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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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对教科文事业的资金保障程度,优化财政教科文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教科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教科文财政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科文经费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支出、文体广播事业费)5984.65亿元,比2005年增加933.89亿元,增长18.49%。其中:教育支出4708.19亿元,比2005年增加733.89亿元,增长18.47%;科学支出448.74亿元,比2005年增加75.6亿元,增长20.36%;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27.72亿元,比2005年增加124.4亿元,增长17.69%。
(一)进一步完善了教科文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了教育支出增长与财政决算经常性收入增长挂钩的投入保障机制、科技支出增长与预算超收分配挂钩的投入保障机制。
(二)优化了投入结构。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99.2亿元,比上年增加93.2亿元,增长87.9%。文化投入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文体广经费用于农村2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占当年新增补助地方文化支出的87%。科学投入...
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对教科文事业的资金保障程度,优化财政教科文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教科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教科文财政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科文经费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支出、文体广播事业费)5984.65亿元,比2005年增加933.89亿元,增长18.49%。其中:教育支出4708.19亿元,比2005年增加733.89亿元,增长18.47%;科学支出448.74亿元,比2005年增加75.6亿元,增长20.36%;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27.72亿元,比2005年增加124.4亿元,增长17.69%。
(一)进一步完善了教科文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了教育支出增长与财政决算经常性收入增长挂钩的投入保障机制、科技支出增长与预算超收分配挂钩的投入保障机制。
(二)优化了投入结构。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99.2亿元,比上年增加93.2亿元,增长87.9%。文化投入进一步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文体广经费用于农村28.4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占当年新增补助地方文化支出的87%。科学投入方面更加注重调整结构,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逐步扭转竞争性科研课题经费比重偏大的情况,使财政科技经费更加符合科技工作需要和科研工作规律。2006年,中央财政新设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增加了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和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经费,加大了对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力度。
二、教科文公共服务向农村和困难群体倾斜
(一)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西部地区和中部12个试点县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政策全部落实到位,500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西部地区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中部12个试点县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70元,初中生减负232元;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也主动实施了改革。农村中小学实现了正常运转,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面启动,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明显规范。2006年,全国共落实资金3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落实资金150亿元,地方财政共落实资金211亿元。二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从2006年开始,财政部与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共同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2006年设岗县(区)达到260个,其中“两基”攻坚县为169个,占65%,共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6325名。中央财政按每名特岗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据实安排补助资金2.45亿元。三是启动“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为切实保障农村中小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财政部和教育部、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以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的试点工作。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亿元,在河北、福建、陕西等10省开展试点。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一是逐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加大助学贷款工作力度。2004年6月到2006年年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205.9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82.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92.3万人,已审批合同金额252.7亿元。为此,全国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6.7亿元,支付贴息10亿元;全国核定安排风险补偿金6.6亿元,支付风险补偿金3.2亿元。为推动地方高校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5亿元。同时,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还款负担,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出台了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办法。二是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资助约80万名学生。主要资助对象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特别是孤残、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等。三是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2006年,除实现西部地区和中部试点地区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外,中央财政还安排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27.8亿元,惠及学生3730万人;地方财政安排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19.46亿元,惠及学生780万人。
(三)启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继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一是启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通过实施这一计划,着力引导、培养农民开展科学、文明和健康的生产和生活。该计划按照“以点带面,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活跃在农村第一线的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进行以奖代补。2006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有力促进了科普惠农兴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继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2006年,对该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在遴选项目和安排资金方面采取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同时分别进行的方式。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在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有效缓解县乡财力困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一是推进新一轮“村村通”工程。为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所有通电的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使广大农村地区可以收听、收看到广播和电视节目的目标,财政部会同广电总局研究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加强全国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安排2006年村村通工程(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经费5亿元,确保2006年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试点。2006年,财政部会同广电总局组织实施了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暨数字化放映试点。经测算,试点的八省区共需资金11549万元,中央财政负担6881万元,主要用于试点地区为农村提供片源的卫星接收设备购置、农村电影的数字化流动放映的数字放映机和1村1月免费看1场电影的农村放映场次补贴。三是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2006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12个中西部省份配备流动舞台车。截至2006年底,共为24个中、西部省份配备了流动舞台车,预计可为333个基层剧团每团配送一辆。同时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继续实施“送书下乡”工程,直接配送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村文化站(室)。四是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自办文化等给予奖励。2006年安排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6119万元,根据省文体广播事业费占当年省财政支出比例、省级用于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人均规模等指标,在中西部地区间进行测算、排名,从中选出10个省予以奖励。五是加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6年在中西部地区选择100个县进行试点,安排试点经费7934万元。依托县级图书馆,进行县级分中心建设,形成县对乡的辐射网络。
(五)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全面推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6年已在全国范围推行奖励扶助制度,中央财政为此拨付奖励资金4.74亿元,惠及目标对象185万人。二是做好新一阶段“少生快富”工程。在内蒙古、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等西部地区,对符合生育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孩但自愿放弃生育三孩,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中央财政按照80%的比例负担经费,2006年安排预算1.73亿元。
三、为做大经济财政蛋糕提供支撑
(一)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一是实施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支持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二是做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2006年共安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了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建筑技术、汽车维修等专业,兼顾生物制药、园艺、护理、煤矿安全等专业。同时,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和技工学校也纳入支持范围。三是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计划到2010年,培训1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培训3万名,省级培训12万名;支持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基地开发100个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方案、课程和教材;在全国设立10000个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岗位。
(二)支持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一是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引导高等教育走内涵发展之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在“十一五”期间的总预算为25亿元左右,2006年根据工程的推进情况安排经费1亿元,启动了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等六个项目。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努力建设一流大学和重点学科。继续支持“985工程”和“211工程”。2006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985工程”和“211工程”专项资金45亿元和3亿元;启动“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试点。逐步对一些非“985”学校中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等重点领域和优势学科进行支持。2006年,选择行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五所大学,共安排建设经费1.5亿元。三是支持高等学校改善基础办学条件。安排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22.1亿元,用于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以及仪器设备购置。同时,安排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20亿元。
(三)积极贯彻《规划纲要》,大力支持自主创新。一是积极参与《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为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国务院决定制订《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共60条,其中40条与财政工作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99项,其中财政部牵头或会同国税总局牵头的有25项。2006年,配套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发布,财政部牵头的实施细则大部分已经完成。二是较大幅度增加科技经费投入。2006,中央财政安排的科技经费预算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在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大幅增长的带动下,很多地方的科技经费也大幅增长。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明确了财政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总体思路;在安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时充分体现产学研结合;成立部际协调小组和课题组。四是参加16个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结合财政管理,提出政策建议和具体的措施,促进了有关重大专项方案的顺利制订。
(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财政部牵头研究起草的《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优秀动漫原创产品的创作生产、民族民间动漫素材库建设、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立等我国动漫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地方财政部门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我国动漫原创和打造成熟产业链。
四、促进教科文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一是提出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基本思路。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财政部、科技部起草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科技经费管理的思路和原则,即建立保障机制,完善财税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强化财务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主要内容是: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加强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军民之间的统筹协调,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将中央科技投入分为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经费、科研机构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科技条件建设经费等五类,实行分类管理。健全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根据不同科研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的立项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逐步推行网上评审,积极实施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减少重复申报、重复立项等现象。强化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逐步建立应用型科研项目绩效考评制度等。二是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建立新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财政部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修订了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承担了相应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改进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突出与《规划纲要》的衔接,明确各科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科学的立项和项目的绩效;提高科研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管理的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建立规范、健全的项目科学数据和科技报告档案等。
(二)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一是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转换机制。中央财政采取“花钱买机制”的办法,为国家图书馆等9家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共支付了1.8亿元的改革成本并制定了相关政策。二是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财政部会同中宣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就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相关税收优惠、促进电影事业发展、加大对宣传文化事业投入、健全管理制度、鼓励捐赠等作出了规定。三是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代拟稿)》,围绕解答“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明确了财政部门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
(三)强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标志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此外,印发了《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将中央级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资产价值8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单项价值800万元以下的资产使用事项(含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暂授权主管部门审批,报财政部备案。对800万元以上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审批。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 李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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