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深圳乾嘉德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喜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对主任会计师吴光影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罚,并对合伙人李锋、注册会计师田洪斌分别予以暂停执业1年和警告处罚。这是财政部收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能后,首次作出撤销会计师事务所和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4年6月至8月,根据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的线索,财政部组织湖北专员办对中喜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中喜所是一家仅有16名注册会计师的合伙事务所。该所内部管理混乱、质量控制薄弱,盲目扩张业务,从2003年1月1日到2004年5月31日间共出具了4098份审计报告,也就是每名注册会计师平均每天出具1份报告,严重超出了该所的执业能力。抽查中喜所的41份审计报告发现,该所任意减少审计程序,甚至未履行基本审计程序,除审计工作底稿未有效履行逐级复核外,36份审计报告未制定审计计划,16份审计报告未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10份审计报告未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也未执行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检查组根据抽查工作底稿发现的线索,对部分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中喜所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其中:(1)中喜所对深圳市某墙体发展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直接依据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资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披露该公司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虚增利润、掩盖亏损的问题。(2)中喜所对深圳市某通信技术公司200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明知股东抽走注册资金418万元并在未附相关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将该笔资金挂“其他应收款”科目而未予以指明;对该公司2002年度、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未对该公司将上述“其他应收款”转入虚拟的长期待摊费用提出审计调整意见;对该公司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会计报表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05年7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第十一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公布了对深圳中喜等8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23名注册会计师的处理处罚结果,引起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财政部门的严格监管和依法处罚对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起到了有效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净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环境,有利于保护大多数恪守诚信和谨慎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促进和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王东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