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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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全年完成民品产值102亿元,销售收入55亿元。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6亿元。国有企事业单位实现总收入122.7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实现盈利6.7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长征火箭创造了连续5年发射成功的新纪录,特别是2001年1月10日,由集团公司研制的“神州二号”无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升空,标志着我国载人航天工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江泽民主席致电表示热烈祝贺。此外,在2001年国防科学技术776项获奖项目中,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独揽133项,成为获奖项目最多的单位。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多方筹措资金,为科研生产所需提供保证
2001年,集团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各签署了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拓宽了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科研生产对资金的临时需求。同年6月,集团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银企合作框架协议》,除银行提供一定金额的统一授信贷款额度外,还包括建立集团内部结算网络,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提供实时资金结算服务。此次银企联合,为拓宽集团公司业务渠道,顺应市场趋势,建立面向21世纪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出了新的一步。此次银企合作首先在集团公...
2001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全年完成民品产值102亿元,销售收入55亿元。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6亿元。国有企事业单位实现总收入122.7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实现盈利6.7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长征火箭创造了连续5年发射成功的新纪录,特别是2001年1月10日,由集团公司研制的“神州二号”无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升空,标志着我国载人航天工程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江泽民主席致电表示热烈祝贺。此外,在2001年国防科学技术776项获奖项目中,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独揽133项,成为获奖项目最多的单位。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多方筹措资金,为科研生产所需提供保证
2001年,集团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各签署了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拓宽了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科研生产对资金的临时需求。同年6月,集团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银企合作框架协议》,除银行提供一定金额的统一授信贷款额度外,还包括建立集团内部结算网络,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提供实时资金结算服务。此次银企联合,为拓宽集团公司业务渠道,顺应市场趋势,建立面向21世纪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迈出了新的一步。此次银企合作首先在集团公司所属上海八院开展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开展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集团公司全系统的清产核资工作于2001年12月31日全部结束。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单位共96户,经财政部审查核实后同意处理资产净损失2.9亿元,企业单位户数为45户,核实后同意处理资产净损失为3.6亿元。为避免清产核资工作走过场、虚报瞒报等现象发生,集团公司分别对一院、四院、062基地等单位进行了清查阶段的抽查和验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了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整改提出了目标。
根据财政部规定和集团公司下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2001年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工作,通过两次企业产权登记材料报财政部审核,集团公司共有479户企业领到新的产权登记证。
三、整顿内部资金管理秩序
2001年,集团公司开展了整顿内部资金管理秩序专项工作,范围是集团所属院、基地、直属单位和本级投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结算中心、资金融通中心、财务部门和有资金运作的其他部门,内容为撤销结算中心、清理整顿账外资产和小金库、清理整顿违规从事金融业务。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局、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对5家单位做了重点检查:其中4家在整顿之前就已撤销了结算中心,改为资金处,在整顿工作中也对业务进行了清理;1家在1999年时撤销了结算中心改为资金处,但其结算中心职能未变,本次整顿工作中正式撤销了结算中心职能,并入本级财务账。在清查账外账和小金库工作中,自查共查出账外资产3.3亿元。通过整顿,账外资产都已并账,对违规金融业务进行了纠正。
四、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组,所有基层单位也均按要求逐级分别成立了《会计法》检查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明确了各级管理单位的责任和分工。集团公司预算内156家企事业单位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在重点检查工作中,集团公司确定重点检查单位的比例不得少于20%,并成立了以院、基地为一级管理单位的7个重点检查组、共50人,分别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检查组对部分重点检查单位进行验收。通过此次检查,使各单位对新《会计法》都有了较充分和正确的认识。
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为企业办实事
为促进航天事业的发展,增强航天企业在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市场的竞争能力,争取到了国家“十五”期间对外发射服务免征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1998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对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在2000年以前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分部件可以免征增值税、所得税,文件中所列的单位只有某院及其3个工厂,而集团公司内其他主要单位将不能免增值税、所得税。为此,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发射外星税收问题进行了研究,经过努力,最后税务部门认可该院内非免税单位1998年、1999年的外星发射服务收入暂免征流转税。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发射国外卫星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零部件免征增值税,对研制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提供设计、实验、检测等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该文件没有提及所得税,使航天承担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单位面临缴纳所得税的局面,尤其是计税工资的纳税调整,将使这些单位有较大的纳税支出,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及外星发射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集团公司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反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射国外卫星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集团及所属企业和科研单位生产销售的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火箭部件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科研单位为研制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提供设计、试验、检测等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卫星发射、测控单位承担国外卫星发射、测控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六、航天会计学会工作
(一)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会计法》,在航天系统组织了会计知识大赛,14个分会选拔20支队参赛。通过组织比赛,进一步宣传了《会计法》,提高了会计人员理论知识水平。不少参赛选手已经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或会计主管。
(二)开展理论及学术研究。继续把理论研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研究计划,组织课题组进行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如:《航天企业产权管理研究》、《航天企业集团内部会计监督实施办法》、《科研单位转制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等。其中《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论文获得全国“内部控制评审理论研讨暨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二等奖。
(三)参与管理改革。学会致力于为航天企业集团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服务。如上海第八研究院结合自身体制改革特点,大胆探索,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在4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总监委派试点,为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部 于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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