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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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加强民政财务制度建设和强化财务管理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
2001年全国民政事业支出4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95.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支出130.7亿元。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001年落实基本建设拨款10.4亿元,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285.1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1%,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6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31.2亿元,比上年增长26.3%;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90.6亿元,比上年增长38.5%;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41亿元;残疾人福利事业费等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52.9亿元。
(二)福利彩票发行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共筹集社会福利基金42亿元,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为2002年“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社会福利基金支出19.7亿元。
(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111亿元。其中自筹基本建设资金17.4亿元,国家财政拨款投资10.4亿元,完成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27.8...
2001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以加强民政财务制度建设和强化财务管理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保证了各项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
2001年全国民政事业支出4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国家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95.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支出130.7亿元。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001年落实基本建设拨款10.4亿元,落实全国民政事业费285.1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1%,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69.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31.2亿元,比上年增长26.3%;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90.6亿元,比上年增长38.5%;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41亿元;残疾人福利事业费等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52.9亿元。
(二)福利彩票发行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0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共筹集社会福利基金42亿元,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为2002年“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社会福利基金支出19.7亿元。
(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111亿元。其中自筹基本建设资金17.4亿元,国家财政拨款投资10.4亿元,完成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27.8亿元,施工项目1360个;集体优待五保统筹资金77.7亿元;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折合15.9亿元。
二、认真编制2002年部门预算
2002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重大改革是将所有行政事业支出一律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项目支出要通过建立项目库和项目评审制度择优安排。在民政部领导的指示下,财务部门根据《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制定了2002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并向部各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传达。同时积极行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在7月中旬,财务司、机关服务局和信息中心联合对部机关资产情况进行核查,搜集整理基础数据,为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打好基础;二是为了预测中央级专项资金需求情况,于7月中旬向各司局布置填报2002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使项目选择工作及项目论证工作走在了预算编制工作的前头;三是及早布置,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先后召开了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预算布置会和民政部本级2002年预算布置会,结合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实际,分别就200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特点、改革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程序以及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软件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为保证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质量,财务司工作人员上门为各立项单位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同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认真筛选、合理排序。通过上述工作,民政部按时完成了200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共编制项目文本64个,争取基本支出预算6662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87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预算87270万元,项目51个。
三、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10月,民政部召开了由各单位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参加的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会议,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到会讲话,明确要求单位领导切实重视财务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账外账及小金库现象,并强调如有违背,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根据中纪委及财政部关于落实收支两条线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务必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坐支。全年共上缴预算外资金57192万元,其中:福利基金55275万元,收养服务费800万元,学杂费等其他收入1117万元。同时积极向财政部申请下拨预算外资金39836万元。
(三)加强计财工作制度建设。先后拟定了《民政统计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民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民政部会计内部控制规定》、《民政部中央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于2002年初正式下发执行。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了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对部机关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及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及办法实施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金额共3219.3万元,节约资金119.2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6个,项目预算311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003.2万元;设备购置采购预算22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16.1万元,共采购物品100余台(件)。
(五)建立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系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进用友财务软件公司NC9.31版财务信息集中管理软件,实施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系统建设:从2002年1月起所有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实行网上记账,明确要求不得网外设账、记账和不纳入统一会计核算,并实行网上监督。通过该系统的建立,逐步实现部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各项经济活动的有效监控。
(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针对部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基础差、多头管理、账实不符等问题,从资产清理入手,先后完成了部机关固定资产清理、核对登记入账及上报工作;建立实物账和明细分类账18本,卡片559页;按国管局要求对机关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进行了普查登记;完成了部直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及审核汇总工作。
四、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
(一)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民政部成立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小组,确定了检查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并在部所属单位普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选择11个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置。
(二)根据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清理整顿银行账户的工作要求,对部机关及所有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多头开户、审批手续不全的银行账户进行撤并,并对各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重新进行登记、审批。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部门有偿使用资金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民政部有偿使用资金清理工作。对到期、逾期借款进行清理催收,收回借款420万元。
(四)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审工作日趋规范。2001年部内审处对中国社会报社、慈善总会特殊儿童救助工作部等5个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实施了审计,并对中国老年报社、中国福利彩票中心的领导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金额共计6.5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近6000万元,发现问题31项,提出审计意见及决定近40项。同时注意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较为突出的问题向直属单位进行了通报。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供稿 陈爱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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