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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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方针,认真实践水利部党组“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紧密围绕水利部中心工作,做好水利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涉及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财务基础管理、水利经营管理、价格收费及资产监管等方面的任务。
一、水利部门预算改革初见成效
(一)2001年是我国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国家财政体制,实行部门预算的第3年。通过加强领导,多方协调,努力工作,在有关单位的协助和积极配合下,强化了资金预算管理,实现了水利部一本预算;圆满完成了200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和200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任务。
(二)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为适应部门预算改革,实行水利预算定员定额管理需要,针对水利行业及预算单位的特殊性,水利部组织部属各有关单位及部机关有关司局对水利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进行了测算和制定工作。2001年3月份召开了专项研讨会,明确了任务和要求。7月和11月分别两次对各单位提出的定额标准进行了审核、修订和汇总。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为主原则...
2001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方针,认真实践水利部党组“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紧密围绕水利部中心工作,做好水利财务与经营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涉及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财务基础管理、水利经营管理、价格收费及资产监管等方面的任务。
一、水利部门预算改革初见成效
(一)2001年是我国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国家财政体制,实行部门预算的第3年。通过加强领导,多方协调,努力工作,在有关单位的协助和积极配合下,强化了资金预算管理,实现了水利部一本预算;圆满完成了200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和200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任务。
(二)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要求,为适应部门预算改革,实行水利预算定员定额管理需要,针对水利行业及预算单位的特殊性,水利部组织部属各有关单位及部机关有关司局对水利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进行了测算和制定工作。2001年3月份召开了专项研讨会,明确了任务和要求。7月和11月分别两次对各单位提出的定额标准进行了审核、修订和汇总。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为主原则”,对基本支出预算的核定,原则上采用定员定额不定费用,定额标准核定的特殊项目可采用单项核定的方法。在定额标准的测定方法上,根据水利预算单位特点实际情况,分为预算单位的人员、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定额和预算单位基本及正常性业务费(包括防汛费、岁修费、水文业务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业务费、水质监测业务费、水政管理业务费)需求量的单项核定。
二、积极筹措资金,为水利中心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增加财政预算拨款。2001年各类财政资金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特别是水利事业费中水资源保护、水质监测、水政管理等专项业务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二是努力开辟资金渠道,解决水利行业管理业务经费严重困难的问题。三是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事业单位改革专项经费”,解决了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局部矛盾和实际困难。四是建立离退休经费专项管理制度,将水利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从水利事业费中划出,并入国家财政社会保障经费项目中,单独核算。五是开辟了乡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费筹资渠道,用于解决偏远分散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六是积极促进水利部机关后勤服务结算制度的建立,寻求弥补机关经费合理、合法渠道,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资金需要。
三、水利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水利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到2001年底已进行到三级预算单位,对103个试点单位实行了政府授权支付,并在七大流域机构中选择了7个重点基建项目实行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
(一)2001年组织召开了两次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共有28个部直属流域机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主管劳资的负责人近200人次参加了会议。
(二)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水利部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利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三)为提高试点工作的效率和支付信息的安全,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筹备建立水利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强基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通过召开研讨会和调研等形式,研究非经营性项目结余处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和批复、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工程建设期间国有资产的处置、国债转贷地方部分还款、基建预算的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等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善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财务制度,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同时修订了水利行业标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并已颁布执行。
(二)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联系,协调解决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的税收问题;与国家审计署协调,联系对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工作;参加西藏满拉水利枢纽工程的竣工验收;为保障小浪底水利枢纽的良性运行,研究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财务状况及还贷能力,并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参与了皂市、临淮岗、尼尔基、百色、南水北调、长江重要隐蔽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东、中规划审查的结果,进一步修订有关数据、资料,组织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的上报工作。
(四)根据国家财政实施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为及时、准确编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并掌握重点项目情况,初步建立了基本建设项目库。
五、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促进水利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一)紧密围绕水利“十五”规划和2001年水利中心工作,加强对反映水利行业特点的防汛、岁修、水土保持、水文测报、防汛通讯、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质监测、水政管理等专项业务经费的测算工作。
(二)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了对部直属七大流域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小浪底建管局、综合事业局、信息中心、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根据《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水利部直属单位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坚决避免同一性质资金重复开户、多头开户现象,杜绝账外设账和小金库现象。
(四)圆满地完成了2000年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编报工作,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扬。
六、积极开展全国水利经营管理工作
(一)为了摸清全国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现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采用统一时间,统一调研提纲,点面结合、好坏结合的方式,在6个流域机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范围内开展全国水利经营管理工作调研。对140个单位进行调研,其中实地考察了112个单位,基本摸清了全国水利经济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认真总结,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目标。
(二)组织召开了“全国水利经营工作现场会”,交流各地水利经营工作的经验,讨论修改《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并按照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目标和思路具体部署全国水利经营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完成了《水利经营“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对“九五”水利经营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对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水利经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该规划纳入了全国水利规划体系。
(四)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利风景区评审工作,评选出第一批18个全国水利风景区,并发文公布,统一挂牌。
(五)完成了《2000年水利经营与收费情况》统计工作,并实现了水利经营与收费统计电子化,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的基础依据。
七、全面推进水价改革
(一)组织召开了“全国水价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五”水利工作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九五”水价改革的经验及对国家计委印发的《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改革农业用水水价有关问题的意见》两文件的执行情况,探索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的方法和思路,并部署了下一步的水价改革工作。
(二)配合国家计委出台了《关于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4月16日印发执行。
(三)积极推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出台。与国家计委价格司共同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进行多次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由部分省、流域机构和水利部有关司(局)参加的研讨会,对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已上报国务院。
(四)调整核定了部分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的水价、电价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效益,增加了经济收入。
八、努力建立水利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推动部属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水利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际,以落实第二批“拨改贷”出资人工作为契机,督促具备条件的流域机构整合经营性资产组建大型综合类企业,积极构建水利部属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对第二批“拨改贷”的1049个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分析,提出了代行水利部第二批“拨改贷”出资人职能的企业的初步意见。二是顺利完成水利部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并形成《水利部中央预算单位清产核资文件汇编》。三是解决水利部直属企业脱钩后的遗留问题。
九、认真组织财务会计知识培训
(一)2001年组织了10期财会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会计电算化等方面。
(二)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的号召,加快西部地区水管单位的发展,为青海省水利厅举办一期水管单位财会制度培训班。
十、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开展东阳和义乌水权转让典型案例的调查研究,形成的《关于“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组织了多次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十一、开展理论研究,为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水利综合类工程公益性资产界定研究》和《综合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财务体制》课题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
(水利部经济调节司供稿 张永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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