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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贵州省会计工作以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整顿会计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为目标,大力宣传和推行《企业会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全省会计工作不断发展。
一、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
(一)周密安排大检查前准备工作。为确保《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省财政厅厅长为组长、有关业务处处长为成员的贵州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的《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4月27日,召开了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各地区财政局分管局长、会计科长以及省直主管厅(局)会计机构负责人共140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全省9个市、州、地以及各县均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的《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县的大检查工作,明确专人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会计法》情况进行整理,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
(二)全面布置《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自查工作。为全面了解《会计法》实施一年来的总体情况,省财政厅共下发了3万份《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表,至6月底全省共有19089户单位开...
2001年,贵州省会计工作以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整顿会计秩序、规范会计行为为目标,大力宣传和推行《企业会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全省会计工作不断发展。
一、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
(一)周密安排大检查前准备工作。为确保《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省财政厅厅长为组长、有关业务处处长为成员的贵州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的《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4月27日,召开了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各地区财政局分管局长、会计科长以及省直主管厅(局)会计机构负责人共140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全省9个市、州、地以及各县均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的《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县的大检查工作,明确专人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会计法》情况进行整理,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
(二)全面布置《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自查工作。为全面了解《会计法》实施一年来的总体情况,省财政厅共下发了3万份《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表,至6月底全省共有19089户单位开展了自查,自查单位分布情况如下(单位:户):
在《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自查阶段,发现涉及违纪金额2亿多元,主要表现在资产、负债金额不实;不列、少列成本费用以及隐瞒、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方面,其中有57个单位虚列、多列资产金额5872.87万元;87个单位不列、少列成本费用4833.89万元。
(三)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按照财政部对重点检查的要求,制定了在全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明确了全省重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并从财政厅机关各业务处和社会中介机构抽调了39名同志进行专门的知识培训,组成10个检查小组,分别对25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含民营企业1户)进行重点检查。全省共抽调检查人员1099人,组成了328个检查小组,对701户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分布情况如下图(单位:户)。
通过重点检查,共查出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314户,其中:未依法设置账簿的单位18户,涉及金额2072万元;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单位81户,涉及金额678万元;私设会计账簿的单位8户,涉及金额345万元;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25户,涉及金额261万元;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3户,涉及金额392万元。对检查出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分别进行了处理,对209户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66户单位进行了罚款,累计罚款金额66.0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9.66万元,补交税款320.14万元。
(四)认真做好大检查的验收工作。为确保《会计法》执行情况大检查的质量,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于2001年11月下旬至12月派出巡查人员,对本地区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执行处罚决定和整改方案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了巡查验收。发现被检查单位普遍存在以下问题:①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务处理不够规范;②缺乏有效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尤其是对外投资方面没有严格的制约机制;③会计法制观念仍然淡薄,未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制度。
二、贯彻实施会计制度规定,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建设
(一)组织搞好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省财政厅派出人员参加了由财政部会计司在上海举办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后,省财政厅积极着手《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培训工作。在具体培训工作中,将《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起来,省财政厅负责指导全省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省内各财经院校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培训职能,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干、各财经院校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为分支的树状培训网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培训。
(二)认真贯彻各项法规制度,积极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施行。为更好规范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促使《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实施,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同时,了解省内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帮助解答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进行测算并进行指导。
三、扩大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办法,不断扩大会计委派制度试点范围。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对省气象局、省国土厅、省体育局进行了首批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其中:省气象局采用会计核算中心模式,将其局机关下属14个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业务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效地规范了各所属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了财务监督和资金管理,对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其成功做法已为全国20多个省(市)气象部门借鉴和参考。到2001年底,全省已有51个县市(区)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共委派会计人员2818人。在委派形式上,市、州、地级以下、预算级次较低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实行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模式,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实行部门集中核算模式。其中安顺市在全省首次成立市(地)级会计核算中心,将全市所辖市本级的666户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
四、加强对日常会计工作的管理
(一)认真做好200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要求,省会计考办对考试工作进行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并与各市、州、地会计考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层层负责。从5月中旬至6月底,全省各级会计考办通过紧张有序地接卷、考试、评卷、统分、成绩汇总上报工作,使整个考试工作圆满完成。2001年全省报名考试的人员共22693人,其中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11605人,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11088人;初级考试合格1308人,合格率11.27%,中级考试四科全部合格276人,占报考四科人数的9.38%。
(二)搞好全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工作。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下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写考试辅导教材,并结合会计从业人员必需的专业知识水平拟定考试试题,组织搞好考试前的报名、考试期间的保密、巡视以及考试后的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工作。至8月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诸项工作圆满结束。2001年全省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13469人。
(三)严格做好会计证、预备会计证的颁发工作。按照会计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严把关,办理会计证和预备会计证。2001年全省共颁发会计证、预备会计证10463本。
(四)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电算化培训。将《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控制规范》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为辅的形式,在全省各继续教育培训点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开展好会计电算化培训,严格按规定办理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2001年全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达37216人,参加会计电算化培训的会计人员达34637人。
(五)积极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了以省财政厅分管厅长为主任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省内会计界的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考核,2001年共有13人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潘昌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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