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烟草系统财会工作紧紧围绕“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行业工作重点,以整顿和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强化审计监督为中心,重点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规范工商企业会计核算、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和各项专项审计等工作,为全行业完成年度各项经济目标,实现“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作出了贡献。2001年全行业累计生产卷烟3398.7万箱(16993.5亿支),同比增长1.9%;累计销售卷烟3396.6万箱(16983亿支),同比增长0.7%;实现工商税利1150亿元,较上年1050亿元增加100亿元。全年共出口烟叶12.6万吨,同比增长24.8%;出口卷烟130.6万件(130.6亿支),同比增长56%;实现出口创汇3.67亿美元。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根据财政部对《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统一部署,从2001年3月份至9月底,通过采取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等步骤,在全国烟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7个月的《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对山东、四川等8个省级局(公司)进行了重点抽查,财政部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对山东省烟草企业的抽查工作。总的情况看,《会计法》对维护行业经济秩序的基础作用日益显现,对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的规范作用更加突出,对单位负责人落实其会计责任的约束力有所加强,对造假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但行业内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如无证上岗、不符合基本任职资格、会计凭证不规范等,对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就《会计法》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在2001年末专门下发了检查通报,要求全行业认真对照,落实整改。
二、贯彻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
2001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在该文件出台前,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行业进行了大量的消费税数据测算工作,及时向两部门反映行业的整体税负情况。消费税调整政策出台后,积极督促全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卷烟消费税调整政策,并对调税影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各牌号的盈亏和总体效益变动情况,反映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半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税改后,全行业实现卷烟消费税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达到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并且达到了规范核算、规范税制的要求。
三、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
在加强行业专营利润、行业发展资金等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同时,2001年重点突出了对行业打假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3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打假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打假经费实行严格的使用管理,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打假经费的使用范围、申报、审批和拨款均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行业打假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罚没收入管理的通知》,对罚没收入、规费收入等收支作出了规定,要求将历年累存的补贴收入按规定入账,并对罚没收入组织了专项审计调查。
四、开展全行业商业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2001年组织了对烟草系统中央预算内2040户商业企业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经过全行业各商业企业的认真组织落实,共清理出全部资产损失132亿元,其中明亏41亿元,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91亿元,实际上报财政部要求确认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68亿元。2002年1月底,财政部正式下发《关于批复2001年烟草行业商业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函》,最终确认烟草系统2040户商业企业申报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为61亿元。
五、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2001年,在搞好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突出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中央五部委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在全行业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全面实施了基建审计,并逐步推行了比价采购和合同审计。全行业2001年共审计基建项目4874个,审计投资额63亿元,核减2.4亿元。举办了比价采购理论培训,并推广了曲靖、滕州、宁波等烟厂的经验,促进比价采购审计在全行业的开展,审计范围也逐渐扩大。2001年,全行业共审计经济合同8384份,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了企业内部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三是做好地方审计机关进点审计的准备与协调工作。2001年是审计署授权地方审计的第一年,据统计,全行业已有13个省(市)接受了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烟草商业企业(包括个别工业企业)567家。四是开展审计工作调查工作:对16家工业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管理现状进行检查,为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提供了详尽资料;对1999年至2000年全行业专卖罚没收入和办案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基本上摸清了现状,暴露了问题,提出了整改和审计处理意见,对加强全行业广告业务宣传费的管理和专卖执法及办案经费收支核算的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六、开展先进评选活动
2001年9月份,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1999~2001年烟草系统财会、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财会、审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经过历时3个月的层层推荐、审核和选拔,最终在全国烟草系统评选出北京卷烟厂财务科等43个单位为1999~2001年全国烟草系统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张晓美等78人为1999~2001年全国烟草系统财会先进工作者,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等25个单位为1999~2001年全国烟草系统审计工作先进集体,于国欣等48人为1999~2001年全国烟草系统审计先进工作者。
(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供稿 肖红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