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黑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以进一步贯彻《会计法》和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为重点,开展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深化会计管理改革、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提高人员业务素质等工作。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一是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注册会计师管理处、规格为正处级,配备4名人员,对外是财政厅的一个处,在厅内与会计管理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摸底和清查工作,共对19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注册资金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调查摸底,针对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编制《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管理指南》,规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对群众来信反映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取证,吊销了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4名注册会计师分别予以暂停执业6个月和12个月的行政处罚;批复了1家会计师事务所。
二、开展会计法规宣传培训
为贯彻《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例一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了会计法规宣传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各级人大、政府、财政部门的领导亲自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宣传教育。编印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学习资料5万册,供全省财会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学习使用;省财政厅与《黑龙江日报》联合开展了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有奖征文活动,共有200余人参加,征集论文100余篇,在省报刊发了28篇优秀文章;建立会计管理网页宣传“一法一例一决定”,传递会计法规信息;举办会计知识大赛,共计有5100人次参加。三是强化法规制度培训。将高级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作为培训重点,采取省内集中培训和组织到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方式进行,举办高级会计师培训班10期,共培训2800余人次;举办3期会计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268人;举办中初级会计人员培训班1998期,培训22.91万人次。
三、推进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方式改革。对每年组织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实行根据报考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计算机无纸化考试,共有9800余人报名考试,有5400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占报考人数的55%。二是拓宽会计工作领域。举办多场针对应届毕业学生就业、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应用等问题的专题讲座。开展了对武警战士会计知识培训工作,共培训220余人,增强了军民关系。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职称考评工作。与人事部门组织了2003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工作,全省共有38774人报名,通过5492人。同时,组织了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继续坚持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共评审通过736人。
四、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了《黑龙江省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实行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所在地地市级财政部门初审,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的办法。全省共批准117家代理记账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二是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实行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主管,各级农经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制度,加大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力度。三是制定了《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根据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不规范问题,对现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细化,全省共发行5万册。通过几年的工作,全省初步建立健全了以“一法一例一决定”为主的地方会计管理法规体系。
五、继续开展会计法规专项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在对《会计法》执行情况连续两年检查的基础上,2003年又对“一法一例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对6个地市进行了抽查,并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检查“一法一例一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抽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总监106人,组成31个工作组,对653(不含复查的198个单位)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是单位使用的会计账簿是否监管、登记账簿是否规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任用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资格;取得原始凭证和填制记账凭证是否符合规定;会计监督是否到位;执行和建立会计制度情况、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6个方面,检查采取地方检查和省里抽查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共发现有261个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占检查单位总数的40%,对139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将2002年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946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执法检查中抽查的内容,进行严格复查,全省共复查198个单位,占违法违纪单位的21%。通过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冯广栋 丁世民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