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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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全总资产管理局)按照新阶段工会工作任务要求,深化工会财务改革,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扎实做好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探索解决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理了1997~2002年全总本级经费收支情况,清理了历史遗留账目;起草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并获得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认真编制并执行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算,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2003年,各级工会领导和广大工会财务工作者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创新,实现了经费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再次取得可喜成绩。全国总工会5%的本级经费收入达到5.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13.4%,比上年实际收入增长9.7%,36个省级工会中35个实现了经费收入的增长,19个超过全国平均增长率,18个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其中有7个是西部地区的省级工会。
(一)依法收好工会经费。要求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文件和规定,采取多种方式贯彻落实不论何种类型经济组织...
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全总资产管理局)按照新阶段工会工作任务要求,深化工会财务改革,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扎实做好工会财务与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探索解决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理了1997~2002年全总本级经费收支情况,清理了历史遗留账目;起草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并获得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认真编制并执行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算,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2003年,各级工会领导和广大工会财务工作者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创新,实现了经费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再次取得可喜成绩。全国总工会5%的本级经费收入达到5.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13.4%,比上年实际收入增长9.7%,36个省级工会中35个实现了经费收入的增长,19个超过全国平均增长率,18个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其中有7个是西部地区的省级工会。
(一)依法收好工会经费。要求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文件和规定,采取多种方式贯彻落实不论何种类型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就应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提高经费收缴率。
(二)与党政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疏通政策渠道,解决经费收缴工作中的政策问题。全总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改革后的工会经费划拨问题,并要求各级工会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协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随后又转发了宁夏、河南等省级工会与当地财政厅下发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财政统一划拨的通知,督促各省级工会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足额收缴,并将全国各省级工会执行情况上报书记处。
(三)不断改进经费收缴办法,扩大经费来源。4月,召开了全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经费收缴率。鼓励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改进经费收缴办法,如在内部建立工会经费收缴的约束机制,完善激励机制,推行目标考核和竞赛办法,对基层工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外采取行政代征、纳入财政预算、统一划拨、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等方式,以提高经费收缴率;9月,印发《各级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法规文件选编》,将全国各级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新经验、新做法,提供给各地工会学习借鉴。
(四)加强财务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有关经费收缴的条款,坚持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二、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一)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全总财务部结合工会自身情况,逐步推进工会预算制度改革,着手建立规范的全总经费管理、预算申报与追加预算审批制度,逐步细化和规范对全总本级经费,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汇编了《全国总工会对下级工会补助相关文件》,为工会领导审批对下各项补助和借款提供依据,同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便于各方监督;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的通知>》,规范工会工程项目会计管理。
(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全总调整对下补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经费使用方向,在2003年预算中,把资金重点用于维权、帮扶和送温暖工程等工作。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追加2003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根据通知精神与当地财政厅(局)沟通协商,追加该项资金,为劳模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并要求各级工会紧密围绕工会全局工作和本级工会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合理安排支出结构,引导各级工会资金向县级工会(重点为西部地区)倾斜,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加强经费使用调研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基层和职工办实事,为工会自身建设和工运事业发展服务,全总财务部按照书记处进一步集中全总财力进行转移支付的要求,赴吉林、黑龙江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结合近年来赴西部地区及部分贫困地区的调研情况,草拟了《关于全总再集中一部分经费主要用于老少边穷、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工会发展问题的汇报》,报送书记处领导。
(四)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资金支持。财务部认真按照《工会法》规定的应由同级政府承担的工会有关费用的规定,多次与财政部协商,2003年共争取到应由财政等部门承担的各项费用合计10741.23万元。
(五)在对下政策指导工作方面,下发了《关于对辽宁省部分发电企业在电力体制改革后工会经费上解问题的批复》、《关于水上运输企业的伙食补贴等是否属于工资总额计拨工会经费的复函》、《关于对申请保留中国科学院工会银行账户的复函》等涉及到工会经费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政策解释性文件。
三、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础工作管理。通过资产年度统计,摸清全国各级工会资产家底,并对资产结构和分布情况进行分析,为各级工会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起草了《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以上工会占有使用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级工会土地使用状况变更要先报经全总批准,并依法律程序办理;为进一步摸清各级工会土地和固定资产有关情况,起草了全国县以上工会资产普查办法,开发了与之配套的普查软件,并开展了试点普查。召开了全总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履行了对全总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会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和固定资产购置、变更、报废的审批职责;解决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多年悬而未决的土地使用证书问题和工人出版社在工商登记中变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为工会资产产权登记问题。
(二)探索工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全总资产管理局针对全国各级工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产权纠纷问题和资产被占用及流失现象,采取多种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先后赴广西调研工会如何在当地城市改造中,通过资产置换、招商引资等方式盘活工会土地资产的问题;赴工人日报社、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总青岛疗养院对工会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调研,了解工会所辖经营性资产重新配置和整合问题,提出实行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资产管理新思路。
四、工会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
(一)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自2003年1月1日起,全国工会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的执行使工会系统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为此,全总财务部向全国省级工会转发了财政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按照新制度要求更新了原有事业单位财务软件;举办了3期工会事业单位财务软件师资培训班,对全国各省级工会及直属事业单位120余名财会人员进行了转换后的电算化软件操作师资培训;与中国工会会计学会、《中国工会财会》共同举办了全国工会事业单位财会知识竞赛。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财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预决算的批复工作;对全国县以上工会事业单位收支决算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落实中央清理银行账户检查组对全总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处理决定,要求全总各事业单位认真执行;组织全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
(三)继续推进工会事业单位财会改革进程。组织力量赴四川对省级工会事业单位经营情况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赴北戴河、青岛疗养院和全总文工团对全总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探索工会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财务问题,寻求工会企事业单位在市场竞争中提高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的改革措施,减轻主管工会经费负担。
五、机关财务工作
(一)规范全总本级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以落实中央清理银行账户检查小组处理决定为重点,向全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向清理小组报送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总系统银行账户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向财政部国库司报送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请求开立一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申请》。制定了《全总机关实行基本支出定额预算管理奖罚暂行办法》、《全总机关工作人员无线通信工具安装、配备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全总机关探视患病局级干部的开支标准及报销办法》、《全总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补助暂行办法》和《全总机关财务报销须知》,会同经费审查办公室做出《机关报销办公用品时附有明细清单的通知》及《关于工程审计费和工程结算报销签字问题的备注》,参与制定了《全总机关关于自2002年起招录部分工作人员计发租房补贴的暂行规定》。
(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了《全总机关财务处报销岗位工作要求》,汇编了《全总机关财务报销标准及有关文件》和《全总机关内部财务文件》;建立了常规性业务学习制度和公休值班制度,合理调整报销工作岗位,完善机关报销服务工作。
(三)为工会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服务。保证了防治非典工作期间机关各项资金的使用和防治费用的及时到位;圆满完成了全国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经费预决算工作和会上会计服务工作;落实了中央清理银行账户检查组对全总机关银行账户的处理意见;同时探索机关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改革方向,把既符合改革方向和财务制度又有利于职工利益的事情落到实处。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供稿 王晓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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