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001年,黑龙江省会计工作以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为重点,规范会计秩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被财政部评为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2001年,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巡查验收三个阶段。成立了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等为副组长,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省财政厅会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市也相继成立了与省里对应的领导机构。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并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做了统一安排和部署,明确了检查的方法、步骤、内容和范围,并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大庆市在省财政厅开展检查内...
2001年,黑龙江省会计工作以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为重点,规范会计秩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被财政部评为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2001年,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巡查验收三个阶段。成立了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等为副组长,并从各有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省财政厅会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市也相继成立了与省里对应的领导机构。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并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做了统一安排和部署,明确了检查的方法、步骤、内容和范围,并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大庆市在省财政厅开展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单位负责人测评表》检查内容,并将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单位会计人员核发从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条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通过下发文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播发消息,召开会议传达有关精神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意义。牡丹江市为提高《会计法》检查宣传力度,通过局长在电台讲话,利用《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等报刊和因特网现代化手段,广泛宣传《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省会计管理局与《黑龙江日报》联合举办了全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跟踪报道,并定期刊登违反《会计法》和《黑龙江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知识卡片。
(三)加强检查指导。为督促各地区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地市,帮助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针对重点检查阶段的特点,编写了检查文件汇编,并采取以会代训办法,对参检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参检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选择了部分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工作。抽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省50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上述工作,到6月30日为止,全省共有79414个单位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全省共发现未按规定建账的违纪单位764户;不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违纪单位868户;不依法填制和取得会计凭证的违纪单位1204户;不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的违纪单位654户;不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的违纪单位1303户;不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违纪单位2159户;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的违纪单位1319户;在岗会计人员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书的违法单位915户;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的违纪单位518户;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违纪单位197户;发生上述各类违纪问题的单位合计9901户,占自查单位总数的12.5%。另外,通过自查还反映出一些企业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利润等六大会计要素方面还存在虚假、不实的问题,全省违纪单位共560户,违纪金额8949433.5元。对上述违纪问题绝大多数单位已经整改,少数单位对部分违纪问题正在逐步整改过程中。
从7月1日起至10月31日,全省共对2301户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占自查单位总数的2.9%,通过重点检查共发现1273户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占被查单位的55.3%。其中:企业482户,占20.9%;事业单位405户,占17.6%;行政单位386户,占16.8%。全省各地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等项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做了以下处理:
1.对涉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对问题较严重的8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和处罚。全省共处罚直接责任人62名,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3名,给予行政处分人员62名。
2.涉及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违法问题,全省共有83个单位。除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根据《公司法》、《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涉及违反国家税收法规方面问题的,全省共有27个单位,金额达1288万元。已按照有关程序,移交给各级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违规单位进行了处罚。
4.对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415人,给予停岗或待岗处理,对单位和责任人处以3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取消单位评选先进会计工作集体资格;对73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予以解聘,并对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5.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1户单位,已按法律程序移交司法部门。
6.对于有轻微违法行为的462个单位,视不同情况分别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这些单位作为今后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
为确保《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地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巡查验收。为确保质量,省财政厅与省人大财经委联合派出2个工作组,对7个地市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巡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在各市、县分别听取了当地人大、政府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汇报,深入到20多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检查验收组经过验收,各地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省人大财经委的肯定,省人大财经委撰写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齐齐哈尔市采取了县(市)、区互相验收方式进行重点验收,共验收了22户单位;绥化市从全市5409个单位中选出了433个单位,抽调了30名业务骨干进行巡回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大多数县(市)及检查组对此次《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都很重视,重点检查也基本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都做了相应处理,有问题的单位也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完善内控体系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会计工作顽症,一是开展了会计基础建设工作。通过举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班和采取会计基础工作评比等手段,进一步督促提高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的认识和水平。到2001年底,全省共举办会计基础工作培训班55期,培训财会人员7574人。绥化市先后在安达市和北林区召开了两次会计基础工作评比现场会,把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会计账簿、凭证、会计报表按类别集中到一起进行现场评比、打分;哈尔滨市共有4000多个单位达到会计工作三级标准,20多个单位达到二级标准,1个单位达到一级标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监管制度。通过将会计账簿监管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内容,扩大了建账监管面,提高了全社会对账簿监管的认识;通过开发研制建账监管软件,提高了会计账簿监管手段和水平,全省2001年共办理建账监管户数74636户,发行账簿84.3万册,从源头上遏止了财纪违纪的发生。三是抓了全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全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总体思路,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了全省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情况;通过介绍交流开展内控制度较好单位经验,督促帮助了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哈尔滨市在3月14日召开了开展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座谈会,哈尔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制药总厂等单位介绍了本单位实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经验。四是抓了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整顿工作。针对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管理混乱的实际,下发了整顿文件,对于符合在全省经销条件的单位进行重新登记和备案;对于具备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条件的单位进行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审批,同时继续举办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班,提高财会人员会计电算化水平,到2001年底,全省共重新注册登记软件经销单位15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审批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1500余户。
三、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素质
(一)进一步规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经财政部批准,下发全省实施。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为组织好200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针对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实际,编写和印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全省共发行3.2万册,举办考前培训班65期,培训人员6466人,全省共报名考试13290人。
(二)开展了新制度和新准则培训工作。为确保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无形资产》等新制度和新准则贯彻到位,年初下发了有关文件,将新制度和新准则作为2001年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举办了全省新制度和新准则师资培训班,培训老师由会计局的领导及部分知名教授组成,利用现代化手段授课,提高了学员们的学习效率;②举办了厅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参加的新准则、新制度培训班,会计局的领导亲自授课,各地市也对财政局的干部进行了培训,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素质;③委托哈尔滨商业大学举办了全省高级会计师新制度、新准则培训班,共培训高级会计人员1383名;④各级财政部门将新制度、新准则培训工作作为换发从业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到2001年底,全省共举办新制度和新准则培训班908期,培训会计人员151993人,培训财政系统干部1500余名,满足了单位管理核算和监督的需要。
(三)会计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一是配合人事部门抓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2002年全省共征订考试教材10万册,为提高考试质量,举办了各种考试辅导班72期,满足了广大会计人员的需要;二是在坚持条件、确保质量的评审原则下,通过答辩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共评审通过高级会计师649人。
四、稳妥开展会计委派试点,认真做好财务总监资格认定工作
到2001年底,全省共委派会计人员8955人,并认真组织了全省财务总监资格考试工作。一是制定了有关资格考试文件。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务总监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企业财务总监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组织等有关考务工作。二是广泛宣传财务总监考试工作。利用《生活报》、《新晚报》刊发财务总监报考有关事宜,向全社会宣传财务总监考试,利用电信160信息台进行信息咨询,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了全社会对财务总监考试有关政策的认识和支持度。三是严格审查考试报名工作。确定专人,认真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查,全省共有1519人报名参加考试。四是组织专家研制开发了财务总监系统管理软件,提高了管理水平。五是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使考试客观、公正、公平,增强资格认定的透明度。六是举办了考前辅导班,共有580人参加了培训。七是组织了考试工作,全省共认定财务总监资格182人。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冯广栋 丁世民 宋洪鑫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