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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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支持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求真务实,狠抓政策落实和研究,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和宣传交流工作,农业财政财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一)较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2006年,各级财政支持“三农”投入都有较大增长。中央财政2006年用于“三农”的资金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增量和增幅均高于2005年。全国有将近20个省区市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超过20%。
(二)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2006年,各级财政大幅增加投入力度、完善资金兑付机制,着力做好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6亿元、测土配方施肥资金5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亿元、3亿元、3亿元。为支持春耕春播工作,财政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于3月初即向各地预拨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测土配方施肥等专项资金47.1亿元,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需要。通过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全国6600多万户农民受益,粮食播种面积连续3年恢复性增长;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增加了农机购...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支持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求真务实,狠抓政策落实和研究,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和宣传交流工作,农业财政财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一)较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2006年,各级财政支持“三农”投入都有较大增长。中央财政2006年用于“三农”的资金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增量和增幅均高于2005年。全国有将近20个省区市财政用于“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超过20%。
(二)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2006年,各级财政大幅增加投入力度、完善资金兑付机制,着力做好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6亿元、测土配方施肥资金5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亿元、3亿元、3亿元。为支持春耕春播工作,财政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于3月初即向各地预拨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测土配方施肥等专项资金47.1亿元,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需要。通过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全国6600多万户农民受益,粮食播种面积连续3年恢复性增长;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投入总量近11亿元,比上年增长33%,拉动农民投入45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30多万台(套),受益农民40多万户;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项目县节本增效总额61亿元,粮食单产平均增长5~10%,亩均节本增效34元。为提高奶牛良种率和牛奶产量及品质,中央财政新增奶牛良种补贴资金1亿元,对178个县347万头奶牛给予良种补贴。
(三)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亿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一是扩大了培训规模。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性任务350万人,比上年增加了70万人。二是提高了补助标准。由2005年人均143元提高到171元,增加了28元,其中西部地区提高到人均180~200元。此外,还会同农业部启动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安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资金1亿元,在全国300个县、10000个村开展培训工作,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200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为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财政部对2003~200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结果表明,通过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水平得到提升,农业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业竞争力大幅提高,加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
(五)积极支持防灾抗灾。一是突出防汛抗旱支持重点。2006年,中央财政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资金14.35亿元。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的同时,注意突出重点,集中支持受灾面积广、灾害持续时间长、灾害损失大的地区的防灾救灾工作。其中安排抗台救灾资金2.8亿元,重点支持福建、浙江等省遭受台风侵袭的省(自治区)防汛抢险及水毁水利工程应急修复;安排抗旱经费6.07亿元,重点支持四川、重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抗旱救灾。二是支持农业生产救灾。针对我国2006年气候多变的因素以及各地出现的蝗虫、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林业有害生物等重大病虫灾害,中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7.7亿元,减轻了因灾损失。三是完善动物防疫支持政策。为进一步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中央财政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共安排20.2亿元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对全国饲养的畜禽全部进行强制免疫,对因强制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助,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的消毒无害化处理、边境隔离带建设等支出予以适当支持。考虑到家禽业还没有完全走出困境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主动听取有关部门和生产企业意见,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延长到2006年12月31日。四是支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2006年森林火灾的频繁发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回良玉等中央领导先后60多次批示,要求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森林火情,中央财政紧急拨付森林防火经费2.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突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按照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有关要求,财政部门正确判断支农资金面临的复杂形势,积极探索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2006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认识,明确了支农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支农资金整合的方法和步骤、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配套措施,提出了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几点要求。5月,财政部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用以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同时,敦促地方财政部门抓紧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共在全国选择162个县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为了探索引导以县为主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中央财政集中了一部分专项资金,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26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10~11月份,财政部组织力量对2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试点县的试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在试点过程中,各地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依托,主动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积极创新,探索和发掘出了一些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2006年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所取得的成效已初步显现。主要体现在提高和统一了各方面对整合支农资金的认识,创新了财政支农机制,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了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逐步形成了支农资金管理的新局面。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一)探索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一是提高中西部补助比例。按照“重点支持产粮地区,适当照顾西部地区”的原则,中央财政将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由15%提高到不超过30%。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在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民办公助”改革思路的同时,中央财政适当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对各省申报项目资金总额实行指标控制管理和备案管理等改革措施。三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中央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四是编制完成十年建设规划。财政部配合水利部编制完成了《2006~2015年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强化了工程建设的科学性。
(二)创新财政扶贫机制。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37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2006年财政扶贫工作重点是加大创新扶贫模式、推进改革试点的力度。一是扩大到户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改革试点。中央财政将到户扶贫贷款贴息改革扩大到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是开展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财政贴息下放试点。将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全部下划到省,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发放产业扶贫贷款,并自主确定贴息资金结算方式。三是继续推行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奖补资金”试点。将部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奖补资金”,用于贫困户贷款的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奖励。四是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中央财政通过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在部分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管、民用,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以缓解贫困农民发展所需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完善支持林业各项政策。一是完善退耕还林政策。2006年2月,财政部向国务院报送了《财政部关于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的请示》,提出了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国务院办公厅将此意见批转国家发改委、国务院西部办等部门,结合退耕还林“十一五”规划和政策调整,统筹研究。二是落实天保工程政策。为帮助解决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经请示国务院同意,从2006年起,在天保工程实施期间,中央财政对森工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基本保险,以及混岗职工和进入再就业中心协议期满下岗职工安置给予适当补助。2006年预算安排补助资金21.84亿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三是积极支持林业各项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森林公安编制和经费落实,协助做好林业公检法管理体制改革。
(四)继续实施水管单位体制改革。2006年,在总结2005年水利部46个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配合水利部拟定了《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在水利部141个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面施行。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魏维 王瑶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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