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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宣传、服务广电事业与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保障了广播影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继续加强西部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加大农村电影数字化工程力度及推进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等精神,广电总局在2005年继续开展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广播影视“走出去”等重点工程,为确保这些重点工程按计划完成,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筹措落实有关资金,为广电总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为确保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保障广播影视宣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影视技术创新、广播影视体制改革等所需经费,重点安排支持了记者站采访经费、重大宣传报道经费、对内对外宣传覆盖经费、采编播技术系统改造经费、电影数字化工程、电影博物馆布展经费、科技创新等所需资金。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
(一)深入开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专项工作。此项工作经广电...
2005年,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大局、服务宣传、服务广电事业与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保障了广播影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继续加强西部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加大农村电影数字化工程力度及推进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等精神,广电总局在2005年继续开展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广播影视“走出去”等重点工程,为确保这些重点工程按计划完成,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筹措落实有关资金,为广电总局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为确保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保障广播影视宣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广播影视技术创新、广播影视体制改革等所需经费,重点安排支持了记者站采访经费、重大宣传报道经费、对内对外宣传覆盖经费、采编播技术系统改造经费、电影数字化工程、电影博物馆布展经费、科技创新等所需资金。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
(一)深入开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专项工作。此项工作经广电总局党组批准于2004~2006年分三年完成。2004年通过自查、抽查和审计,查找问题;2005年进行整改,建章立制,逐步完善;2006年将实现全面加强总局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的目标。2005年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第二年,针对2004年检查中发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广电总局组织各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修订了《总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广电总局机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村村通”维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财务管理和2项基建管理制度,举办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管理”、“老302改造项目法规”等5个专题培训班。广电总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班。专项工作在200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达到2006年专项活动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广电总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联网工作是为了加强广电总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落实审计署“金审工程”的要求而组织实施的。此项工作分三步实施,第一步,2004年底前,实现与中央台、国际台、电视台、无线局等四家资金量较大单位的财务联网;第二步,2005年6月底前,实现与所属2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与广播影视覆盖有关的11个省区广电局财务数据的全部联网;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完善会计数据的分析、监控等智能化功能。为充分利用广播影视系统现有的网络资源,“广电总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广电总局全国广电系统办公业务物理网络平台为依托,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各单位统一配置了财务软件以及联网工作必备的计算机、交换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并组织联网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软件培训,就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事项做了具体部署和规定。广电总局各单位财务联网后,进一步规范了总局机关及所属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各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水平,实现了计划财务工作从过去只重核算向核算与管理并重过渡,也实现了审计署新闻通讯审计局与总局所属各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共享,为审计署实时审计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广电总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运作行为,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统一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统一委托广电总局确认的4家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对部门集中的紧急采购项目,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分散采购项目,实行采购实施情况备案制度。2005年,广电总局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由2004年的27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6.4亿元,同比增长72%。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不断转变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服务,简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在严格把关前提下,缩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的审批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05年,广电总局国库集中支付的级次继续扩大,广电总局本级以及所有二级单位和无线电台管理局在京的所有三级单位共计33个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21个,三级预算单位11个;对有关省区的广播电视覆盖资金全部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保证了广电事业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增强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有效预防和制约了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争取政策支持,促进事业发展
(一)推进广电总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审计署2004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规范广电总局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财政部提出了对广电总局现行预算管理模式进行改革规范。在改革规范过程中,广电总局积极配合财政部,认真进行资金测算和政策调研,最终明确从2006年起将广电总局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同时财政部同意对中央电视台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后的预算管理政策对于保障广播影视的顺利发展将会起到积极作用。为推进改革,广电总局财务部门起草了与改革方案配套的《广播影视应急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助地方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助地方广播电视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广播影视应急保障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讨论稿)等。
(二)对发展国产动漫产业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扶持国产动漫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先后协助财政部动漫产业发展调研组对浙江省动画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考察了杭州滨江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中国美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了解了浙江发展动漫产业的有关情况;考察了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并邀请三辰卡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爱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了动漫企业运作方式、赢利模式以及需要国家扶持的政策建议等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及时向财政部作了汇报。配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对征求<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提出了我国动漫产业的内涵、外延,政策适用范围、发展我国动漫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以及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等。同时,为加强“国产少儿广播影视节目和国产动画原创作品专项资金”管理,起草了《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少儿精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使用办法等。经广电总局领导批准,已转有关单位制定《国产少儿广播影视精品评审办法》和《国产动画原创精品评审办法》,以便报财政部审批。
(三)对付费电视等新兴产业运营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组成调研组到3家全国性付费电视集成运营机构、5家付费频道开办机构以及有关接入服务机构进行专题调研。对集成运营机构和付费频道的运营状况、面临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针对建立投入长效机制、市场相互准入、垄断环节价格政策等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经对各省(区)、地市、县级广播电视机构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的管理模式进行了书面调查,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同志进行了国内外调研考察,从广播影视行业目前面临体制改革和技术变革的实际情况以及广播电视的公益性属性等方面出发,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情况,继续争取2005年广播电视机构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计财司供稿 修红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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