产生重大作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请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和文化部进行联合会签后上报国务院审批发布。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被列入《国务院2006年专项规划审批计划》。
(二)圆满完成国家民委“十五”总结工作。在机关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国家民委“十五”期间工作总结》,全面反映了国家民委“十五”期间的发展成就,结合委属各单位“十五”期间工作总结,形成了全委系统的《国家民委“十五”总结文件汇编》。在机关各部门和委属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编制了《国家民委“十五”成就画册》,通过文字专题和丰富、翔实的图片资料,全方位多...
2006年,民族事务规划财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为指导,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开拓创新,保证和促进了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一、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展。2006年编制工作主要完成与各部委及地方政府衔接征求意见,对规划文本、编制说明等相关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为了更加有利于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参与民族工作,对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推动民族工作部门职能转变产生重大作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请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和文化部进行联合会签后上报国务院审批发布。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已被列入《国务院2006年专项规划审批计划》。
(二)圆满完成国家民委“十五”总结工作。在机关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国家民委“十五”期间工作总结》,全面反映了国家民委“十五”期间的发展成就,结合委属各单位“十五”期间工作总结,形成了全委系统的《国家民委“十五”总结文件汇编》。在机关各部门和委属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编制了《国家民委“十五”成就画册》,通过文字专题和丰富、翔实的图片资料,全方位多角度体现了国家民委“十五”期间的工作全貌。
(三)编制国家民委“十一五”规划。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对规划定位等核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组织力量编写大纲和起草规划文本,反复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二、拓宽渠道,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一)保持财政预算稳步增长。2006年实现部门预算13.5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增幅较大,落实了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二期工程等一批主要基本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教育事业费增长9.9%,大大高于其他普通高校的增幅,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文化事业费在其他部委零增长的情况下,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同时,落实了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预算;落实了中央代表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赠送电化教育设备经费1亿元。
(二)落实基本建设重点项目。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综合楼和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民族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交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评审,进入了国家发改委的评审程序。中央民族大学文科教学楼工程正式竣工,主教学楼改造工程、理科教学楼工程进展顺利,新校区选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继续加强对西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的服务指导,同时协助委属院校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专家评审工作。积极协助中国民族报社完成北京民族印刷厂搬迁等工作,协调“三社”危房改造纳入国管局统一计划。
(三)拓宽委系统事业发展筹资渠道。落实《国家民委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推进与国家开发银行的金融合作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力求通过全方位依托国家开发性金融的政策优势,不断拓宽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针对委属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家民委直属单位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民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的指导意见》,不断规范金融合作行为,将合作协议落到实处。认真履行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与开发银行就金融合作的具体形式、内容、项目、优惠政策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针对委属院校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正式向国家开发行推荐申贷项目。
(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结合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走访有关部委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深入委属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召开京内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座谈会,举办全委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培训班,不断完善委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深入委属院校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专题讲座,宣传《政府采购法》,组织委系统京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国管局举办的政府采购培训班,进一步规范系统政府采购工作。
三、深入研究,稳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
(一)积极开展改革的宣传、培训工作。为促使全委系统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有关情况,通过相关信息载体和召开的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对改革的背景和任务进行大力宣传,取得较好效果。为使系统财务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新的科目设置,举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培训班,制发新旧科目对照表,制定了2006~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并将有关材料制成讲义发布。
(二)认真做好各项改革的基础性工作。部门预算批复后,组织委属各预算单位,按照新科目对2006年预算进行科目转换上报工作,分单位、分科目对旧科目预算执行数据进行逐条转换。为了做好衔接,财政部要求2007年部门预算需按照新、旧科目分别编制,相应增加了很大工作量,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委属各单位克服了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按时保质完成了任务。
四、协调配合,直接参与重大工作事项
(一)积极做好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后勤保障工作。为确保会演的顺利进行,规划财务部门集中主要力量,与办公厅、机关服务局等有关部门,组建文艺会演的后勤保障部,承担会演后勤保障工作任务。一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整体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会演活动的整体安排,制定后勤保障部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案,加强与会演其他各部的沟通、协调、配合,同时有效理顺后勤保障部内部关系,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会演驻地、餐饮、住宿、交通以及医疗票务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做好会演预算的编制、落实和支出管理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制会演预算,保障会演涉及的各项支出均纳入预算。多次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会演财政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召开协调会议下达预算,同时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按劳付酬的原则发放劳务补助,为今后类似大型活动的劳务补助分配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三是做好会演设备用品的保障工作。坚持集中采购、统一调拨的原则购置和管理汇演办公设备及用品,在会演结束后将购置的全部办公设备移交办公厅统一登记入账、调拨分配,确保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率。
(二)配合监督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部署,配合驻委监察局开展贯彻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整治活动。布置各单位对商业贿赂进行严格自查,会同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根据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和《建议纠正函》,积极落实整改。及时召开委系统工作会议,通报审计有关情况,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强改进预算执行工作。配合财政部对民委部分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针对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所指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委津贴补贴改革工作。根据《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中央纪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2006年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与人事司、办公厅、机关服务局共同研究制定国家民委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在充分分析机关现有津贴补贴项目、资金来源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民委规范津贴补贴资金解决方案,切实做好国家民委津贴补贴改革实施工作。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规划财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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