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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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省注协紧紧围绕“打击行业作假行为,巩固事务所体制改革为重点,积极参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全面推进行业的各项建设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搞好事务所脱钩改制复查验收,巩固脱钩改制成果
为了巩固事务所脱钩改制成果,协会对占全部事务所66%的97家重点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重点复查改制后事务所在人事管理,注册会计师发起及出资,原事务所净资产和各项基金处置,及债权债务、风险责任的承继、处置,新账目建立、登记和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复查验收中各所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更改意见通知书,限期整顿达到要求。经过复查验收,促使了事务所真正实现在人员、财务、职能、业务等方面与挂靠单位彻底脱钩;纠正了一些事务所脱钩改制不彻底的问题;解决了事务所通过改制不到位的问题;协调改制后事务所存在的矛盾;促进了事务所搞好各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巩固了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成果,保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和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4月份,召开了有28家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参加的改制后运行情况座谈会。通过讨论交流...
2000年省注协紧紧围绕“打击行业作假行为,巩固事务所体制改革为重点,积极参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全面推进行业的各项建设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搞好事务所脱钩改制复查验收,巩固脱钩改制成果
为了巩固事务所脱钩改制成果,协会对占全部事务所66%的97家重点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重点复查改制后事务所在人事管理,注册会计师发起及出资,原事务所净资产和各项基金处置,及债权债务、风险责任的承继、处置,新账目建立、登记和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复查验收中各所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更改意见通知书,限期整顿达到要求。经过复查验收,促使了事务所真正实现在人员、财务、职能、业务等方面与挂靠单位彻底脱钩;纠正了一些事务所脱钩改制不彻底的问题;解决了事务所通过改制不到位的问题;协调改制后事务所存在的矛盾;促进了事务所搞好各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巩固了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成果,保持了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和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4月份,召开了有28家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参加的改制后运行情况座谈会。通过讨论交流,大家一致感到,改制后事务所虽然没有了挂靠单位这个“靠山”,但改制后旧体制的积弊逐步得到了解决,新的体制的优势正在逐步显露出来,并展现出许多新气象、新风貌。主要体现为:一是事务所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集体荣誉感也日益增强,集体合力日见形成。改制后的事务所经营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求生存、谋发展、重质量、讲信誉已成为事务所经营的理念和办所方向。二是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承接业务时,对有风险的业务不再承接。开展业务时,严格遵循注册会计师的各项专业标准。三是事务所重视了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管理,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得到加强,有条件的事务所已设立专人,负责审核业务工作底稿,降低了执业风险,保证了业务质量。四是引进了人才,改善了队伍专业结构。改制后打破了以往的人事管理上的束缚,有计划的招聘注册会计师等专门人才,逐步改善了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五是消除了事务所扩大规模的体制障碍,一些事务所已在探索不同方式的合作、联合,走规模发展道路。
二、精心组织考试和培训,为行业发展培养后备人才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及相关的工作。年初成立吉林省财政厅第九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总结1999年吉林省考试工作,布置2000年考前各项考务工作,9月下旬考试结束,送走考卷。其间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如布置考试各项考务工作,发布考试简章,组织全省10个报名点报名,考试用书的定购和发售,辅导老师的选拔、培训,协调各地办班,测评教师直到试卷接取、保管,实施考试等,在各个环节中都作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吉林省当年报考人数达到了14135人,比1999年增长25.6%;22名教师在长春、吉林等6个地区举办了9个辅导班,培训学员约3000人,超过1999年的培训人数。通过各地考办的积极工作,全省9个考区设置的18个考点和404个考场的考试秩序井然,没有发生大的违纪、作弊事件。各科考试平均参考率为53.35%,分别低于1999年、1998年6和8个百分点。
在组织证券资格考试方面,要求事务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并尽量给考生提供必要的复习时间。全省共有153名注册会计师报名,其中116名参与了考试,有11名考试合格,合格率为9.5%。
认真搞好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在长春、吉林、通化、松原等地先后5次组织举办了第3批独立审计准则培训班,以解决由于1999年事务所脱钩改制,影响部分注册会计师没有完成后续教育任务,需要进行补课的问题。结合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执业实际情况,举办1期以学习新法规为主要内容的部门经理培训班,2期申报注册人员岗前培训,第4季度又举办了8期会计准则与审计实务培训班,1期主任会计师培训班。2000年度共举办后续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400人次。
三、强化业务监管,促进提高执业质量
(一)开展了注册会计师年检和换发新证工作。按照开展年检工作的要求,下发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一九九九年度年检办法》,对于年检、换证的内容、上报材料、程序、时间等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历时一个月,对符合年检条件的127家事务所进行了年检。同时,为事务所换发了新的执业证书,并为1322名注册会计师换发了新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有重点地进行了业务检查。根据中注协的要求,选择了省内30家会计师事务所,历经近3个月时间,对2000年执业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抽查事务所2000年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同时在检查中注意发掘、发现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的全面提高。改制后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有显著提高;有的事务所重视后续力量的培养;有的事务所为巩固客户关系,建立了客户走访制度,征求意见,改善服务,以较好的工作质量和周到热情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检查中发现事务所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①部分事务所指导思想不端正,无序竞争现象严重。②有的事务所对重大业务事项处理不谨慎,对存货未予盘点、对往来款项未函证,也未执行其他有效程序审验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合法性,仍出具审计报告;对于一些重大的投资项目,未予检查其入账基础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的规定,也未检查相关的投资收益、应计利息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核算;对尚未办理实物资产过户手续的也出具资金到位报告;对货币资金出资的,也不按要求进行函证,而是交给客户去银行函证,况且银行询证函的内容未填列齐全,就轻率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有的事务所不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执业,不使用省注协按准则要求统一印制的工作底稿,不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在审计报告中进行披露。④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完整。
四、积极参与了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吉林省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注协。拟定了《吉林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方案》,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批转各行业中介机构执行。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调查了解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各中介机构在脱钩改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并主动与国家清整办沟通情况、汇报工作,及时转发有关文件。同时,围绕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各阶段的工作,加强宣传,先后在省内报刊上刊登了领导讲话,编辑了清理整顿宣传手册,并以多种形式宣传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的目标、任务、步骤、期限和具体要求。通过扩大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中介行业及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深入的了解。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经过认真的清查登记和调查摸底,已掌握了基本情况。到12月底,全省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共有12个行业1605家,从业人员14299人。其中,会计师事务所129家,资产评估事务所55家,税务师事务所64家,房地产估价事务所74家,土地评估事务所63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162家,律师事务所213家,基层法律服务事务所812家,专利代理机构14家。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要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挂靠单位应与10月末之前与所属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应与脱钩同步进行。截至12月末统计,全省按规定时间完成脱钩改制的有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乡镇企业资产评估事务所、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共计390家,占应脱钩改制机构总数的30%。其他行业中介机构均未按要求时间完成。有些行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迟缓的原因,既有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指导和措施不力等主观因素,也存在有的单位确有特殊性,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和工作要求上不太衔接等客观因素。如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下发实施脱钩改制工作方案较晚;省专利服务中心是省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承担政府职能的延伸,从事专利代理、专利技术开发和专利文件查清等工作,与其他中介机构比,确有特殊性,脱钩改制条件不成熟;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事务所共有812家,90%以上同基层司法所合属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平均每所不足3人,大多数尚未实行自收自支,其办公场所均为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供,全部实行脱钩改制确有一定困难。
五、增强注册会计师法律意识,查处行业投诉案件
(一)召开了事务所法律责任研讨会。为了进一步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使会计界与法律界在一些尚存分歧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寻求法律保护和谅解,5月份,牵头举办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讨会。研讨会得到财政厅领导、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法律界、会计界和社会审计界的专家、学者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比较成功,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研讨会收到17篇论文。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阐明了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法律责任界定与承担,验资报告的作用和时效以及验资报告的界定问题和赔偿限额问题、法律责任承担、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区分和如何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会后向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研讨会综述纪要。
(二)规范行业举报处理办法,承接了投诉、举报专案的处理。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监督,规范行业举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同时,依据此办法,又制定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投诉举报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使行业投诉案件受理工作有法可依。
六、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
为认真贯彻中注协有关精神,积极推动事务所的联合,提高事务所的整体实力,促进其尽快上规模、上水平,增强竞争能力,9月份,组织召开了有35家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中,吉林省事务所普遍感到:联合是事务所发展壮大的最佳选择。要适应WTO进入中国之后的形势,必须扩大规模,走联合发展之路。2000年,吉林省事务所逐步向扩大规模联合发展方向发展。延边地区由原来的10家事务所合并成2家事务所;长春恒信和吉林市华伦以及吉林建元、吉林昌泉、吉林远大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都与外省事务所进行了联合。其他事务所的合并也正在积极地酝酿商谈中。在促进联合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事务所联合顺利进行。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杨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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