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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浙江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为主线,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强化会计管理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
通过《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发现浙江省在执行《会计法》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单位会计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在被检查单位中,有12家单位没有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占1.31%;246家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内控制度,占26.89%;174家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占19.02%。二是一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211家单位不按规定要求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账簿或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编制会计报表,占23.06%;3家单位不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失少;还有的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账证、账表和账实的核对,致使账证、账账、账实不符。三是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有23家单位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有的单位虚列、多列或不列、少列资产、负债、成本费用和权益;有的则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为制止和纠正上述各种违法行为,省财政厅确定了整改原则:一是...
2001年,浙江省会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为主线,以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强化会计管理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
通过《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发现浙江省在执行《会计法》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单位会计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在被检查单位中,有12家单位没有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占1.31%;246家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内控制度,占26.89%;174家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占19.02%。二是一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211家单位不按规定要求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账簿或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编制会计报表,占23.06%;3家单位不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失少;还有的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账证、账表和账实的核对,致使账证、账账、账实不符。三是一些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有23家单位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有的单位虚列、多列或不列、少列资产、负债、成本费用和权益;有的则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为制止和纠正上述各种违法行为,省财政厅确定了整改原则:一是必须处理,依法处理,即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二是正确区分自查与被查的关系,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以自查自纠为主,一般不进行行政处罚;对于被查出来的问题,严格依法进行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证书的吊销证书,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总结整改工作在2002年进行。
二、加大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
省财政厅把整顿工作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打假;二是整顿和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省财政厅厅长任组长的浙江省财政厅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设立办公室,由厅会计处处长任整顿办主任,负责整顿工作的日常事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浙江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督实施方案》,确定2001年5月为整顿工作宣传月。省财政厅于2001年5月下发了《关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的通知》,将省政府领导指示印发给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并于5月25日召开全省整顿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行为的专项整治会议,具体部署开展中介机构行业秩序整顿工作。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近300人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厅长、整顿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翁礼华到会作重要讲话,省财政厅副厅长、整顿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桂祥作了题为《以整顿促发展,以规范求发展,为构建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新秩序而奋斗》的动员报告。会上,还组织了由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杭州钱江资产评估公司等8家中介机构发起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为主题的倡议活动,得到了与会19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积极响应。
三、做好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省财政厅及时转发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并将新制度、新准则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推动各地宣传培训工作的全面展开,省财政厅举办了1期全省财政系统80多名会管干部参加的新准则、新制度师资培训班,同时组织编写了《企业会计制度讲义》,作为全省会计人员学习新制度的教材。为了加强对会计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研究,省财政厅建立了会计制度联系点,配合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并就财政部会计司印发关于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合并会计报表及有关准则等征求意见问题,及时组织研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浙江省会计委派制主要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制三种基本模式。2001年,在继续指导现有试点单位完善提高的同时,重点抓了在市县全面推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结算)中心管理模式的组织实施工作。将会计委派制与进一步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和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结合起来,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监督弱化的问题;将会计委派工作同实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财政制度改革衔接起来,加强全社会的会计监督。到2001年底,全省地级市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单位已达1004家,县及县级市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单位已达1666家,委派并已到位的会计人员2670余人;有10个地级市本级和62个县及县级市及83个乡镇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由省财政厅负责组建的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已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省级单位已纳入中心集中核算。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浙江省组织编写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丛书,作为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统一教材。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35557人,实际参考29252人,实考率为82.27%;考试合格14697人,合格率50.2%。
(二)做好高级会计师的推荐评审工作。2001年,提请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共有185人,通过165人,占89.19%。评审通过的165人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158人,占95.76%,其中,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86人,占52.12%;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45人,占27.27%,36~40岁的有63人,占38.18%,41~45岁的有57人,占34.55%。
(三)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工作。一是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开设了会计人员服务窗口,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及时发放。2001年全省共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4883本。二是制定《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经财政部批复后下发实施。三是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下发了《200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1年,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分层次培训,省财政厅负责组织高级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2001年全省共有341610人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省财政厅分别于8月、11月举办了2期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全省在职的高级会计师和大中型企业或省级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共有850多人参加了培训。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 程少春执笔)
宁波市会计工作
2001年,宁波市会计工作围绕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这个中心,在落实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宣传、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探索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指导、监督社会会计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检查。
1.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2001年4月,对全市《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检查工作各阶段的目标和要求。同时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和《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表。全市共有27347户单位进行了自查。针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财政检查,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对象。7~9月,全市财政系统共抽调250名干部,组成108个检查小组,对204户单位进行了《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如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好于企业性质的单位。据统计,此次重点检查,查处违规金额达18604.81万元,要求102户单位责令调账,155户单位限期整改,对30户单位42名会计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通报单位1户,通报个人1人;1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35户单位作了罚款处理,总计金额16.15万元;对个人罚款总计5.8万元。
2.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会计监督检查操作程序。市财政局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操作程序和一系列检查文书,形成了会计监督检查全过程的规范流程,包括《财政检查立案书》、《财政检查通知书》、《财政检查报告》、《财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等14种文书。规范操作流程不仅在重点检查工作中得到运用,同时也为以后开展经常性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3.加强部门协作,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市财政局与地税稽查局协商,建立了涉税案件中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移送制度,联合印发《关于涉嫌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移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移送案件的范围、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以协同打击各类涉税案件中的违法会计行为。2001年有2名会计人员因在涉税案件中存在违法会计行为被移送到财政部门,并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加强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举办了全市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来自财政系统、部分主管部门和股份有限公司等7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重点讲解了新旧制度的区别,对其中的难点、疑点进行了分析解释,为新制度普及应用奠定良好的基础。市财政局于10月向社会公开推荐经核准的9个培训点,以满足广大会计人员的学习需求。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的实际也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会计工作者及时了解、掌握、运用新会计知识。
(三)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队伍素质。
1.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宁波考区考务工作。2001年度全市报考14056人,其中,中级4602人,初级9454人;共安排23所考点学校,设置560个考场。全市各级财政和人事部门共有400位干部职工和1200位考点学校老师参与了监考、巡考工作。据统计,2001年度全市初级考试合格2148人,合格率36.8%;中级考试合格3638科次,其中有301人一次通过4门科目的考试,获得会计中级任职资格。同时,做好200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市共有12030人报名。
2.适应大纲要求,重新编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结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组织编写了《会计实务》、《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等辅导教材。于11月组织并完成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据统计,全市有6676人报名,合格3143人,合格率58.39%。
3.完成2001年度高级会计师的推荐上报工作。召开宁波市会计资格中级评委会,经审定,推荐9人到省高评委参加评审,有8人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完善对会计中介机构的服务与监督。一是加强业务监管。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和鄞县开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所审计的4家单位进行了全面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业务核查,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做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工作。2001年共举办2期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班,来自宁波市及省内其他地市4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228名注册会计师和业务助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完成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宁波考区考试工作。全市共有3615人报考,比上年增加12.8%。378人单科成绩合格,综合合格率为9.51%。
二、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工作。在2000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编制方法,细化编制内容,并制定分类分档测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把总量细化到每个目级科目;大力推进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编制。二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研究和会计核算中心模式探讨工作。总结、分析统一结算模式、统一核算模式两种模式的利与弊。按照会计主体不变,资金使用权和财务管理权三不变的原则,提出市、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可采用统一结算模式;镇乡级可采用统一核算模式或零户统管、代理记账核算模式。全市会计核算中心以统一结算为主体的集中支付模式格局已形成,加强了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积极推荐预算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按照浙江省预算会计研究会预算管理与改革征文活动要求,推荐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张颖撰写的《会计核算中心运作模式比较》一文获三等奖,市财政局预算处撰写的《宁波市预算改革试点及进一步改革的设想》获优胜奖。
三、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一是做好会计学术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学会1999~2000年度会计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的要求,推荐9篇论文参加评选,其中3篇获三等奖,2篇获鼓励奖。另外,在浙江省会计学会2001年有奖征文活动中,学会推荐的2篇论文分获三等奖和鼓励奖。二是积极参与会计学术交流活动。根据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16次学术交流会的要求,学会推荐2篇论文参加交流,1篇被选为会议交流论文。同时组织学会会员参加省学会举办的入世会计理论学术讲座。三是继续办好《宁波会计》。2001年共刊出4期,累计出刊86期。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李鹏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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