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青海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年初目标,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为财会人员服务的意识和水平,重点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做好新的行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宣传实施工作。
一、做好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年初制发了《关于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培训工作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学习贯彻《会计法》、新行业会计制度为主,并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和《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的共性的问题,调整课程设置,强化案例讲解。200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共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266期,参加人数达13122人。与云南财贸会计学院签定了“委托举办青海省财会人员研修班协议书”,于4月14~28日在昆明举办两期青海省财会人员研修班,聘请专家教授及博导就目前关注的政府会计与公共财政研究、国库集中支付研究、会计诚信研究、中外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例研究、会计内部控制研究、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研究、国际会计准则与当前我国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和行政法等进行专题讲座,有236人参加了学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结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工作,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联系举办各科考前辅导班,努力解决边远落后地区考生考前辅导难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会计中级电算化教学及考试软件,4月举办了“首期全省会计电算化师资力量培训班”,对各州地市县财政系统及省级培训点的53名师资人员进行了培训。随后各地区及培训点也开展了培训工作,全省2004年度参加会计中级电算化培训的人员已达1700人。
二、宣传贯彻新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及时转发了财政部有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处理规定等文件,并认真做好新会计制度的宣传和会计业务咨询、释疑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于10月组织了各州、地、市、县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和省级各主管单位参加的师资人员培训班,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与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协调,组织师资力量于12月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400人参加。
三、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
(一)2004年全省共设立11个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共计考生6242人,16601科,其中初级2889人,合格292人,合格率为15.3%;中级3353人,合格309人(其中两年累计合格224人,当年全科合格85人),单科合格分别为:财务管理413人,合格率为33.15%;经济法401人,合格率为27%;中级会计实务(I)595人,合格率为33.65%;中级会计实务(Ⅱ)524人,合格率为42.09%。
(二)2004年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与省人事部门协商制发了《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并修订了《青海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暂行)》。全省报考高级会计师247人,实考137人,合格88人,其中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5人,省定合格标准的23人。通过考试,申请评审高级会计师的23人,经过青海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有17人通过了评审。
(三)2004年组织了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全省共设14考点,1930名考生参加了考试,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考前辅导,有1785名考生考试合格,合格率达93%。
四、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会计基础工作
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首先安排布置各地区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对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财会人员配备不齐全、账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7月,邀请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依法治省办等结合全省财政执法检查对8个州、地、市及其所在县、市就贯彻执行《会计法》等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采取了以学习宣传贯彻《会计法》情况、单位财会人员设置情况、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会计档案规范情况、会计信息真实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为内容;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重点抽查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对于加强会计培训教育、规范会计管理工作、规范和促进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杜绝无证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保证会计核算和会计工作质量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一)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紧紧围绕保证工资和社保资金、机构运转资金、重点支出资金的及时到位,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财政预算的执行。
(二)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对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进行了调整,并升级了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简化了工作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拨付环节多的问题,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到年底省级试点部门已扩大到60个,占省级部门的70%,涉及其所属的122个基层单位。
(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规范管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推行了服务类定点采购;对省级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进行公开招标;基本建设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进行了试点,特别是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进行试点,使采购规模有了长足增长,达到16500万元。在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中,坚持信息公开,招标、中标采购结果等信息及时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
严把行业入口关,2004年没有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并对部分反映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设所条件的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撤所,把事务所的“规范发展”落到实处。
七、学会协会工作
省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与省财政厅积极配合宣传《会计法》,8月召开了“西部十一省、市、区首届珠算心算学术年会”,来自13个省、市、区珠算协会会长、秘书长及特邀代表56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各省、市、区开展珠心算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会协作与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会共收到各地论文17篇,其中8篇论文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省珠算协会组队参加了全国第十六届少数民族珠算技术比赛,5名选手均系三年级学生,是参赛队伍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在全能赛中5名选手均获三等奖,在单项比赛中获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另外还获得团体优胜奖,5位选手均被授予“优秀选手”称号。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 周学民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