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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民航财务系统努力克服困难,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一)继续组织航线联营。2001年3月和10月,组织召开2期航线联营协调会,制定“取消轧差上限、增加赔偿条款”等指导原则,完善具体条款,并鼓励、支持航空公司进一步扩大联营范围,2001年共有113条国内航线实行了收入联营。
(二)在部分航线上试行多级票价体系。2001年3月,共飞北京—广州、北京—深圳等7条航线的航空公司经过协商,在修改、完善联营协议条款的基础上,试行多级票价体系。5月份,根据7条航线的试行结果,组织航空公司对票价折扣方案重新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试点扩大到海南联营航线,试行的以预购票价为基础的多级票价体系执行方案成为航空公司2001年建立多级票价体系的参照标准,国际、东方、南方、西南、北方、厦门、山东、四川、深圳等航空公司在独自经营的航线上也开始多级票价试点。
(三)积极推进运价改革。民航总局与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司成立了民航票价改革小组,研究制定改革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的方案。2001年,草拟了调研报告和国内航空运价管理办法。
(四)按照机...
2001年,民航财务系统努力克服困难,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一)继续组织航线联营。2001年3月和10月,组织召开2期航线联营协调会,制定“取消轧差上限、增加赔偿条款”等指导原则,完善具体条款,并鼓励、支持航空公司进一步扩大联营范围,2001年共有113条国内航线实行了收入联营。
(二)在部分航线上试行多级票价体系。2001年3月,共飞北京—广州、北京—深圳等7条航线的航空公司经过协商,在修改、完善联营协议条款的基础上,试行多级票价体系。5月份,根据7条航线的试行结果,组织航空公司对票价折扣方案重新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试点扩大到海南联营航线,试行的以预购票价为基础的多级票价体系执行方案成为航空公司2001年建立多级票价体系的参照标准,国际、东方、南方、西南、北方、厦门、山东、四川、深圳等航空公司在独自经营的航线上也开始多级票价试点。
(三)积极推进运价改革。民航总局与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司成立了民航票价改革小组,研究制定改革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的方案。2001年,草拟了调研报告和国内航空运价管理办法。
(四)按照机场、航路收费标准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收费标准上调30%的原则,制定了国内机场、航路收费新政策并调整了标准。
(五)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要求各地区价格监管办公室加强国内航线价格监管工作,及时处理有效投诉,及时查处运价违规行为。派遣航空市场监管人员对广州、深圳、上海、海口、成都、昆明等地进行价格专项检查,专项进行了2次全国重点地区的整顿市场秩序大检查。到2001年12月底,暂停11家航空公司的20余个航班,对2个运价违规航班进行了经济赔偿处理。
(六)对中航油总公司中间环节费用进行核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油料公司的吨油费用进行核定,先后11次同步调整了航油销售价格,航油销售价格总水平较2000年略有下降。
(七)加强国际运价管理工作,制定2期因公出国人员乘机优惠票价。针对“9·11”事件,在国际航线及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上制定了征收保险附加费政策。
(八)参加中俄民航会谈取得成果,双方就逐步取消中俄收费互惠达成一致。自2002年2月1日起分3年取消中俄航互惠收费,彻底结束了中俄两国民航自1962年以来实行的互惠收费协议,年挽回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
二、研究并积极争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一)与财政部协商,研究民航机场亏损补贴政策。按要求进行数据测算论证,结合国务院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会议,对西藏机场、西藏航线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向财政部提出补贴方案。
(二)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落实民航企业集中纳税政策。针对2001年汇总纳税政策的变化及部分地方税务部门对基金免税政策的不同理解,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减少民航企业损失。协助航空公司争取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现确定为25吨以上客货飞机的增值税保留6%优惠税率。并就民航进口飞机、航材等关税、增值税以及租赁飞机预提税等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出申请。
(三)认真研究航空公司飞机折旧政策。向财政部提出修改飞机折旧年限的申请,并按要求开展了广泛细致的数据调查和测算。
(四)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就国内外航空业受到的影响,尤其是国内航空企业受到的影响及需要的政策支持提出了专题报告,并向财政部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一系列政策申请。针对由战争引起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降为5000万美元,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营,民航总局积极与财政部协商,获取了政府担保,保障了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积极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研究西北航空公司BAE146飞机政策性亏损问题,提出补贴方案;协助落实购买国产支线飞机财政贴息政策;落实首都机场机场费所得税返还政策,及时向财政申请;配合人教司积极与财政部进行沟通,落实民航直属企业工资基数;为民航飞行学院落实进口西门诺尔教练机、飞行练习器和进口航材的减免进口税收政策。
(六)考虑到国内航空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申请,包括取消国产航油价格定价公式中的关税、增值税及港口费等不合理因素,降低进口航油关税由现行9%降至1%。
三、加强资金管理,完善预算办法,强化执行力度
(一)配合财政部搞好财政预算改革。按照财政部年初提出对政府基金预算实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对2002年预算编制工作进行重大改革;对预算资金的申请程序进行调整并提出严格要求;按时完成了2001年民航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指标的分解工作,核定了机关各司局的预算指标,并严格监督执行;对上报财政部的政府基金预算在年初进行了全面调整,对2000年未执行完的项目一律纳入2001年预算。从2001年年初开始,所有使用政府基金的基建、技改、还贷补贴项目的拨款,全部按预算向财政申请拨款,并按计划下拨。
(二)做好政府基金的征收工作。2001年,向各航空公司发出了《关于尽快解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宣传提纲》,对欠交基金的航空公司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对欠交基金严重的航空公司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批准购买飞机、不批准新增航线航班、停止审批加班包机,直至停止原有航线航班的处罚措施,收到预期效果,到2001年底上缴基金数达到33~35亿元。在机场建设费的征收工作中,拖欠上交机场费的情况时有发生,民航总局分别不同情况,努力做好工作,基本保证了机场建设费的正常征收。
(三)继续做好调节费征收和清理以前年度往来挂账工作。2000年以来,一些直属单位以各种理由拖欠应上交的调节费和集中的所得税,民航总局克服各种困难,收回欠交调节费1.6亿元。在审计署的帮助下,做好清理以前年度往来账工作,收回欠款0.5亿元。
(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移交财务司后,财务司即着手清理资金和账户,撤消基建账户3个,其他账户资金也在清理之中,2001年底完成了全部账户资金的清理合并工作,同时努力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加强民航总局各司局经费补贴预算,在各司局报告下年经费计划基础上,按标准核定支出并下达到各司局,并加强日常预算的审核及统计反馈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司局预算管理意识。
(六)编制年度民航总局经济调节计划,确定各类补贴政策及指标。由于调节资金来源日趋减少,民航总局积极争取有关政策,严格审核资金支出,努力搞好2001年的资金调节工作。同时,根据以往制定的机场还贷补贴政策,制定了机场还贷补贴计划。
四、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
(一)按照财政部要求,国内企业将逐步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考虑到民航部分业务的特殊性,财政部会计司委托民航总局财务司起草了4个民航业务附件,包括航材核算、收入结算、飞机租赁和机场特殊业务。同时,完成民航运输企业财务制度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各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明确了修改工作重点。
(二)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制定《民航总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为下一步民航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在自查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布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选择部分股份制企业、空管局以及部分管理局三产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由6个地区管理局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6个检查小组,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完成了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分析工作。
(四)对民航总局2001年底长期投资情况进行清理,提出调整方案,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
(五)对西北航空公司多年亏损情况及BAE146机型亏损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撰写了专题报告。
(六)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审计和检查工作。2001年接待了审计署交通审计局和经济二局的两次审计;接待了财政部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民航总局1999、2000年基金和机场费使用情况的检查;接待了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对民航总局银行开户情况的检查工作。
(七)为加强对民航运输凭证印刷企业的管理,杜绝非法印制机票的违法行为,制定下发了《民用航空运输凭证印刷企业资格评审暂行办法》。按照办法规定,财务司委托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对3家印刷企业进行了评估,并向其颁发了《印制许可证》。
五、完善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一)根据财政部要求和行业管理的需要编制3套民航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共汇集254户企业单位报表。完成了2000年度境外企业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汇总企业12户,境外办事处53家。按时完成2000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民航各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决算编报和批复工作,做好2001年各项决算的布置工作。
(二)组织完成民航总局对财政部2000年度工效挂购工资及所得税清算,完成对直属企业年度会计决算的批复及相关清算。配合人教司搞好对直属企业的经营责任考核,以企业会计决算为基础,公正合理地核定考核指标,多角度评价企业经营业绩。
(三)简化报表编报口径,修改报表填报内容。更新报表数据采集软件,实现1套软件满足多种汇总需求,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制定《民航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办法》,使报表统计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完善联合审计办法。
(四)进一步完善OFA数据库数据采集,完成地方企业历史数据的采集、审核和装载工作。完成直属航空公司融资租赁飞机的数据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
(五)按照财政部要求,完成民航企业流转税及所得税调查工作。按照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组织有关航空公司、机场填报有关数据。
六、积极推进改革,切实转变职能
(一)积极与财政部协商,研究确定机场下放后有关亏损和还贷补贴政策,制定补贴范围,落实补贴指标,明确资金来源。
(二)配合搞好体制改革中各类财务数据测算工作,结合财务管理特点和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体改工作进程,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为有效推进空管体制改革,规范财务工作,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民航空管体制改革过渡期财务管理办法》;为协助搞好直属企业的联合重组工作,研究制定《民航企业联合重组财务规范意见》。
(四)参与了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准备工作和计算机中心改制上市路演与发行价格的制定工作。
七、深入研究问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
(一)铁道、交通、民航财务部门于2001年10月召开了“新世纪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民航总局与民航协会会计审计专业委员会联合组织了民航系统论文编写工作,共收集论文38篇,有8篇论文在大会上分获一、二、三等奖。
(二)结合国家计委组织召开的民航飞机租赁研讨会,民航总局对多年来民航开展飞机租赁业务作了较全面的总结,提出了民航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三)组织开展“航线经营成果及网络效益分析”课题研究,结合研究成果,制定新的航线经营成果分析表,进一步完善报表内容,改进分析办法,积极推进与民航学院联合开展的“体制改革后民航总局经济职能”的课题研究工作,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四)协助人教司继续组织“民航中青年财会干部培训班”,2001年组织2期。同时,为丰富授课内容,完成了组织前3期学员境外学习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积极搞好民航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培养。组织在京部分单位财会人员参加200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八、规范日常工作秩序,改进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一)3月初,完成了在人保投保的15家机场和在太保投保的13家机场的两张保单的续转工作,保费涨幅均低于国际保费平均涨幅。4月底至5月初,提前完成民航机队大保单机身/责任险和免赔额险的延期2年续转工作,取得了保费费率上涨低于5%的目标。
(二)办理了128架飞机,318项飞机权利登记工作。完成民航系统405家企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审核上报,其中230家企业已完成登记。完成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20项,涉及评估资产23亿元。
(三)完成2002年度的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申请,并按要求上报2000年度购汇人民币限额使用情况的报表。
(四)参与了航空器国际利益公约的研究工作,并出席了航空器国际利益公约的外交会议。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财务司供稿 潘亿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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