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能,于5~10月组织27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企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55户企业,包括10户上市公司、24户国有企业(包括对12户以前年度检查后整改情况的回访式检查)、13户民营企业和8户外资企业。检查发现,绝大多数被查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3亿元,其中资产不实9.1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2.8亿元,利润不实11.7亿元,其他违反财务会计问题39.4亿元。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普遍不实。检查发现,10户上市公司为粉饰业绩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其中有5户上市公司虚盈实亏,有3户上市公司虚构业务交易和产值利润,还有2户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销售利润。10户上市公司利润不实金额达5.68亿元。
1.先天不足,依靠造假掩盖亏损真相。广西某上市公司为了掩盖包装上市过程中的问题,避免上市后第一年出现巨额亏损,通过虚构供货单位、编制虚假入库单和银行结算凭证等手段,在采购、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造假,虚增主营业务收入,虚增利润,隐瞒银行贷款。青海某上市公司因管理不善,经营一直比较困难。为了避免连续3年亏损被摘牌,该公司从2001年起就通过各种手段编造会计账目,虚构销售收入,虚增利润
2.相互配合,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辽宁某上市公司2001年度出现亏损,从2002年开始,该公司便委托母公司代理进口原材料,并以远低于实际采购成本的价格与母公司进行结算。母公司采购原材料的平均单价为每吨5352元,而对上市公司的销售价格却仅为3542元。通过这种手法,母公司帮助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安徽某上市公司的造假手法则更加隐蔽。为了避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其2002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该公司在母公司的配合下,精心设计了一笔虚假的无形资产交易,虚增年度利润3700万元。该公司要求母公司向银行贷款3700万元,分别汇给两家关联公司,由两家关联公司出面购买该公司的无形资产。两家关联公司将汇款支付给上市公司,再转回母公司由其归还贷款,从而转圈完成了一笔虚构的无形资产交易。
3.系统造假,隐藏巨大市场风险。广西某上市公司为达到增发和配股的目的,通过编制虚假会计凭证、伪造银行印鉴和银行进账单等手法,将其与大股东等关联单位的往来款2.63亿元虚构成其他单位支付的销售货款,虚增2002年度、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二)企业为求上市,精心“包装”造假。黑龙江某民营企业为达到上市条件,采取变造、伪造、撕毁凭证、设置多套账簿、篡改会计报表数据等一系列手法,将公司1993年至1999年的会计资料进行全面修改或重新制作,并用电脑账取代原始手工账,销毁了手工账的所有痕迹。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改制并进入上市辅导期,为达到顺利上市的目的,该公司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两家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虚增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亿元,虚增利润1.36亿元。
(三)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检查发现,抽查的13户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共计资产不实1.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43亿元,利润不实7700万元。宁夏某民营企业提供给税务部门的2003年度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为31万元,而向银行提供的当年度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却为3641万元,比前者高出116倍,通过虚假会计报表获得了银行信任。该公司在关联企业联手配合下,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40份共计2.67亿元,超出实际交易金额2.27亿元,并通过关联企业向不同银行重复申请贴现,违规套取银行资金1.2亿元。
(四)对跨国公司的监管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大量国外资本流入我国的同时,我国企业在境外的投资也迅速增长,这给我国的财税政策和会计监管带来了新问题,监督管理工作必须适应这种形势的变化。
1.国外公司在我国的财税政策问题。《海关法》、《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暂行办法》规定,来料加工转内销必须经过外贸主管理部门的批准,但海关总署发布的《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未明确此规定,这种政策上的不衔接为部分企业“合理”避税提供了空间,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如某跨国公司的深圳子公司未经批准,将在保税区用进口保税料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通过一系列手法转为一般贸易进口,并直接运出保税区进行内销,从而少缴进口关税,仅LCD显示板一项就涉嫌少缴关税554万元。据了解,上述现象在全国各保税区相当普遍。检查中还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通过确定内部转让定价方式转移利润、未如实申报海关完税价格、私自在境外设立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暴露出国家财税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漏洞,也反映出宏观经济运行机制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2.国内企业在海外投资的会计监管问题。国内某上市公司在2003年1月收购了一韩国公司的TFT资产及业务,并将其纳入200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收购前韩方公司2002年度报表亏损13.9亿元,收购后其生产与销售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却在2003年迅速“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49亿元。该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后,主营业务收入也从2002年度的47.8亿元增长至111.8亿元,当年净利润也从-1.46亿元变成盈利4.03亿元,比2002年度的8284万元增长了387%。该公司海外收购形成的巨额利润以及合并报表存在较大疑点,但我国监管部门受法律手段的限制无法对海外公司进行检查,难以核实被收购方资产和利润的真实性。随着我国企业更多地到海外投资,如何对其进行会计监管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的会计制度,是财政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需要研究的新问题。
二、检查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此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出了一批会计造假典型案例,并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力地促进了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检查中还发现了涉及海关税收、外汇管理等一系列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引起了有关政府部门和领导的高度关注,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和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此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第一次与证监会联合对上市公司开展检查,不仅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而且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间的经常性沟通协作机制,避免了重复检查,形成了政府监管合力。
(三)此次检查的突出特点是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入手,实现了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成效,构建了全方位、高层次的会计监督机制,而且充分体现了财政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会计领域打假治乱力度的决心、信心和能力,牢固树立了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主体地位。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王东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