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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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大连市会计管理工作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以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不断改革创新,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完善会计管理工作办法,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举办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
为纪念《会计法》颁布20周年,财政部、省财政厅分别举办了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活动。大连市财政局及时下发了部、省文件,组织有关人士对所有参评人员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筛选,上报6名会计工作者参加省财政厅“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评选活动,1名获“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荣誉称号,1名获“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提名;上报4名会计工作者参加财政部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1名获得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为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的热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表彰决定,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和《大连日报》上发布喜讯,宣传、介绍先进事迹,号召全市广大会计人员要以全国杰出、优秀工作者和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为榜样,热爱会计工作,精心理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大连市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二、做好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为做好《...
2005年,大连市会计管理工作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以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不断改革创新,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完善会计管理工作办法,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举办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
为纪念《会计法》颁布20周年,财政部、省财政厅分别举办了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的活动。大连市财政局及时下发了部、省文件,组织有关人士对所有参评人员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筛选,上报6名会计工作者参加省财政厅“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评选活动,1名获“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荣誉称号,1名获“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提名;上报4名会计工作者参加财政部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评选活动,1名获得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为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的热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表彰决定,并在市财政局网站和《大连日报》上发布喜讯,宣传、介绍先进事迹,号召全市广大会计人员要以全国杰出、优秀工作者和辽宁十大杰出会计人物为榜样,热爱会计工作,精心理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大连市经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二、做好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为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市财政局不仅与市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联合发文,共同布置全市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还专门对区市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三个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贯彻实施这三个制度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区市县财政局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工作。为顺利开展三个制度的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又下发了《关于组织新会计制度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培训工作的组织分工,规定培训内容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市财政局给予适当补助。
按照分工,市财政局在3月份举办了三个制度的师资培训班,特请财政部起草制度的同志作讲解。6月份与市民政局、市宗教局联合举办6期大连市内近千人参加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培训工作中,各区市县财政局充分发挥各地民政局、中小企业局和乡镇财政所等部门的力量,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市约有3万多人参加了新制度的学习。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及人员登记工作
为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市政府下发了由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市财政局制定并与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签,下发了《关于对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及人员进行登记的通知》,并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凡发生新设、分立、合并、转定和改制、撤销及变更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隶属关系等,均须及时到市财政局、人事局办理登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任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须事先经市财政局审核其任职资格。
全市有533户单位进行了登记,其中:行政机关139户,事业单位394户;一级预算单位78户,二级预算单位455户。从会计机构设置情况看,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的有206户,未设立会计机构的有327户,其中:年度经常性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有93户,占193户(年度经常性支出在500万元以上)的48%,年度经常性支出在500万元以下的234户。从会计人员情况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会计人员1759名,其中:一般会计人员1255名,会计机构负责人504名。504名会计机构负责人中,73人为法人代表,占504人的15%,188人为专职,占504人的37%,243人为其他,主要是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长等,占504人的48%。190名会计机构负责人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会计机构负责人总数504人的38%。在1255名一般会计人员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1096人,占一般会计人员总数的87%。无证上岗有159人,占一般会计人员总数的13%。
市财政局在11月份下发文件,决定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一次以审查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专项检查。2006年3月30日以前为单位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对违反《会计法》规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完成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一)完成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市报考7400人,其中:中级5030人,初级2370人。考点全部集中设在市内,共设11个考点,233个考场。全市应18071人次,出考11030人次,出考率为61%。
在考务工作方面,制定了财政监察人员职责、主考工作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编制了考务工作手册、考点实施流程、考试工作日程表等,细化考试工作环节;召开了考试领导小组会议和考点、财政监察人员会议,明确了考试管理人员和监察巡视人员的职责;获得了公安、武警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保证了试卷押运、保管的安全。
(二)完成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和预审报卷工作。及时转发了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高级会计师的考试报名、预审报卷时间和相关条件。2005年共有237人报名参考,60人通过省合格标准,66人通过全国标准。127人报卷,80人通过评定。
(三)完成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的报名工作统一由市财政局和人事局共同派人在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县区的报名工作先由各地财政局受理,最终在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共同审查通过。全市共报名9543人,其中:中级5828人,初级3715人;市内报名7120人,县区2423人。
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的规定,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闭卷笔试的考试方式。2005年进一步完善了考试工作制度,制定了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和财政检察人员职责等。为做到考试公平、公正,对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分工,试题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纪检室负责,考试报名、考场安排等考务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考试时间为3月19日,共设4个考点106个考场。报考3148人(法规、会计基础和实务一张卷),参考2419人,出考率为76.8%;及格1257人,及格率51.96%。下半年考试时间为9月11日,共设8个考点298考场。报考8929人,其中:会计基础4128人,法规和职业道德4801人;参考7103人,出考率为79.5%,其中:会计基础3220人,法规和职业道德3883人;及格率均为84%,合格人数6212人,其中:会计基础2694人,法规和职业道德3248人。
(三)组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电算化)考试。完善了《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考试考场规则》、《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考试监考规则》等制度。考试一年两次,上半年考试时间为3月5日、6日两天,每天3场。共设6个考场,计36场次。报考1776人,参考1561人,出考率88%,及格952人,及格率61%。下半年考试时间为8月27、28、29日3天,每天3场。共设11个考场,计99场次。报考4553人,参考4068人,出考率89%,及格3016人,及格率74%。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日常的办证工作中,对达到条件的人员,现场办证,力求快捷、周到服务。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耐心解释,说明清楚。2005年共调入400人,调出320人,办理新证5308人。
六、其他工作
(一)出台《大连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大连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审批通过了1户代理记账机构。
(二)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开展调研工作。组织了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两个座谈会,邀请了上市公司、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总会计师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座谈。
(三)完成省财政厅关于高级会计人员培训课题的调研工作。分别邀请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40名会计人员进行答卷,及时进行汇总反馈。
(四)完成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 查忠廉 吴艳 刘焕欣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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