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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福建省会计管理工作以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管,完善会计法规,实施会计法规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全面开展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开展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
(一)召开“福建省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大会”,参加纪念大会的有省直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共500多人,省财政厅领导回顾了福建省实施《会计法》20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努力方向;举办了“理财人情怀”文艺演出,抒发了理财人豪迈情怀,鼓舞了会计人献身会计、服务经济的斗志;各地财政部门也相继召开纪念大会或座谈会,厦门、南平、三明市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漳州市人大副主任作了电视讲话。
(三)开展推荐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活动。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严格把关,推荐八名候选人上报财政部。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福建省盐业公司财务处长毛胤维分别获得“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和“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厦门市开展全市会计评先表彰活动,对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2005年,福建省会计管理工作以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管,完善会计法规,实施会计法规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全面开展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开展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
(一)召开“福建省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大会”,参加纪念大会的有省直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共500多人,省财政厅领导回顾了福建省实施《会计法》20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努力方向;举办了“理财人情怀”文艺演出,抒发了理财人豪迈情怀,鼓舞了会计人献身会计、服务经济的斗志;各地财政部门也相继召开纪念大会或座谈会,厦门、南平、三明市的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漳州市人大副主任作了电视讲话。
(三)开展推荐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的活动。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严格把关,推荐八名候选人上报财政部。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福建省盐业公司财务处长毛胤维分别获得“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和“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厦门市开展全市会计评先表彰活动,对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组织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各级财政选送优秀文章,福建省会计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比,并将选出的86篇得奖文章在《福建财会研究》增刊上发表;厦门市财政局与《厦门日报》还联合举办有奖征文活动。
(五)开展“福建省财政系统会计知识竞赛”活动。共6300名财政干部参加本次竞赛,根据答题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产生100名个人获奖者。宁德、漳州、三明、泉州等4个市财政局获得本次活动组织奖。
二、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制度
及时转发财政部新出台的各项会计法规制度,并对全省财政会计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指定专人解答各单位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中的疑难问题,保证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国资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推动经济效益好、承受能力强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有针对性地深入民办非营利单位,听取财会人员意见,交流、探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研究探索会计制度实施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对《减值准备》等七个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招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把第一手资料反馈财政部。
三、加强会计监管工作
(一)开展全省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配置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总会计师配备数量,已配备的总会计师的技术职称和学历,以及所配备的总会计师履行职责的情况。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省(不含厦门市)共检查259家企业,按《会计法》第36条第二款规定,已配备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企业有108家,占应配备企业数的41.7%。其中:省国资委29家直接授权的集团企业(或总公司)本部只有6家配备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占应配备企业数的24%;省国资委29家直接授权的集团企业(或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已配备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有40家,占应配备企业数的44.4%。有14家企业总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了检查处理决定。
(二)加强与省财政综合部门的配合,对全省11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建设的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发现,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基础规范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具体建议,推动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
(三)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一是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把准入关,规范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2005年新批9家会计师事务所,截至同年年底,全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共达到163家。二是部署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送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5家按期进行整改,3家撤回行政许可。三是建立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备制度,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对4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事项进行备案审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四是配合监督部门对4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罚,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五是针对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招投标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完成《福建省会计服务市场招投标现状及建议》课题。
(四)推动单位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各级财政部门在各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就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处理决定;省财政厅召开了全省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总结暨先进经验交流会,各设区市财政局会管机构负责人和省直有关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地也相应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如泉州市召开市内控建设经验交流会等。
(五)加快《福建省实施<会计法>的办法》制订工作,推进会计法制建设。为了使《会计法》在会计管理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通过立法的途径来强化会计管理手段,使各项会计管理措施法定化。至2005年底,《福建省实施<会计法>的办法》(修订稿)完成第八次修订,已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列入了2006年福建省人大立法计划。
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一)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新出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结合福建省具体情况制定《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组织编写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组织好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考务工作。2005年是实行“凡进必考”(会计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也需参加考试)的第一年,考试科目由2004年的3科改为2科,考试试题由客观、主观题改为全客观题。2005年,全省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9967人,参考人数33229人,参考率84%,参考合格率36.5%;报考“会计基础”27049人,参考人数20839人,参考率77%,参考合格率56%,两科总参考合格率为45.7%。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换证筹备工作,组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软件的开发和试运行,举办全省换证经办人员培训班,初步实现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化管理。
(三)组织会计电算化考试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下发电算化考试大纲,会同专家编写福建省《新的会计电算化教程》,更新电算化考试题库,2005年全年共组织32487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数29738人,参考合格率为92%。
(四)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分别开设培训班,如初级财务人员、中高级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培训班等;2005年,全省组织会计法培训2.7万人次,会计准则、制度培训9.7万人次,内部控制规范培训5.1万人次;福建省财政厅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四期福建省2005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分设企业和行政事业班,参训人员534名;选拔福建省高级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物”选拔,有4人成为全国首期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
五、抓好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工作
(一)抓好会计学会工作。在福州召开了“省会计学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南平、宁化分别召开了“省会计学会中青年研究组学术研讨会”、两次专业(厅局)会计学会分片研讨会;召开了“省会计学会民营企业分会成立大会及民营企业提升与内部控制研讨会”;举办了“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二十次学术座谈会”和“2005年全省财务经理人高峰会、海峡西岸税改动态与企业纳税管理知识讲座”;与福建省税务学会联合举办了税务与会计差异研讨会。
(二)抓好珠算协会的工作。召开了“省珠算协会第六届第四次理事年会”和“福建省2005年珠算学术年会”;组织参加第十四届海峡两岸珠算比赛,福建省荣获第三大赛区成绩奖第六名,厦门荣获第三大赛区成绩奖第一名和“组织推广奖”特等奖;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珠心算比赛,福建省有四位小朋友荣获个人三等奖;举办了福建省第五届“暑期杯”少儿珠心算比赛;开展珠心算师资培训,组织编写珠心算教材及出版点钞技术简易教材;开展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工作。
六、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窗口形象
(一)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福建财会研究》、《发展研究》和《福建会计动态》、《海峡财经导报“财务管理”专栏》、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福建会计信息网站等媒体,加强会计法规宣传,介绍会计管理工作动态,解答会计人员咨询问题,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利用福建会计信息网站、专线电话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将会计管理行政审批、会计继续教育、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专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办事程序、内容及要求予以公布,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三)提供便利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和高级会计师评审表网上下载服务;提供电话语音信箱和声讯台服务;实行考试报名人性化管理,给予考生延长报名时间或补报机会,受理考生调卷查分等事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时间由财政部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为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在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 王宁静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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