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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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北京市会计工作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在强化会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被财政部评为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把执行《会计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翟鸿祥副市长任联席会议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爱庆、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任副主任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组成成员单位,负责全市《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领导协调工作。检查分为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巡查验收阶段。4~5月,各单位开展自查,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组织互查,互查面不低于10%,发放自查表13.3万份,收回近7万份,回收率52%。重点检查阶段共检查了595户,其中市级108户,区县487户。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审计局掌握的不同情况、行业特点、企业类型及规模等,提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各区县重点检查单位不少于20家、市属单位不少于10...
2001年,北京市会计工作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在强化会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被财政部评为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强化会计监督管理职能,把执行《会计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翟鸿祥副市长任联席会议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爱庆、市财政局局长吴世雄任副主任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组成成员单位,负责全市《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领导协调工作。检查分为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巡查验收阶段。4~5月,各单位开展自查,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组织互查,互查面不低于10%,发放自查表13.3万份,收回近7万份,回收率52%。重点检查阶段共检查了595户,其中市级108户,区县487户。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审计局掌握的不同情况、行业特点、企业类型及规模等,提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各区县重点检查单位不少于20家、市属单位不少于100家。报经“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595家重点检查单位,比原计划增加近100家,增加20%,其中:市级检查组检查了108家单位,各区县检查组检查了487家单位。被查单位按经济性质分类:行政机关52家、事业单位126家、社会团体4家、国有企业140家、城市集体企业56家、乡镇企业26家、股份有限公司48家、外商投资企业58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1家、私营企业30家、其他44家。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巡查验收阶段,市财政局组成联合巡查小组(会计处、监督处和法制处),确定具体工作方案,听取部分区县财政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听取关于组织分工、自查、重点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典型案例收集、整改建章建制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在每个区县中抽查2~3户检查组的工作底稿,以保证检查质量。
(二)加强监管完善法规制度。①对于无证上岗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限期调离会计岗位,并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提出批评。②对会计人员进行《北京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性工作,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和业务工作能力。③对会计核算中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做法及时进行整改。通过重新建账、调账、清理往来款项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财会制度,解决资产不实、长期挂账和未达款项长期不清理等问题。④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罚款和通告形式处理,加大《会计法》的执法力度。通过以上检查,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法律意识方面都收到良好效果。
二、适应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需要,保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实施
一是做好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根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执行对象不同,分别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将问题、建议、意见汇集成文字材料,上报财政部。全年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参加人员近百人;二是及时转发财政部文件,在掌握政策、确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具体情况提出实施要求,以保证制度的贯彻实施。全年共转发文件21件。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办法,市财政局在电子办、外经贸委系统分别选择了管理基础比较好的单位作为试点单位,与企业共同努力,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内控制度,以便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三、加大会计委派制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和扩大会计委派制试点范围
北京市结合具体情况,草拟了《北京市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讨论稿),扩大试点工作的范围、加大市属单位试点工作的力度。截至2001年10月底,全市共有953个企事业单位及乡镇(2000年238个)进行了试点,其中市属单位6家,共委派会计965人(2000年509人)。
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完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一)加强和改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2001年,在转发了财政部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报财政部予以批复。该实施办法,对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取消了以往市属各部门自己培训、自设考场的方式,实行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并由电脑随机分配考场;考试科目由过去的初级会计、企业会计、企业会计核算实务及珠算通五级等,改为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法规、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四门。由于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的调整,将三证(珠算证、电算化证、会计证)变为一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减轻了会计人员负担,规范了会计证书管理。对会计资格证书考试、报名、培训进行了改革,实行考试与培训分离,只管住报名与考试两个环节,把培训推向社会。2001年的计算机考试试行联网考试,避免了舞弊行为,使考试更加公正、公平。全市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共38838人,其中参加电算化考试的21311人。
为了避免会计专业学生重复学习考试本专业课程,经与北京市教委协商,下发了《关于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做好高级会计师评审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①在评审过程中采取了“三个统一”,即:统一安排评委、统一地点、统一标准,保证了答辩评审工作客观、公正。2001年,参加答辩评审334人,获得通过286人。②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院校师资的管理培训,调整和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对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发给合格证书,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有效地保证了继续教育的质量。③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进行了改革,实行分不同级别、分层次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高级会计人员进行单独培训,聘请较高级别的教授和学者授课,加快其知识更新的步伐。全年共举办了5期培训班,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公平。2001年,北京市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对考试的各项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各级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全市初级考试报名人数为43823人,实考25660人;中级考试报名人数为30062人,其中报考《财务管理》的27649人,实考12501人;报考《经济法》的27849人,实考14759人;报考《会计实务一》的28915人,实考18487人;报考《会计实务二》的27005人,实考13226人。通过考试,有7732人取得初级资格证书,1591人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 钱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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