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CAPA理事会第66次会议于11月9日至10日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CAPA理事会成员组织代表及部分国际和地区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上一次理事会(2005年5月在中国杭州召开)的会议纪要。CAPA主席罗宾·哈丁先生向理事会报告了CAPA自上一次理事会会议以来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参加活动的情况,各成员组织代表就各国行业近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做了简要陈述。
会议讨论通过了上一次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讨论了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及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预算。
会议讨论了由亚行Kathleen Moktqn提出的拟就“CAPA成员组织促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问题”进行研究的报告。会议临时动议成立了“国际准则趋同特别工作小组(ECItask force)”,其工作职责是负责采用适当的措施,帮助CAPA成员解决在国际趋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CA-PA副主席、Geoffrey Brayshaw(澳大利亚)、Winnie Cheung(香港)是该特别工作小组成员。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公营部门会计、萨班斯法案对CAPA成员组织的影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等研究报告;听取了有关成员组织参与IFAC遵循项目软件测试的有关情况介绍。
此次...
CAPA理事会第66次会议于11月9日至10日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CAPA理事会成员组织代表及部分国际和地区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上一次理事会(2005年5月在中国杭州召开)的会议纪要。CAPA主席罗宾·哈丁先生向理事会报告了CAPA自上一次理事会会议以来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参加活动的情况,各成员组织代表就各国行业近期发生的重要事件做了简要陈述。
会议讨论通过了上一次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讨论了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及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预算。
会议讨论了由亚行Kathleen Moktqn提出的拟就“CAPA成员组织促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问题”进行研究的报告。会议临时动议成立了“国际准则趋同特别工作小组(ECItask force)”,其工作职责是负责采用适当的措施,帮助CAPA成员解决在国际趋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CA-PA副主席、Geoffrey Brayshaw(澳大利亚)、Winnie Cheung(香港)是该特别工作小组成员。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公营部门会计、萨班斯法案对CAPA成员组织的影响、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等研究报告;听取了有关成员组织参与IFAC遵循项目软件测试的有关情况介绍。
此次理事会的另一重大议题是推选CAPA副主席,来自香港、印度、孟加拉国、韩国的四位候选人参加竞选副主席职务,在听取候选人的竞职演讲后,经过三轮投票,会议最终推选出印度特许会计师协会会长威卡莫塞先生(Mr.K.S.Viknmsey)为副主席。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代表、CAPA原副主席山崎彰三先生升任主席,任期为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
会议听取了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关于第17届CAPA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第17届CAPA大会将于2007年在日本大阪召开,主题是“职业会计师如何促进亚洲经济发展”(How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 can develop the Asian Economy)。
会议研究了各有关国家提出承办明年理事会会议的请求,经表决决定,CAPA第67次理事会会议将于2006年5月左右在尼泊尔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