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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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农口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深入开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研究和评价。4月初,财政部组织力量,着手开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评价与建议”课题研究。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分析,几易其稿,最后形成“财政支持‘三农’政策评价与建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阐述了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和近年来的变化特点,对其进行了系统评价,客观分析了财政支持“三农”政策面临的环境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积极参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中农办的要求,财政部派人参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财政部根据财力状况、“三农”工作形势和要求以及中央对2005年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取向,积极提出相关建议,认真完成文件起草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抓住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实际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先后派人就政策落实、粮食生产、资金整合、禽流感防治...
2004年,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农口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深入开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研究和评价。4月初,财政部组织力量,着手开展“财政支持‘三农’政策评价与建议”课题研究。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分析,几易其稿,最后形成“财政支持‘三农’政策评价与建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阐述了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和近年来的变化特点,对其进行了系统评价,客观分析了财政支持“三农”政策面临的环境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积极参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中农办的要求,财政部派人参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财政部根据财力状况、“三农”工作形势和要求以及中央对2005年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取向,积极提出相关建议,认真完成文件起草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抓住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实际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一是先后派人就政策落实、粮食生产、资金整合、禽流感防治和相关扶持政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政策、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财政扶贫开发、新疆兵团财务体制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实施调研。撰写了一系列调查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有些调查报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财政部在全国各地分析的基础上,对全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系统全面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召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座谈会。先后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和地方财政厅(局)农业处长座谈会,分析研究了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2005年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四)加强政策研究的国际合作。与加拿大农业部合作开展“WTO框架下小农适应全球经济合作项目”研究;与世界银行合作,深入云南、河南等地调查,继续开展“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技援项目研究;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启动开展“林业工程与消除贫困技术援助项目”研究。
(五)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狠抓政策落实是2004年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一大特点。财政部部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和指导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了解每个季度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发挥效应。通过不懈努力,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全显现,从2004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的结果看,实现了年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双增”目标,其中,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增加财政投入,落实支农支出预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加大农业投入总量。2004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大口径)比2003年增加300多亿元,增长20%以上。3月23日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全年执行结果,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2626亿元,比2003年增长22.5%,是近年来投入总量最大、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各地财政部门也积极响应号召,结合本地实际,克服各种困难和财政压力,认真落实农业投入政策,大幅度增加用于“三农”投入,其中,河南、江西、江苏、山东均比上年增长了40%以上,湖北、广西、浙江、宁波等地比上年增长了20%以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力争做到执行进度均衡有序。江西、云南、甘肃等省每月对省级和各区市支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海南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计财处长碰头会议,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和管理各部门预算执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一是采取贴息、税收、补助等各种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工商资本投入农业。二是积极配合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土地开发保护的投入。三是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三、深化改革,探索支农新途径
(一)研究促进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精神,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对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组织了3个调研组分赴6省进行实地调研,总结基层林业部门推进改革的经验,结合国有林场管护面积、资源、规模、管理人员和人均管护面积等,提出立足合并林场、减少管理人员、扩大单位人员管护面积、盘活资产和依靠林地资源解决安置问题的改革思路,形成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稳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4年,财政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稳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水利部联合制发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在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中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探索“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根据水管单位试点经费特点,确定“保证需要、从严核定”的原则,初步落实了有关经费,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顺利启动提供了资金保障;与水利部联合召开启动试点动员会议,布置工作,明确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三)积极创新财政扶贫工作机制。继续开展“财政扶贫与退耕还林相结合”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扶贫与其他支农措施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国有林场、国有农场等有关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参与向国务院报送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撰写工作,协同民委完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资料汇编》的编写。吉林省在全省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范围内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321”阳光工程。“3”是指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建立信息监管系统三项管理;“2”是指在东西部贫困地区选择200个村实施产业开发工程;“1”是指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选择100个村进行参与式扶贫管理试点。
(四)推行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改革。针对扶贫贴息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份,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选择了11个省,进行“提高扶贫贷款到户率、探索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新机制”的试点工作。从试点看,改革效果良好。
(五)创新支农资金补贴机制。一是制定和修订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探索部分补贴资金直接补到农民的新机制。对于新增的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财政部明确规定要直接补贴到农民个人,并要求资金发放公开化,增强分配透明度,让农民不折不扣地直接受益。地方财政纷纷响应,积极创新补贴发放管理新模式。宁夏对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实行县级直接支付和“一卡通”的支付管理方式。重庆市有效整合了6项补贴资金共14.6亿元,并招标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民,使300多万农户受益。二是引进了市场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资金使用上,加大了招投标力度,对良种补贴的供种单位、阳光工程的培训单位、动物疫苗的供应企业都力争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江苏省通过政府采购,禽流感疫苗由每毫升0.2元降低到0.164元,仅此节约资金684万元。
(六)积极探索整合支农资金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整体合力,在中央财政的推动下,各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针对目前资金使用和管理分散的现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吉林省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各部门的合力协调,使小康示范村农村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大大增加。2004年建设23个小康村,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3300元,比上年增加852元,增长34.8%。湖南省根据国家政策和本省实际,建立健全农业支出结构调整与整合的有效机制。对部分功能相近、内容交叉重叠的资金进行必要的整合,以发挥资金合力,避免重复投资。江苏省按照“渠道不变、管理有序、目标统一、合理分工”的原则,将现有的农业科技攻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设施建设、农业三项工程等十项资金共计8.4亿元,进一步向优势产业集中。同时安排2000万元,对74个县级乡镇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四、优化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一是切实抓好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落实。2004年,中央财政扩大了水稻良种补贴规模,并在早稻播种前及时拨付了第一批水稻良种补贴资金。截至10月底,中央财政已经拨付全部良种补贴资金28.5亿元。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00万元,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技服务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地方财政也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4亿多元。二是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部与农业部、社会和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共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200多万人,其中8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三是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经过专家评审,财政部共确定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9个、科技推广项目134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13个。四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专家评审和审核,财政部确定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167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200个。五是支持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经专家评审,财政部确定支持林业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6个、水利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雨水积蓄利用工程项目227个。
(二)支持抗灾救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发展。一是全力以赴,积极主动支持防治禽流感。年初,我国发生高致病禽流感,疫情公布后,紧急制定疫情的防治方案,财政部先后拨付资金共计8500万元,保证疫区防治经费供给;起草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月6日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下发;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费、基金和贴息政策,保证家禽业发展链条不断,产业不垮。二是完善机制,积极主动支持防汛抗旱。“把握政策性,突出时效性,增强主动性”是各级财政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时总结出的首要原则。针对灾情,2004年财政部及时拟定预案,主动密切与国家防办、中国气象局沟通联系,快速、准确采集旱情、汛情、灾情等信息,紧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防汛抗旱救灾机制,并迅速安排拨付防汛抗旱资金。三是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的通知》,并研究农业税灾歉减免的具体政策以及减免补助资金分配方案。2004年全国共减免农业税任务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四是做好其他防灾救灾工作。支持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重点支持粮食主产省小麦条锈病和水稻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支持做好农业救灾工作,集中资金支持云南、湖南、福建等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三)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一是支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00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亿元,而且享受补偿政策的省份也扩大到全国(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天保工程的省份四川、重庆、陕西除外),补偿面积增加到4亿亩。二是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200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天然林保护工程经费75.84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46.7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09亿元、基建投资12亿元;安排退耕还林资金265.87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226.69亿元(粮食补助资金203.03亿元,退耕现金补助23.66亿元)、转移支付11.18亿元、基建投资(种苗费)28亿元;安排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资金42.55亿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17.38亿元,禁牧舍饲3.69亿元,退耕现金补助2.48亿元,基建投资19亿元(其中种苗费3亿元)。
(四)支持农村扶贫开发。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22.02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增长7%;实际支出122.01亿元(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预算在据实结算后结余20.45万元)。其中安排给西部12省区的扶贫资金占中央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62%,专门用于少数民族扶贫的资金也增长了12.5%,体现了向西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至9月底,资金已全部拨付,进度快于往年。
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一)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重视对新设立资金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确保每一项资金都有管理制度覆盖,消除了过去有资金无管理规定或制度的现象。二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使各项制度有法可依,更加符合实际,为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依据。
(二)重视抓好财政支农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根据2003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各级财政积极开展支农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一是勇于创新,重点抓好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财政部选择了中央农口部门8个重要的项目支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并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项目选择上,尝试选择“948”这样的财政支出计划作为考评项目,使得考评结果具有横向可比性,这样的考评在国内还是首次。从考评的结果看,8个项目支出的总体绩效均在“良”以上。云南省就农业财政投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对农业投入情况进行考核。二是积极准备,为开展财政扶贫绩效考评夯实基础。为做好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财政扶贫绩效考评试点运行办法》,拟在2005年选择若干省开展对中央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及其使用效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与评价。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为做好2003年中央农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部积极配合审计署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加强与审计组的交流和沟通。检查结果显示,2003年中央农业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二是加强对重点资金的检查。对蓄滞洪区补偿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良种补贴等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多次派人到安徽、青海、四川、河北等地进行核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不仅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举一反三,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提供了借鉴。
(四)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该系统已经纳入“金财工程”,完成了系统软件的初步开发,并在河北等省进行了试运行,同时开展了相关培训。这一系统建设将大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水平,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吴文智 周艳伟 王瑶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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