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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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广东省会计工作认真贯彻《会计法》,着重落实《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在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加强会计人员教育与管理、推进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划转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职能,实施有效监管
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理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处室的职责、移交的具体资料和交接后有关工作的协调等。各有关地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成立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顺利完成了职能交接划转工作。
为做好职能移交后的管理工作,省财政厅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撰写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课题研究报告》上报财政部,及时印发了《关于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03年底,共批复设立12家会计师事务所,退回不符合设立条件的4家事务所的申请材料,审查1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批复14家会计师事务所更名,5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主任会计师,审批40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向财政部上报4家事务所证券许可证年检材料和8人申请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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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广东省会计工作认真贯彻《会计法》,着重落实《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深化会计改革,在宣传贯彻会计准则、加强会计人员教育与管理、推进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划转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职能,实施有效监管
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理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处室的职责、移交的具体资料和交接后有关工作的协调等。各有关地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成立交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顺利完成了职能交接划转工作。
为做好职能移交后的管理工作,省财政厅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撰写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课题研究报告》上报财政部,及时印发了《关于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报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03年底,共批复设立12家会计师事务所,退回不符合设立条件的4家事务所的申请材料,审查1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批复14家会计师事务所更名,5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主任会计师,审批40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向财政部上报4家事务所证券许可证年检材料和8人申请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材料。
二、加快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2003年是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第二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共举办14期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软件和硬件培训班,2期管理系统代理商培训班,培训学员近1000人。纳入2003年度推行信息化管理的乡镇共有741个,累计1241个。
10月,省财政厅与省信息产业厅、省监察厅联合组成8个检查组,分赴全省21个地级市,对2002年度实施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的500个试点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抽查43个县(市、区)和63个试点镇,占第一批试点镇总数的13%。结果表明,各地对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当重视,开展的工作基本符合要求。已试用和正式运行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乡镇共59个,使用率达94%。
三、全面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省财政厅确定2003年为广东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年。一是组织各地区、省直各部门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和建设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省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把会计职业道德和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全省200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11月在肇庆市举办了有100多人参加的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班;三是在《广东财会》上开辟“会计诚信建设”专栏,开展征文活动,共收到来稿30多篇,刊用13篇;四是由省会计学会就《对构建会计信用体系问题的研究》、《注册会计师诚信问题分析及公信力提升对策研究》等课题向社会招标,共批准10个课题立项。
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年检等工作,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并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广州市财政局在网上开展会计诚信自律宣誓签名活动,新申请会计从业资格的有5579人参加了诚信自律宣誓签名;同时在网上开设“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专页。全年参加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的有102372人次,参加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培训的有84216人次。
四、贯彻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向全省275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含深圳)印发了调查材料,有247家事务所向财政部门反馈了调查信息。结果显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外商投资企业有18935户,其中: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15623户,占83%;未执行的有3312户,占17%。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财政部。
认真宣传贯彻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对有关单位提出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征求有关单位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征求意见稿)》、《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成本费用(征求意见稿)》、《小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及时整理上报财政部。
五、加强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基础管理,做好会计学会工作
开通了广东省会计管理工作办事指南电话查询系统(16842168),通过广东财政网发布有关会计管理信息。开发会计管理工作的网络管理软件,并在佛山市测试运行。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严把会计从业资格发证关,2003年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01663本,全省累计持证达876433人。2003年全省约有107550人参加考试,54380人通过。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开发电算化考试考务管理软件,实现全省初、中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无纸化。2003年全省有74928人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有39247人参加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已有80%~90%的大中型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欠发达地区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大中型企业也达到了30%;另外,全省中小型企业已基本实现了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2003年全省共新批准代理记账机构261个。
2003年,各级会计学会通过召开年会、学术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推动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省会计学会组织推荐优秀文章参加中国会计学会2002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获二、三等奖各1篇。参加了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18次学术交流会。完成了200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招标工作,共有133个申报课题立项。顺利完成《广东财会》6期正刊及1期增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2003年,全省报考人数共117771人,其中:中级59398人,初级58373人。初级资格的经济法基础报考58373人,出考34938人,合格率51.01%;初级会计实务报考58373人,出考34377人,合格率29.73%;全科合格9593人,合格率27.46%。中级资格财务管理报考48753人,出考19605人,合格率37.9%;经济法报考46176人,出考20350人,合格率39.2%;中级会计实务I报考54362人,出考27705人,合格率21.93%;中级会计实务Ⅱ报考48196人,出考19782人,合格率37.22%;全科报考33920人,实考11887人,一次性通过1499人,合格率12.61%,滚动累计合格4209人,总合格5708人。
2003年度,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又有新举措。广州市为申报者举办了职称外语培训班;深圳市试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成立了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分委员会,全省共有9人获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重新组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并抽取组成2003年度高评委。全省286人申报高级会计师,170人通过。
七、探讨加强粤港澳区域会计服务合作的思路
为配合《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省财政厅成立了粤港澳会计服务合作专责小组,认真研究CEPA有关会计服务业合作内容,并对香港会计界希望内地加以考虑和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对推动粤港澳区域会计服务合作事项提出初步意见。
八、指导省会计函授成人中专学校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培训。各级办学单位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短期业务培训达68460人次,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6967人次,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12194人次,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1018人次,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9283人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6577人次,农村会计业务培训372人次,《会计法》培训671人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170人次,会计人员诚信教育培训120人次,计算技术培训145人次,其他943人次。
切实做好学历教育工作。2003年招收新生1073人,比上年增加13.6%,毕业552人。
九、做好珠算协会工作
2003年,省珠算协会着力推广和宣传珠算式心算,规范全省珠算式心算等级鉴定工作;组织有90多人参加的珠算式心算师资培训,抓好珠算、珠算式心算学术交流;努力做好珠算鉴定和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办好《广东珠算》刊物。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 施映民执笔)
深圳市会计工作
2003年,深圳市会计工作本着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精神,认真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积极宣传贯彻新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开创了会计工作新局面。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依法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管
依法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深圳市在1995年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赋予了深圳注协。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5月20日,市人大、财政局和注协联合成立修订小组,对《条例》进行修订,10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修订案)》。修订后的《条例》许多方面都有突破性和可操作性。如明确了财政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规定设立提供行业决策咨询的三个专家委员会;增加了注协自律管理和行业内部惩戒的内容;增加了业务报告双签制和电子化备案等内容。《条例》实施后,市财政部门和注协进行了工作交接,随后,市财政部门拟定了《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等,正式开展了行业管理工作。
完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检查。深圳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代理记账和会计咨询行业整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普查。组成5个检查组,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100多家会计咨询、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年检。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限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二、认真贯彻会计制度
财政部要求除金融保险和小企业外,所有企业一律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会计制度》。考虑到深圳一直处于改革的前沿,会计制度建设多年来领先于全国的进程,经财政部同意后,深圳市要求全市所有企业均按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此财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如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安排重点课程,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中突出新制度的重点等,并要求审计和监督检察部门对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审计检查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标准进行。另外,还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开展调查工作,对全市6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发放了调查问卷,收集整理了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意见和问题。同时,召开了由市属证券公司财务人员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对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基础工作。
三、积极推进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
2003年,深圳在全国首先进行了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组成了由财政部会计司司长、省人事厅厅长、深圳市财政局局长担任主任委员的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分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共计21人,其中教授19人,博士生导师9人。
为认真做好首次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广东省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条件(试行)》等有关文件,对有关评审条件和评审标准统一认识。为保证公正性、公平性,尽量减少误差,每个评委都各自对至少一份申报材料进行试验性初审,通过初审工作交流经验,统一掌握评审尺度,在此基础上评审材料。经过严格审查筛选、专家面试、评委投票表决等程序后共评定9人符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资格条件,成为我国第一批正高级会计师。
四、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
2003年开始全面铺开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为此,财政部门先后举办了5期软件业务培训班。为保证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运行顺利,还在宝安、龙岗两区挑选了3个财政所作为试点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经过一年的落实推进,深圳市的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到年底,全市20个镇和街道办事处全部按照要求实现了信息化。
五、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在由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举办的以普及社科活动、促进城市文明为主题的科学普及周活动中,市会计学会承办了会计改革与行业诚信专题讲座,组织600多人参加了会计专题演讲会,并和市科技局联合开办了街头咨询宣传点,宣传会计职业道德。在年初修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时,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写进教材,并将其作为重点考试内容,使会计职业道德广泛深入人心。
六、积极开展会计学术活动
2003年度,深圳市会计学会组织深圳大学、市注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人员,完成了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行政管理、涉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3个重点课题报告。同时,还积极参与中国会计学会和广东省200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的招标,中标19个课题。另一方面,学会加强了与其他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参加了第18届东南片区学术交流会,并向大会提交了两篇优秀论文;组织各行业分会部分会员到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基地参加会计理论与实务培训班。
七、其他日常性工作
(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3年,深圳地区共有24594人参加,其中初级11508人,中级13086人,共设6个考区、30个考点、800个考场。有3049人通过了初级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合格2018人,经济法合格2175人,会计实务I合格1754人,会计实务Ⅱ合格2028人,累计合格1017人。
(二)完成本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深圳市推选41名专家,上报广东省人事厅组建第三高评委会评委库。并按照文件要求,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以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了评委会、专业评议组成员。充分体现职称评审的社会化,增强了透明度。全市有87人申报,69人通过。
(三)改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市财政部门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统计,调查结果显示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无证上岗等问题,为此,财政部门已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纳入2004年工作重点,本着为全市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服务的精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
(四)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03年度深圳市有27565人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9436人通过,合格率为34.23%。
(五)继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深圳市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已有五年之久,全市大部分国有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已达标,根据《深圳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2003年要求全市所有独立核算单位必须达标,并规定以前取得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资格证书,其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单位应自觉要求复查,重新申请达标。同时,对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和考核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重新组织了资格认定。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 朱莉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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