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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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农业财务工作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全年工作重点,调整思路,在改革、规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抓落实,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一)扩大预算规模,突出预算重点。2003年,农业预算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是预算总规模达到108.95亿元,比上年增加14.95亿元,增幅达15.9%;其中基本建设资金46.18亿元,同比增长24.62%。二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幅较大,达到34.84亿元,同比增长15.73%。三是年中追加数量较大,为49.76亿元,占全年预算45.6%。此外,中央财政地方农业专项支出为10.35亿元,同比增长67.1%。预算安排重点突出,其中农业科技推广与培训、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产品信息预警、病虫害控制、耕地地力保护、农业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预算中都作了安排。
(二)整合项目,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必须要有项目资金的支撑。在安排年度财政项目中,围绕规划加强了项目整合。一是把落实11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建立35个优势产业带作为扶持重点。二是审核下达项目资金要重点保证优势产业带内的...
2003年,农业财务工作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全年工作重点,调整思路,在改革、规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抓落实,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一)扩大预算规模,突出预算重点。2003年,农业预算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是预算总规模达到108.95亿元,比上年增加14.95亿元,增幅达15.9%;其中基本建设资金46.18亿元,同比增长24.62%。二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幅较大,达到34.84亿元,同比增长15.73%。三是年中追加数量较大,为49.76亿元,占全年预算45.6%。此外,中央财政地方农业专项支出为10.35亿元,同比增长67.1%。预算安排重点突出,其中农业科技推广与培训、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产品信息预警、病虫害控制、耕地地力保护、农业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预算中都作了安排。
(二)整合项目,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必须要有项目资金的支撑。在安排年度财政项目中,围绕规划加强了项目整合。一是把落实11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建立35个优势产业带作为扶持重点。二是审核下达项目资金要重点保证优势产业带内的相关项目。2003年财政项目安排的8.56亿元中,用于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资金达到5.85亿元,占68%。编制2004年部门预算时,又对一些项目进行了适当归并和整合,进一步优化了预算结构,使项目经费向财政农业重点支持方向倾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在自查基础上配合财政部、监察部检查组对农业部本级及部分部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二是组织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立项和标准审批的初审;三是做好预算外资金日常请拨款及缴库;四是配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清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项目的工作;五是按照财政部等部门的要求组织了对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情况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及时安排非典防治经费。在抗击非典疫情的非常时期,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对相关预算作出调整,及时安排了防治工作经费,为直属垦区争取安排了2000万元非典防治经费,并向北京市和华南农业大学的非典防治工作各捐赠20万元和10万元。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一)抓好“三个统一”,规范管理行为。围绕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和经费下达从规范管理程序入手,突出抓好“三个统一”,即统一下发项目指南,统一上报项目申请,统一下达资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取得较好效果,初步理顺了关系,申报立项更加公开透明,项目支持内容和重点更加集中突出,项目下达和执行加快。
(二)围绕重点专项,强化项目执行管理。加大了对大豆和小麦良种项目、农产品促销项目、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等重点专项项目的执行管理。一是对2002年大豆良种补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用以指导2003年大豆良种补贴工作。二是在对江苏、河北等省小麦良种补贴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小麦良种推广资金管理若干规定》。三是做好农产品促销专项的启动和服务工作。四是会同财政部修订新的《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三)开展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对跨越计划、科技示范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豆良种补贴、农业产业化、保护性耕作和农村小型公益等11个专项进行抽查。检查表明项目资金支出大部分取得了较好效益,发挥了导向作用和示范效应,增强了农业部门的服务手段和调控能力。
(四)适应改革需要,推动财政项目公开。根据《农业部重大投资项目廉政监督若干规定》,为推动财政农业项目支出管理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对2003年25个财政农业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和项目经费规模等内容在中国信息网上公布,涉及资金规模4.5亿元,占专项资金总预算的61.59%。
(五)做好中央财政地方农业专项支出的管理。2003年共安排中央财政地方农业专项支出19个项目,资金10.35亿元。保证了大豆、小麦和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对苏、皖、豫、陕、甘、滇等省洪水、地震灾害严重的地区予以重点倾斜。
三、加强会计管理与监督
(一)建设信息系统,增强财务监管力度。根据农业部党组提出的对直属单位会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建设农业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即在2005年以前将部直属事业单位所有的会计核算信息全部纳入该系统,通过网络对各单位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及时全面监控。2003年该系统已初步建成并投入网络试运行,28个部属单位(包括部本级)已纳入系统。
(二)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一是新增了6个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预算单位,使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按照年度预算,划分了农业部2003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方式和范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2.50亿元,授权支付107.13亿元。三是按期汇总申报预算资金用款计划,按期支付国库资金,保证了预算资金正常运行。
(三)加大账户清理力度。制发了《农业部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和财政部通知,对部属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部本级和部属单位需保留或新开立的银行账户重新办理财政审批,共审批银行账户241个。
(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发了《农业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修改并印发了《农业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加强对直属单位离任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注意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查找各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督促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五)加强部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建设。根据农业部财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完善、规范、创新的指导思想,要求部属各单位对现行财会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修订,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制度坚决取消,真正做到每项支出都有制度约束。同时,从依法行政的高度规范制度执行,重视和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使日常管理与核算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日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做好在岗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
四、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先后修订了《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通知》等。
(二)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配合财政部实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招投标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做好协议供货制度的落实,编报2003年政府采购预算,完成了2004年购房补贴预算和2002年购房补贴决算的审核汇总编报;加强了部属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三)搞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计算办法,细化净资产考核范围,完成了部属单位2002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年均保值增值率达105.67%(核定年均保值增值率为102.75%),比2001年提高1.67个百分点。
(四)完成企业产权登记及资产管理工作。完成了2002年部属单位400余户企业产权登记变动、注销及600余户企业年检工作;完成了日常直属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的占有、变动、注销;完成部属单位资产评估备案统计、上报;完成日常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转经、资产处置等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003年全国已有20多家农业企业正式上市,其中3家为农业(种、养殖业)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已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新制度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海南、广东等垦区已部分执行;上海等少数垦区已全面推开。同时,全面反映农业会计核算特点的农业企业专业核算办法,经农业会计界众多专家学者3年多的辛勤努力,基本完成定稿。
各地农业企业在贯彻新制度,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加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实践中,总结出了大量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推行的刚性预算成本逆控法,建三江分局和绥化分局针对农场现存农、工、商、运、建、服诸业综合经营的情况,在原报账制基础上探索推行分行业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模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财务信息监控网络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扭亏增盈、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以及解决由社会性支出形成的历史包袱等突出矛盾问题。2003年全行业实现利润38.27亿元,增长85.69%,盈利额创农垦历史最高水平;职工平均年收入6741元。
六、推进农业财会改革
2003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全面展开,农村经济活动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组织方式和会计核算内容也需相应作出调整和改革。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完整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之前,各税费改革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先后提出一些过渡性的改革思路。一是建立新的农村会计核算体制,大体有两种意见:在乡镇农经站设立核算中心,统管村有资金,按村设账统一核算;财政性资金由乡镇管理,其他业务归村级核算。二是调整部分会计科目及其核算范围,如取消“提留统筹收入”科目,增设“拨入村级经费”、“村级三项支出”、“村级经费结余”、“应付一事一议筹资”等科目。对“公益金”、“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核算内容,也根据新情况作了适当调整。同时,继续坚持定期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保证了税费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实现。
(农业部财务司供稿 张士安 姚远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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