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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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认真贯彻部门预算改革精神,做好分管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预算管理,保证了政权建设的基本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政权建设顺利进行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据统计,2001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2261.68亿元,比2000年增加418.78亿元,增长22.72%,其中:行政管理费1214.94亿元,增长24.94%;公检法司支出920.21亿元,增长20.86%;外交外事支出80.85亿元,增长27.93%;对外援助支出45.6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反邪教斗争、“严打”专项整治斗争、禁毒工作以及反恐怖斗争等的经费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做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外交经贸双部长会议、有关专业会议、高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以及世界华商大会等会议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上述会议的顺利召开,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影响...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认真贯彻部门预算改革精神,做好分管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预算管理,保证了政权建设的基本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做好行政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政权建设顺利进行
2001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对行政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据统计,2001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2261.68亿元,比2000年增加418.78亿元,增长22.72%,其中:行政管理费1214.94亿元,增长24.94%;公检法司支出920.21亿元,增长20.86%;外交外事支出80.85亿元,增长27.93%;对外援助支出45.6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反邪教斗争、“严打”专项整治斗争、禁毒工作以及反恐怖斗争等的经费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此外,中央财政还积极做好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外交经贸双部长会议、有关专业会议、高官会议等一系列会议以及世界华商大会等会议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了上述会议的顺利召开,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二、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探讨行政经费保障新思路
行政经费属于非生产性支出,长期以来,国家对行政经费一直实行压缩、控制的政策。但在公共财政条件下,财政支出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行政政法单位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国家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和国家外交及对外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等重要职责,从公共财政的理论讲,行政政法单位的支出是典型的、纯粹的公共需要,属于财政重点保障的支出。新的形势要求必须转变理财观念,重新审视长期以来压缩、控制行政经费的政策,研究、探讨如何通过财政分配更好地巩固政权建设。2001年9月,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新形势下行政政法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政法财务工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巩固国家政权建设为目标,以深化预算改革为中心,以推进行政政法支出制度和管理方法创新为手段,进一步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程度,逐步建立分配科学、管理规范、支出高效的行政政法财务管理新机制。会议审视了长期以来的行政经费政策,科学分析了行政经费的性质,提出了切实转变长期以来压缩、控制行政经费的政策,确保行政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这是我国行政经费政策的一次重要调整,对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行政单位经费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一)制定《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为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2001年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实行了项目管理,按照“三年一次规划、集中安排项目、分批下达资金、逐年分项实施”的滚动管理方式,保证了专款专用,强化了对专款的监督管理,对改善贫困地区政法机关工作条件,建立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制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退役金发放办法,支持退役军官制度的改革。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使这项改革工作尽快得到落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退役军官的关怀,财政部与国务院军转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多次协商,研究制定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确定了军转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拨付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三)修订外事费用开支标准,提高出国人员的国外生活保障条件。为了更好地保障临时出国人员和援外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推动各项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2001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了《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和《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新的外事开支标准,对出国经费进行适当的调整,取消了实际意义不大的制装补助费,较大幅度调增了住宿、伙食和公杂费和个人零用费包干标准等,对促进外事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调整港澳地区内派人员生活待遇标准,稳定干部队伍。2001年,财政部对近年来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的生活待遇问题进行了调研,在充分肯定1994年的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认真分析目前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测算,确立了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和生活待遇改革的基本原则,提出在现行工资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比照驻外使馆的做法增设港澳地区津贴,改革配偶随任办法,调整配偶补贴标准,取消包干节约奖,实行车辆定编等基本方案。新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执行。
另外,2001年财政部还对《旅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外宣传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驻外使领馆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外交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
四、积极推进行政政法部门经费管理体制改革
(一)研究解决工商部门与质检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经费保障问题。2001年7月中旬和8月,财政部根据朱镕基总理对质检系统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保障问题的重要指示,会同中编办、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达了《关于下发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经费保障情况调查提纲的通知》,对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两部门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
(二)积极参与监狱、劳教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各级监狱经费保障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监狱管理体制已经远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针对监狱、劳教系统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2001年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目前监狱状况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和现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我国监狱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解决监狱经费困难问题,关键是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有关经费保障的规定,切实负起经费保障责任,积极做好监狱经费保障工作,同时通过监狱自身的努力和中央的补助支持等多渠道予以解决的原则。8月初,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监狱劳教财务工作座谈会,明确了争取在“十五”期间使监狱、劳教系统民警经费拨款标准能够参照当地公安民警来安排预算,监狱民警个人经费标准要达到公安民警标准,公用经费参照当地公安部门标准安排;用3~5年的时间使罪犯生活费拨款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折算标准;逐步提高罪犯改造经费和狱政设施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拨款数量等阶段性工作目标。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 张更华 龚世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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