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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国土资源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改革精神,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努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财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全面实行部门预算,保证重点支出
在2000年试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2001年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的编制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实现了部门和各单位各项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细化了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各类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并对所有的专项实行了项目预算管理,在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土资源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国土资源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共完成各项收入总额277202万元,较上年增长16.6%。其中:财政拨款231498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占总收入的83.5%;事业收入21271万元,与2000年的21330万元基本持平,占总收入的7.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108万元,比2000年的4378万元增加2730万元,增长62.4%,占总收入的2.56%;其他收入15821万元,较上年11929万元增长32.6%,占总收入的5.7%。2001年总支出为244874万元,较2000年的198376万元增长23.4%。
在预算支出方面,在优先保证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基...
2001年,国土资源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改革精神,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努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财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全面实行部门预算,保证重点支出
在2000年试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2001年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部门预算的编制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实现了部门和各单位各项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细化了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各类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并对所有的专项实行了项目预算管理,在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土资源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国土资源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共完成各项收入总额277202万元,较上年增长16.6%。其中:财政拨款231498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占总收入的83.5%;事业收入21271万元,与2000年的21330万元基本持平,占总收入的7.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108万元,比2000年的4378万元增加2730万元,增长62.4%,占总收入的2.56%;其他收入15821万元,较上年11929万元增长32.6%,占总收入的5.7%。2001年总支出为244874万元,较2000年的198376万元增长23.4%。
在预算支出方面,在优先保证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重点工作的投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逐步规范采购行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稳步推进政府采购试点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顺利完成。2001年,国土资源部参与财政部组织的计算机等五类经常性商品联合集中采购,共完成32个所属单位630余台(套)设备的采购,涉及合同价款1000万元;经财政部批准,组织实施了“国土资源信息网络设备与系统集成”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顺利完成了项目采购任务,为部门开展其他项目的采购工作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并在确保项目配置最优化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节约了资金。部本级也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管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专项收入
按照《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国家资源性资产的专项收入(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上解国家金库,支出纳入预算。2001年,通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努力,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大了依法征收的力度,征收入库中央所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3.17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17.51亿元,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收入2.1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2.06亿元、4.66亿元和0.7亿元,增长108.55%、36.26%和47.3%。
四、正式启动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为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国家依法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2001年8月和10月,财政部分别批复下达了国家投资中央承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2个,项目预算44906万元;地方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78个,项目预算64695万元,正式启动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国土资源财务管理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从法规、制度建设入手,着重明确项目支出范围,规范管理行为。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明确项目开支范围,根据财政改革的要求,依据现行有关规定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并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了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研究,促进支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开展了项目支出预算的审查。为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围绕项目预算的总体合理性、项目预算工程质量和其他费用的计算、预算的标准、计算基数、计算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等内容,聘请技术、经济、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专家,采取内部审查和专家审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项目预算的审查工作。四是结合财政改革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对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质量和项目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
国土资源部党组对财务工作十分重视,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作为2001年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土资源财务管理部门对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于4月份召开了国土资源财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系统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从5月21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对17个在京直属单位(含部办公厅)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小金库”清理情况、银行账户清理情况、《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
在财务监督检查中,将银行账户的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对一些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召开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所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情况进行了多次部署,并抽查了部分单位的清理整顿情况。对没有按规定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撤并,共撤并银行账户57个。同时,积极配合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等4部委,对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
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各单位的现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制定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为了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制定印发了《国土资源部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制定印发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为启动第一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奠定了基础。
八、积极稳妥地试行会计委派制度
为强化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会工作水平,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部党组决定在部直属事业单位试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在2000年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成立了由部领导任组长,人教司、监察局、财务司和财务审核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会计委派领导小组,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机构,制定了会计委派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办法。2001年完成了第一批试行会计委派的6个所属单位的会计委派工作。其中总会计师1名、财务机构负责人(财务处长)4名、主管会计1名。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供稿,朱虎祥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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