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003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继续深化改革,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的完成,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民政事业经费继续稳步增长
2003年全国民政事业支出6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8.8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支出106.3亿元,比上年减少21.5%。
(一)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增长较快。2003年基本建设拨款支出9.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国民政事业费支出498.9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最低生活保障事业费支出153.1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50.5亿元,比上年增长38.5%,月人均保障水平达58元;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救助费支出78.9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52.9亿元,比上年增长32.3%;残疾人福利事业费等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67.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通过增加发行网点和开发彩票新品种,进一步开拓市场范围。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共筹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67.2亿...
2003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继续深化改革,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政重点工作的完成,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民政事业经费继续稳步增长
2003年全国民政事业支出6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08.8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支出106.3亿元,比上年减少21.5%。
(一)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增长较快。2003年基本建设拨款支出9.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国民政事业费支出498.9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87.9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2%;最低生活保障事业费支出153.1亿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50.5亿元,比上年增长38.5%,月人均保障水平达58元;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救助费支出78.9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费52.9亿元,比上年增长32.3%;残疾人福利事业费等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67.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
(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再创佳绩。通过增加发行网点和开发彩票新品种,进一步开拓市场范围。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共筹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67.2亿元。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
(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支出75.7亿元。其中自筹基本建设资金20.1亿元,完成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30亿元(含国家财政拨款投资9.9亿元),施工项目3867个;集体供给支出9.2亿元,比上年下降86.8%;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折合人民币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1%。
二、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
2003年,民政部作为新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重点任务来落实和推进,初步建立了本部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
(一)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完成试点单位基础信息登记、选择授权支付银行、开立授权支付账户、填写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核对各有关单位账目、确定试点资金范围和额度与支付方式等一系列准备工作。部属14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试点资金涉及9类20个目级科目,试点指标为15160万元,其中授权支付3146万元,直接支付12014万元。编写了《民政部国库集中支付培训教材》,拟定《民政部(中央学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6次不同形式的培训,使全体财务人员较快掌握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实质内容和操作程序。
(二)积极组织实施。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工作进度,编报9~12月试点期间的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加强与财政部、代理银行的沟通联系,认真核对账目。截至2003年12月31日,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账目与代理银行、财政国库管理支付部门的对账单完全一致。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4045万元,其中授权支付2247万元,直接支付11798万元。年末结余指标1115万元。
三、民政统计工作有新突破
(一)统计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先后制定了《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台账制度》、《统计代码制度》等,使民政统计工作向规范化管理迈进了一大步。
(二)大力推进民政统计台账建设工作。2003年,民政事业统计台账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该系统按照民政业务工作的需求,运用电子技术,对每个民政对象和部分民政业务实行动态管理,提供在网上检索全国每个民政对象的基本信息及各种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功能。为了推动台账的建立工作,自2001年以来,共组织了25期3670人次以县级民政统计工作人员为培训对象的软件应用培训班。通过加强指导与督促,截至年底,全国已有15个省市初步建立了统计台账数据库,其中,北京、四川等5个省市的台账数据库已全面建成。统计台账的建立,对全面、准确记录和上报民政统计数据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提高了民政业务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不断拓展民政统计的服务功能。通过重新制作民政统计数据网页并充实内容,定期公布统计资料,以及为社会各界提供多种咨询服务等工作,逐步拓展民政统计的服务功能。
(四)扩大统计覆盖面,缩短数据更新周期。一是打破统计数据季度上报的常规,设置了月报指标,缩短了数据统计的周期;二是基础数据采集点扩大到县、区一级,有些地区甚至到了乡、镇一级,使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可靠,能更有效地为业务工作和政府决策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一)积极开展对《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调查研究工作。与财政部紧密合作,多次交换意见,并分别向地方民政和财政系统广泛征求意见,努力使新办法更加科学、严谨,符合管理需要。
(二)拟定《民政部机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审批权限规定》、《民政部机关经费管理审批权限规定》和《民政部基本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部机关财务收支和基建项目管理行为。
(三)参与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形成了能够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政策性文件,解决了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所需人员和机构经费等问题。
五、履行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
(一)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召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了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
(二)严格执行《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系统作用,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有效监控。2003年,结合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要求,及时完成系统升级,为强化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根据监察部、财政部关于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催缴,保证各单位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全年共上缴预算外资金3738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1219万元,直属单位学杂费收入464万元,救灾捐赠等其他预算外资金2055万元。同时积极向财政部申请下拨,全年下拨预算外资金44562万元(含彩票福利金44000万元)。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民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召开了由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举办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培训班。启用新的管理软件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登记,统一规范了固定资产账目登记和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了直属事业单位账务系统升级培训、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讲解等各类业务培训班8期,共150人次参加学习。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强化培训,及时更新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
(六)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务、银行账号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1.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完成对民政部2002年度中央级行政(离退休)经费、民政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外事经费等预算经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预算外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同时先后配合该局对民政部非典捐款专项审计、历年结余资金专项审计和公务车情况的调查工作。
2.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开展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汇总并向财政部、监察部报送自查结果。
3.开展直属单位财务大检查。为保证部直属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良好有序的运行,组织开展了历时一个半月、民政部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财务检查活动。通过采取直属单位自查、互查和检查组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属20家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同时结合检查结果组织了经验交流座谈和优秀财务部门及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
4.加强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民政部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对所属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撤销13个重复开设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并入相关账户;对39个手续不完备但需保留的银行账户,重新进行审批并补办相关手续。
(七)推进政府采购工作。2003年,部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11933万元,其中,汽车采购104万元,计算机采购225万元,打印机、复印机等其他物品采购1756万元,救灾帐篷采购9848万元。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供稿 陈爱丽 李伟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