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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海南省会计工作以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为重点,加强会计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促进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一)领导重视,深入宣传发动。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财政厅党组十分重视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成立省直会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企业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省财政厅先后召开全省会计管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财政监督和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强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制定了《海南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市县也都成立了会计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全省19个市县有10个市县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市(县)长担任组长、9个市县由财政局第一把手任组长。全省上下联动,采取各种措施,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执法检查工作。5月14日《海南日报》在头版以《<会计法>大检查开始》为标题对执法检查进行全面报道;《海南经济报》对检查的三个阶段进行跟踪报道;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对检...
2001年,海南省会计工作以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为重点,加强会计监督,依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促进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一)领导重视,深入宣传发动。海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财政厅党组十分重视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成立省直会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企业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省财政厅先后召开全省会计管理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财政监督和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强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制定了《海南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市县也都成立了会计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全省19个市县有10个市县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市(县)长担任组长、9个市县由财政局第一把手任组长。全省上下联动,采取各种措施,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执法检查工作。5月14日《海南日报》在头版以《<会计法>大检查开始》为标题对执法检查进行全面报道;《海南经济报》对检查的三个阶段进行跟踪报道;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对检查的有关会议精神进行报道。二是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三是组织编印了《整顿会计秩序和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检查进展情况,介绍各地开展检查的经验、做法。
(二)扩大自查面。各业务处室按业务归口将自查表发放给分管单位。同时,委托事务所根据自查表的内容对单位进行检查。三亚市将执法检查与建账登记、会计委派等工作结合起来,发动全市委派会计人员和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参与自查工作;海口市加强与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从各个渠道发放自查表;澄迈、白沙等市县通过召开全县委派会计人员、乡镇财务管理会议发放自查表。据统计,全省共发放自查表6675份,回收6240份,回收率达93%。
(三)抓好重点检查。一是制定方案,突出重点。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及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检查对象为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股份公司、行政事业收费大户、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及被举报的单位。二是培训检查队伍。全省共抽调357人,组成78个检查组,其中财政部门186人、审计税务等其他政府部门98人、会计师事务所49人、企事业单位会计师24人。同时,抓好进点前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三是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工作制度。各地在检查中坚持边查边纠,以检查促规范,帮助被查单位解决会计基础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如儋州市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市财政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票据使用禁止“白条”入账的通知》,强调凡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收费票据或发票,以“白条”入账的均属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求各单位对2000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白条”列收列支情况进行清理,凡属不使用合法票据的收入,限期一次性上缴财政;属“白条”报销的,一律到税务部门补税。共追补重开发票277.55万元,追缴入库税款9.2万元。
全省共对523户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发现有216户单位任用无证上岗会计人员354人,80户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8户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221.8万元,116户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涉及金额2315.78万元;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查出23户资产不实1.44亿元,19户负债不实0.86亿元,25户所有者权益不实1.88亿元,7户编造虚假利润1.63亿元;在财政收入方面,发现49户企事业单位应缴未缴各种税金1601.25万元,2001年底已追缴入库822.49万元;212户行政事业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5793.86万元,2001年底已追缴入库737.73万元。
(四)加强督导,开展巡查验收。派出4个巡查小组,于12月3~7日对全省20个市县进行检查,肯定成绩,纠正不足。2001年的《会计法》执法检查,全省共对47个单位、13名个人进行罚款,总金额为25.4万元;对13个单位、16名个人予以通报;吊销会计证1人;建议纪检部门给予行政处分3人;移送司法部门处理1人。
二、加强会计委派试点,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
6月26日,省财政厅、监察厅组织召开全省会计委派工作会议,要求所有市县及乡镇政府在2001年内全面启动会计委派工作,着力推行集中核算的委派形式;对年内仍未启动的市县,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地方主要领导的责任。2001年,全省19个市县都实施了会计委派,委派单位2437家、会计人员1040人。
海南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会计中心)采取“三集中”(即资金集中核算、账户集中管理、人员集中委派)、“两不变”(即单位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的方式向省直79个单位委派会计,设立6个会计核算站,每个核算站都配备银行专柜,推行集中核算。一是撤旧户,开新户,实行账户集中管理。帮助79个委派单位开设了181个账户,其中基本户79个、收入户61个、专户41个,除个别专户由于自身特殊要求,如专储粮户、世行贷款等暂由单位管理外,其他账户均由核算站统一办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共清理并撤销旧账户249个,转入新账户的资金777万元。银行账户的印鉴统一采用单位财务章、单位法人代表章、核算站委派会计章三枚,其中会计印章由委派会计保管,其余二枚印章由单位保管,三章同时签盖方有效。二是构筑信息网络,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研究开发并启动了办公自动化系统、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工资银行代发系统、工资发放监控系统、行政事业规费收入代收代缴系统和前台报账系统。各种凭证的填制、复核,报表的编制、汇总等工作均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财务软件自动处理和生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上缴情况实现了当日、当时查询;委派单位的经费支出和预算执行情况实现了当日反映;工资统发实现了实时控制。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回避工作制度》等20项内部管理规定和《单位报账须知》等12项核算站工作制度及16个工作规程;统一印制了《备用金手册》等15种规范表册,从内部管理、业务流程和支出审核、现金管理等多个层面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建立了“中心管站,站管会计”的层级管理模式。
9月18~20日,财政部和监察部在海口市召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座谈会,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及海南、陕西、湖南等13个省40名代表参加。会议就会计委派与集中核算、集中核算与国库管理之间的关系及如何深化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管理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12月6~8日,中国财经报社和省会计中心在海口市举办深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研讨会,财政部办公厅、会计司有关专家及海南、陕西、湖北、山西、安徽五省的核算(支付)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设、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邓天林在会上作了发言,并在《会计研究》(2002年第1期)上发表了《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提出当前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面临着六个方面问题,一是立法、建章建制问题,国家尚没有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立法或者说是规章制度,各地依据本地情况制定自己的制度,不利于改革的发展;二是管理体制问题,各地集中核算改革机构的职能、编制及内设机构等不尽相同,不利于全国整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单打一”单兵独进问题,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支付是“互为依靠,并驾齐驱”的关系,但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尚未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导致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单打一”,单兵独进的局面出现;四是细化部门预算问题,“细化部门预算”是其他各项财政改革的基础,没有细化预算,会计集中核算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五是银行的参与及配合问题,各地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选择的银行不同,而多家银行参与不利于网络设计和统一、规范化管理,易出现定位不准、职责不明,不利于财政改革健康发展;六是信息网络建设问题,各地采用的核算软件各不相同,同一个改革模式由不同的软件商提供软件,利少弊多。上述观点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引起中央和财政部有关领导的重视。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和建账监管
在财政票据监管方面,采取专项稽查、委托稽查、举报稽查、年检和日常稽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建立财政票据稽查制度,以查促管,加大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01年,查处了两家单位擅自印制交通规费票据和伪造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制章印制票据的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000元和30000元;针对全省地税系统收取行政性收费时,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票据的情况,省财政厅和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地税系统的用票行为进行规范。三亚市通过对《财政票据领购证》年检和对工商、交警、学校等单位进行检查,纠正了违规用票行为;琼中县财政局、纪委、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强调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并组织检查组,对县畜牧、林业等单位多领票据、收费不上缴国库或专户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在建账监管方面,通过账簿年检加强监管。一是启用建账年检登记表,对各单位当年的银行账户余额及现金余额进行核对并登记在册入档,以加强对核算单位的资金管理;二是对两年没有年检的单位,停止其购买账簿,待其补办年检后,方予购买。在年检过程中,对不按要求记账、设账或随意涂改、毁损账簿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重新做账。临高县把建账监管工作与农村基层建设紧密结合,促使全县各村委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60个单位都按规定统一建账;澄迈县建账监管中心与税务、工商等部门在行政审批中心联合办公,实行统一办证制度,同时对乡镇农村的账簿凭证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培训
9月,海南省发布实施《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对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的职责、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及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作出具体规定。2001年,全省共办理会计证4670个;组织了4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2210人取得合格证书。
在会计人员培训方面,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培训工作的通知》,将新制度培训列为200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4月28~29日,举办了全省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各市县财政局长、会计科股长及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00人参加了学习,2001年全省共有8823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继续组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2001年全省共有3195人取得合格证书,累计已有24649人取得电算化合格证书。
2001年度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在省财政厅和人事劳动保障厅的组织、配合下,获全国考务工作三等奖。全省共有12162人报名,实考7236人,出考率为59%,1005人合格,其中,初级资格880人,合格率19%;中级资格125人,合格率4.8%。
五、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珠心算教育
2001年,海南省会计学会组织了以会计委派制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收到论文18篇;3月,召开学会年会,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周守华作了《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学术报告,200多人参加了学习;组织首次学术课题招标活动,《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分离问题的研究》、《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研究》、《新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3个课题立项。
2001年,海南省珠心算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师资172人,并组织5000余名儿童参加学习。10月,邀请印尼、马来西亚等国际珠心算专家就启智和珠心算教学经验等进行学术交流。12月24~26日,承办中珠协组织的全国珠心算普及经验交流会,全国各省市102名代表参加会议,海南省代表介绍了经验,并展示了自编的幼儿珠心算课本。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孔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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