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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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国家预算会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政管理改革,逐步修订完善相关预算会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政府会计研究工作,加强账户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防范,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决算编审工作,有效保证了预算执行控制和决算信息质量。
一、修订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2006年国家财政管理领域实施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多项改革。为满足这些改革对预算会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出台了以下几项制度:
(一)制发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扩大了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涵盖范围,全口径地反映政府预算内、预算外和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改变了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结构。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这对预算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对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行政单位会...
2006年,国家预算会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政管理改革,逐步修订完善相关预算会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政府会计研究工作,加强账户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防范,夯实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决算编审工作,有效保证了预算执行控制和决算信息质量。
一、修订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2006年国家财政管理领域实施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多项改革。为满足这些改革对预算会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及时研究出台了以下几项制度:
(一)制发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扩大了政府预算收支分类涵盖范围,全口径地反映政府预算内、预算外和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改变了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结构。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这对预算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对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科目设置进行了相应调整,明确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的一级会计科目进行了增减变动。取消了净资产类“专项预算外资金结余”、“一般预算外资金结余”、“乡统筹资金结余”科目;收入类“专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预算外资金收入”、“乡统筹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支出类“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乡统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增设了“预算外结余”、“一般预算外收入”和“一般预算外支出”三个科目。二是对上述四个会计制度中的收支类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按新政府收支科目分类体系进行相应设置。
(二)制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到位,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及时、准确支付到收款人及用款单位,研究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制度办法。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部门的支付流程发生较大变化。中央专项资金通过财政部拨付下达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具体做法包括省级实行政府采购的免费教科书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直接支付、县级财政对学校的直接支付等。与此相适应,要求相应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为此,制定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明确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省级财政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地市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县级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等相关各方的账务处理。
(三)制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2006年,随着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逐步深入,为配合预算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改革需要,研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会计核算办法。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增设三个负债类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用于全面准确核算与反映单位向职工个人发放的工资津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情况,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对工资津补贴等个人收入项目的会计核算,保证了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
(一)开展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工作。针对各地方财政反映的资金专户过多、资金管理分散等问题,制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新增财政资金专户的设置审批程序,提出了对各类财政资金专户进行归并的具体要求,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的档案管理制度及财政资金专户的年度报告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完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解决账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发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了预算单位在除国有银行、国有控股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设账户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可以开设经营性资金账户;规定了预算单位成立的资金集中核算机构、其所属结算成员单位、企业集团公司下设的财务公司,可以开设相关结算账户;规定预算单位所属医院及所属符合条件的门诊部可以开设一个相关账户;规定预算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资金,符合政策的可以开设相关账户。《通知》下发后,解决了一直困扰中央预算单位的一些问题,受到普遍欢迎。
(三)重视协调解决零余额账户问题。零余额账户是制度创新的产物,作为额度结算类账户,其与现行人民币存款结算账户有很大的区别,科学合理地对其定位,对于下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至关重要。由于目前零余额账户定位问题没能解决,致使银行账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工作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运行以后,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地方机构和商业银行等反映出很多问题。针对中国人民银行未将零余额账户纳入《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带来的一系列管理和操作问题,就双方改进零余额账户管理和中国人民银行修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等提出了解决意见,并及时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
(四)研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问题。为了进一步清理规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在借鉴地方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区分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将除住房类资金以外的其他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历年滚存结余、各种专项资金、有关部门的横向拨款等,全部转入在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性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分账核算,单位原基本存款账户和除住房类账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财政性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均予以撤销。此外,批准预算单位开立一个往来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以核算各种往来资金。
三、继续加强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
(一)认真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资金安全防控意识。针对近年来个别财政部门出现的资金安全问题,及时制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级财政资金管理,避免资金安全问题发生。按照《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岗位分工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内部制约和监督的安全防控机制,切实做到印鉴保管与拨款操作环节相分离,相制约,从制度上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不断提高资金调度管理效率。加强对近几年中央对地方资金调度情况的分析,认真核定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进一步提高中央补助地方资金测算、调度的准确性和可预见性,确保重点资金及时均衡拨付。
(三)认真做好总预算会计日常核算工作。完善总会计岗位责任制,增加会计凭证制作复核岗位,强化复核岗位职责,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各类财政资金日常会计核算等工作的有序、准确、及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账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总预算会计账的真实性、完整性。
此外,组织召开全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座谈会,积极研究预算会计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决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继续做好财政总决算管理工作,构建新的财政总决算报表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财政总决算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及时完成了2005年地方财政总决算的汇审,以及中央财政初步决算的编报,为全国人大审议决算提供数据背景资料。二是汇编《全国地方财政统计资料》和《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并下发全国各省市财政部门参阅。三是完善2006年财政总决算报表。考虑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即,2006年的财政总决算报表遵循“体系不变,格式微调”的原则,在体系结构、报表内容和数据口径等方面保持了基本稳定,只对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衔接关系作了适当调整。四是发布《财政部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提出了2006年度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国财政决算工作会议,对2006年财政决算编审工作进行布置。五是组织力量集中汇总编撰2001—2004年国家财政总决算。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新的财政总决算报表体系设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深入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报表体系框架,即由原来的纸质报表改为数据库结构的录入表、决算表和分析表三大部分;各级财政向上级报送决算时,一并报送下辖各级的决算,形成涵盖中央、省、地、县的立体化数据库。
(二)创造性地做好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一是研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调整了决算编审工作流程,加大审核力度,提高决算质量和工作效率,将部门决算工作程序由以往的“先汇后审”调整为“先审后汇”,即先由财政部业务司审核分管部门决算,签署审核意见并督促分管部门按审核意见调整决算,再由财政部国库司组织决算集中会审,进一步理顺了决算工作中业务司、国库司、中央部门三者的工作关系,减少了工作的交叉和重复。同时,还规范了部门决算批复程序和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三是加强了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编印了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料和分析资料,比2004年度提前两个月完成,取得较大进展。
五、稳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工作
(一)适应相关财政管理改革需求,研究改革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思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后,需要反映全口径的预算执行信息,一方面对统一反映预算内外资金运行情况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也为统一预算内外资金会计核算方法创造了条件。为此,起草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合并方案,提出了以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主体,以《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会计核算制度》为补充,主要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设置进行相应的增减变动的合并思路。
(二)继续深入研究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管理情况。一是举办政府会计改革国际研讨会,邀请美国、法国政府会计专家以及国内专家参加研讨,了解美国、法国政府会计制度建设、政府会计管理机构设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相关会计实务操作,以及政府会计未来发展等情况,结合我国预算会计管理现状,充分交流研讨了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思路,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二是组织政府会计培训班、考察团,分别赴英国、法国、匈牙利学习了解其政府会计管理的具体做法与经验。三是及时跟踪了解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研究动态及最新研究成果。
(三)认真开展政府会计课题研究工作,完成了《我国政府会计战略框架问题研究报告》。在充分收集掌握国内外政府会计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研究分析了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政统计、国民账户体系等概念之间的异同,国际上实行政府会计的背景及成因、基本做法及主要特点。借鉴国际政府会计改革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战略框架的总体设想,并对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及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构建,以及我国推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具体实施步骤及相关配套措施提出了设想。此外,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和各级财政预算会计管理部门也积极开展了政府会计研究工作。
(财政部国库司供稿 王东伟 陈璐璐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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