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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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督,推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贯彻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培训,继续稳步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不断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服务,推动全区会计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开展会计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朱镕基总理“不做假账”的重要指示,财政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文岳作出重要批示:由财政厅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财政厅于3月19日迅速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部署全区检查工作。4月10日成立了自治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厅长陈泽瑜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的主要领导任成员,由会计管理、财政监督、法制等部门共同组成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全面组织全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实施...
20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工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督,推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贯彻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培训,继续稳步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不断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服务,推动全区会计事业进一步发展。
一、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开展会计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朱镕基总理“不做假账”的重要指示,财政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文岳作出重要批示:由财政厅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财政厅于3月19日迅速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部署全区检查工作。4月10日成立了自治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厅长陈泽瑜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厅机关各业务处室的主要领导任成员,由会计管理、财政监督、法制等部门共同组成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全面组织全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全区检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巡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单位自查从3月份开始,到6月底结束。在自查阶段,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大量自查表格和宣传提纲到所有基层单位。召开全区会计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全区《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于4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自治区各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检查方案和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地区、各部门也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在社会各界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氛围。自治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编发简报,及时反映、报道执法工作进展。为保证自查质量,自治区财政厅在工作中紧紧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争取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和协助,保证所有单位参加自查;二是在回收自查表时,逐表逐项严格审核,并行必要的询问,保证准确填写;三是各级检查机构对基层单位的自查工作及时跟踪检查,把自查工作落在实处;四是要求各单位在报送自查表的同时,认真分析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落实区级单位的自查工作,自治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下旬派出2个工作组,对部分区级单位和部门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听取汇报的同时,深入基层单位对照自查表实地查看,并向财会人员询问有关情况,督促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据统计:在自查阶段,全区共有1.8万户各类单位进行了自查,发现了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和人员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自查出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涉及金额1.5亿元。
(二)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近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于6月19日成立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谢亚涛任组长,成员由企业处、监督局、会计处、注协、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法制处等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成立后,先后召开三次厅长办公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7月19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区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7月20日~23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区《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以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州、市、县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抽调人员,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据统计,全区共抽调865名检查人员,组成27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了885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各检查小组认真核查各项数据,准确填制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违法事实,逐户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据统计,全区重点检查中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检查出会计人员无证上岗201人,占实际在岗会计人员总数的10.34%;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有507人,占实际在岗会计人员的26.1%;部分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任职资格。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突出的问题主要有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小金库、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账实不符、内部控制薄弱、未按规定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等。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着隐瞒收入,虚列、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许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不良资产数额较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检查领导机构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按法定程序出具检查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据统计,全区重点检查中共查出有问题单位255户(其中:企业57户,行政事业198户),违纪面为27.6%;违纪问题金额16209.3万元,已下发处理决定143份,查补入库税金380.3万元,没收违纪所得26.3万元,罚款9.3万元(其中对个人罚款2.5万元)。
(三)巡查验收阶段。为了解各地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于2001年11月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伊犁、阿勒泰、喀什和克州进行了检查。工作组抽查了部分重点检查单位,并结合检查组填写的重点检查工作底稿进行了复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县、市都能做到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工作质量比较高。无论问题大小,均能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处理,保证了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全面组织会计制度培训,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为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适应加入WTO和对外开放的要求,财政部从2000年起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再次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为此,自治区财政厅将新准则和新制度的学习列入200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推动全区培训工作的全面展开,5月,自治区财政厅为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区级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举办了一期培训班;6月,在南北疆及乌鲁木齐为全区财政系统及各地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举办了三期师资培训班,共培训师资470余人。全区通过广泛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累计培训8万人次。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积极配合财政部对金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核算制度征求意见,配合统计评价处布置年终决算。
三、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议。广泛深入基层单位了解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宣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推广自制原始凭证格式规范化、单位内部职工借款报账结算制度、现金付款凭证一事一单制度等,指导单位进行整改。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宣传和教育,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继续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指导力度,组织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帮助这些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2001年,自治区财政厅继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2~4月,举办了4期会计管理工作培训班,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各地区、各部门也继续有计划地组织会计人员轮训,并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确认。一是继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按照成熟一个、确认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全区共审查批复3083个单位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二是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复查。按照自治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每两年要对已经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共复查了1370个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滑波的单位,责令其限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收回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三是组织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互查。为推动各地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的深入开展,检查各地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自治区财政厅于5~7月组织各地区财政部门开展异地互查,于8~9月,组织部分厅局也开展了相互检查和学习。2001年下半年,为进一推动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又作出规定:对未取得会计基础规范化证书的单位,其会计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截至2001年底,全区累计考核确认1.05万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四、规范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素质
(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0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报考3.7万人。考试结果:中级全科合格680人,合格率3.79%。其中:财务管理合格率30.01%,经济法合格率24.03%,中级会计实务(1)合格率28.07%,中级会计实务(2)合格率15.17%。初级合格2790人,合格率24%。考试期间,自治区人大、纪检委以及财政厅、人事厅的有关领导对区级考场进行了巡视。由于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被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01年度组织管理工作一等奖。9~10月,自治区会考办组织了2002年度考试报名,全区共报考3.2万人。
(二)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一是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为全面实施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是大规模地宣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使广大会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新制度和新规定;三是深入开展调研,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为目标,充分做好为全区13万会计人员换证的准备工作;四是组织200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区报考8320人,3330人合格,合格率40.02%。
(三)继续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一是举办了一期全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二是在下半年对区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划片区培训的办法,以规范培训市场。据统计,全区共有8万人次参加了2001年的继续教育,其中区本级培训近2万人次。
(四)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2001年,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共收审材料108份,经自治区高级会计(财政经济)职称评委会评审,通过高级会计师68人,高级经济师7人。
五、会计电算化管理
2001年,自治区财政厅继续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知识,开展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1.6万人次,中级培训250人。改进甩账审批工作,组织申请甩账单位互查互学,提高会计电算化应用水平,共审查批准687个单位使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其中区本级审查批准155个单位。
六、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深化试点工作
(一)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纪检委的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多次组织全区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调查统计,及时上报试点情况。同时,对昌吉、哈密、喀什等地区的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总结试点经验,指导开展试点工作。
(二)为加强对全区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在总结已有成果和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起草了《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管理办法》,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进行修改,目前已准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为总结全区会计委派试点工作情况,交流试点工作经验,9月24~26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喀什召开了全区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谢亚涛、自治区纪检委综合室主任毛民生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为会议的召开发来贺电。会议特邀湖北、陕西、山西等试点先进省区的代表参加并介绍经验。会议交流、总结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情况,研究了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关于2001年我区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的具体措施,哈密、喀什、塔城地区额敏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和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公司的代表介绍了试点做法和经验,会议现场观摩了喀什市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
(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纪委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要求,推动各地区会计委派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于3月22日联合印发了《2001年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各地把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要重点抓好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要求全区所有地、州、市和60%的县要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应逐步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后续管理。截止到12月底,已有14个地区、49个县(市)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包括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内的3000多家单位实行了直接委派、集中核算或零户统管,直接或间接委派会计人员1400余名。初步建立起了委派会计人员选拔、聘用、报告、考核、交流、教育、奖惩等管理制度。
七、会计学会建设
2001年,新疆会计学会以为会计改革与服务为宗旨,密切跟踪改革进程,紧紧围绕会计工作中心任务,努力克服多种不利因素,组织开展了会计学术专题讲座,参加了北方省(市、自治区)会计学会协作会议交流,完成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研究》和《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的研究》课题研究,继续深化改革,办好会刊《新疆财会》会计版面和《新疆会计信息》,组织出版《会计管理工作概论》,着手编辑《会计制度汇编》,配合会计管理行政部门开展了大量《企业会计制度》和新准则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宋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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