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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标准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各地政府部门的一些做法,研究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无线通讯工具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经会签财政部、监察部和中直管理局后上报国务院审批;参与起草了《国内公务接待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为解决在京部长级干部的自雇服务人员费用不足的问题,会签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补贴标准的通知》。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转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的要求,成立了中央国家机关职务消费规...
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标准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各地政府部门的一些做法,研究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无线通讯工具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经会签财政部、监察部和中直管理局后上报国务院审批;参与起草了《国内公务接待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为解决在京部长级干部的自雇服务人员费用不足的问题,会签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在京部长级干部宿舍自雇服务人员费用补贴标准的通知》。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转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的要求,成立了中央国家机关职务消费规范化研究课题组,开展了对职务消费规范化问题的研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座谈,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职务消费规范化研究》课题报告。
(二)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管理。为扶持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发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申请延长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税收优惠政策期限的函》,报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并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审核、汇总、分析了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对后勤服务单位财务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做好后勤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二、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力度
(一)为了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与财政部共同起草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同时,按照中办、国办文件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与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党政部门报刊治理工作中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治理的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制度建设,通过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和个别部门自行探索改革情况的调研,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实际,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步研究》课题报告,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研究起草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经中直管理局会签,并征求了中纪委、中组部、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人事部等部门的修改意见。对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等4个部门的车辆编制进行了核定。
制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了财政部意见。
(三)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汇总统计了74个中央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不含国家邮政局等7家单位和中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系统)的资产状况。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了改进,并在外交部、环保总局等单位的局域网上成功运行。先后组织了50余次软件培训班,全年共培训1300余名国有资产管理软件操作人员。
(四)规范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为局属服务经营单位服务。召开了2003年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国资委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组织了局属服务经营单位的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和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填报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存量情况,合理控制固定资产的购置,对局机关2003年政府采购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对局机关2003年固定资产、办公电话占用情况进行了清查统计,根据统计数据及具体占用情况对局机关固定办公电话提出了相应的配备标准。
(五)积极开展中央政府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研究,针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产权不明晰、配置不合理、运营效率低和资产闲置、多头管理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成立了中央政府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研究课题组,提出了调研重点、方式、提纲和时间安排,邀请专家、教授和部门具有实际经验和理论水平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对福建省政府、上海市政府、南宁市政府及交通部上海市海事局等地方、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三、提高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保障能力
(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及时批复、下达了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离退休经费预算,对涉及机构改革和调整部门的离退休经费预算进行了重新核定。通过分析研究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离退休经费执行情况,调查统计各部门新增离退休人员数,测算各部门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人员调资的经费需求,向财政部及时反映各部门离退休经费的缺口情况,及时追加离退休经费不足部分,保证了各部门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经费需求。
(二)及时、准确地完成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工作机构人员工资的统发工作。2003年,共为3.7万人(不包括京外离退休人员和安全部离退休人员)累积发放离退休费和工资62790万元。按时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工作机构人员工资的调资补发工作,共为4.7万人补发工资2034万元。
进一步完善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管理系统,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五研究所签订了集成项目和数据库项目维护合同;开发了自动打印《统发工资核对通知单》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离退休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软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管理系统重大故障应急预案》。
(三)加强对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研究。对中央国家机关74个部门的离退休干部活动站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从活动站的分布、固定资产状况和使用状况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活动站使用效率的政策建议,并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情况调研报告》。
对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的开支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集中管理、离退休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的提高、离退休经费中专项经费规模的扩大等问题,与财政部社保司初步协商后,报送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改革有关问题的报告》。
四、提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一)2003年是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第五年,为做好此项工作,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3个培训单位进行了综合考评和实地调研考核,对26个单位登记备案作为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并与其签订了《严防非典安全责任书》;组织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议;举办了以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班;部署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247期,共培训会计人员42802人,其中:高级班11期,参加学习4997人;中级班193期,参加学习21915人;初级班43期,参加学习15890人。
严格对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资格审查与监管,研究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日常培训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研究,组织召开了继续教育研讨会,就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形势和如何加强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和交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在内容上突出了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组织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教材《财经法规》、《会计基础》、《会计实务》和《习题集》4本教科书的初稿撰写工作。组织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考试和培训工作,有331人通过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率为72%;有505人通过了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考试,合格率为92%;为2738人办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300余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通知》,部署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供稿 陈佳资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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