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日,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6号——参与特殊市场产生的负债:电子电气废弃物》。该解释公告将于2005年12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1.适用范围
本解释公告适用于2005年8月13日前出售自用设备的主体。
2.主要内容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6号》为以前使用过的废弃设备的处置成本负债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南,从而回应了欧盟关于电子电气废弃物的指令问题。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认为,在2005年8月13日前,引起出售给私营企业的废弃设备的处置成本负债的事件在计量期间内参与了市场的过程(例如,为分配废弃物处置成本而决定市场份额的期间),并且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日,而不是设备的生产日或者出售日,是废弃物处置成本负债的确认日。
3.过渡期规定
应用本解释公告所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差错》进行会计处理(例如,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