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000年,山东省会计工作围绕全省经济和财政中心工作,以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和《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重点,着力健全和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深化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交流,推动了会计事业的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地方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为确保新《会计法》在全省的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将本省会计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增强会计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省财政厅组织专门力量配合省政府法制局、省人大及时开展了《实施办法》的草拟、立法调研和现行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等工作。《实施办法》于2000年4月14日经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从7月1日起与《会计法》同步实施。《实施办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对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还规定会计账簿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实行监管。二是会计监督的规定更加明确和具体,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的职责和方法,同时还规定会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机构的设立须经财政部门批准。三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规...
2000年,山东省会计工作围绕全省经济和财政中心工作,以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和《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重点,着力健全和完善地方会计法规体系,深化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交流,推动了会计事业的发展。
一、健全和完善地方会计法律规范体系
为确保新《会计法》在全省的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将本省会计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增强会计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省财政厅组织专门力量配合省政府法制局、省人大及时开展了《实施办法》的草拟、立法调研和现行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等工作。《实施办法》于2000年4月14日经山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从7月1日起与《会计法》同步实施。《实施办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对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还规定会计账簿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实行监管。二是会计监督的规定更加明确和具体,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的职责和方法,同时还规定会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机构的设立须经财政部门批准。三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会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同时,相继修订了会计基础工作、会计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草拟并组织讨论了《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山东省账簿监管办法》、《山东省会计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会计管理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会计法》、《实施办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实施办法》是建国以来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宣传贯彻实施新《会计法》
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新《会计法》宣传、培训工作作为2000年度的一项中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会计法》、《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会计知识宣传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对《会计法》、《实施办法》宣传工作做出统一部署,6月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会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对全省贯彻实施《会计法》和《实施办法》工作进行了总动员和全面部署。各地都成立了由党委、人大、政府、法制、司法、财政等组成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宣传工作,使整个宣传工作全省步调一致。注重实效、形式多样。各地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在主要街道张贴悬挂《会计法》宣传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6月25日,全省统一时间组织开展了宣传日活动,其中,全省暨济南市宣传日活动在泉城广场举办,省和济南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司法、法制、财政等部门领导亲自发放宣传材料并指导工作,为3000多名群众进行了会计法规知识咨询。7月,县、市、省三级自下而上,层层组织开展了有15万多名会计人员和社会各界参加的“浪潮国强”杯山东省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经过初赛、笔试和决赛,潍坊市、烟台市、滨州市、临沂市、枣庄市、济南铁路局代表队分获一、二、三等奖。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山东省代表队赴京参加全国比赛,也取得优异成绩。山东卫视对省会计知识大赛决赛和颁奖晚会进行了现场直播。《会计法》宣传活动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了学习会计知识、宣传会计法规、重视会计工作的高潮。
三、推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
(一)会计人员管理职能有新的开拓。按照中纪委、财政部的要求,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继续推进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使会计人员管理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和拓展。省财政厅、监察厅联合制下发了《2000年山东省开展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计划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年度目标等,对已开展试点的单位提出完善提高的要求,对未开展试点的单位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大胆试点。同时,省财政厅与山东财政学院联合就《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研究》的科研课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上海、浙江和省内部分市地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通过《山东财会》、《中国财经报》、《财务与会计》、《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这项改革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到2000年底,山东省已有48个县、市、区开展了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委派单位3711个,委派会计人员4625人。其中,枣庄、威海、菏泽在市属单位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
(二)开展会计人员普查工作。这次会计人员普查是对山东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会计人员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普查,对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提高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省财政厅厅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重视会计人员普查工作,并拨付专项经费。省财政厅与省统计局、教育厅、工商局联合制订了普查方案,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全省会计人员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周密组织,普查工作有序进行。普查方案确定后,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及时为各地采购、配备了普查用微机、光电阅读机、刻录机等专用设备,购买、印制、下发了大量的普查用手册、表格、卡等工作用品。各级、各部门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经过普查准备、实施普查、抽样调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阶段,到8月底圆满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全省现有会计人员58万多人。其中,持证人员45.5万多人,中专以上学历人员39万多人,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近20万人。会计教育与科研人员3188人。会计专业学生共有50多万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885人,非执业会员101人,无资格从业人员5280人。会计管理机构165个,会计管理正式在编人员共有969人。累计发放正式会计证57万多个,预备会计证5万多个。表彰奖励先进集体6091个,先进个人16096人,30年荣誉证9148个。高级会计师累计报评4240人次,评审合格3144人。三是积极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会计人员信息资源。各级会计管理机构与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准备建立会计人员信息库,实现全省网络化管理。
(三)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为主渠道,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配合《会计法》的实施,200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确定为《会计法》和《实施办法》。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区别对象、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现了对全部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轮训一遍的目标。省财政厅负责统一组织,统一计划,统一培训师资。6月召开了111户国有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各市地财政局长参加的《会计法》知识专题讲座;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五部门联合制作的《会计法》知识讲座;12月为做好《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省财政厅举办了山东省财政会计管理干部200多人参加的会计执法知识培训班,聘请会计、法律专家详细讲解了《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8部法律,为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做好了充分准备。
2000年山东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意见》,围绕“从严治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抓好基础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办学形式,开展多形式的会计培训。一是认真做好中专招生工作,中专招生完成787人的任务。二是加强教学管理,强化“三段作业”管理,认真组织抽考,收到良好效果。三是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3期高级会计人员研讨会,积极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电算化培训、会计证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不断拓宽办学领域。
(四)严格会计证管理。一是修订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二是修订考试用书。组织会计专家教授按照大纲要求,重新编写了4门会计从业资格统考用教材。三是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各培训班的教学、教务、收费管理,认真开展考前培训。四是组织统考。4月组织了2000年度山东省会计证资格统一考试。全省有45743人报名参加考试,27218人成绩合格,合格率66%。
(五)做好200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山东省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继续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对173名违纪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全国考办公布成绩后,山东省及时通过财政区域网、信息咨询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受到广大考生的欢迎。全国考办对山东的考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0年度山东省有9.9万人报名,6.07万人参加考试,1.6万人成绩合格,合格率26.34%。10月省级机构改革后,考试工作改为人事部门主管,财政部门参与,省财政厅积极工作、协调关系,明确了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报名资格的审查、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的征订发行。12月与人事部门一起组织了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2000年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对831名申报人员进行了严格评审,529人通过,通过率达63.66%。
四、进一步普及会计电算化
一是积极开展初级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养,严格培训点的管理,并研究制定了上网考试的方案。全年共培训合格会计电算化初级人才3.65万人。二是规范软件市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范会计软件市场、倡导公平竞争、维护单位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强化管理和监督。山东省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和山东省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考核委员会全年评审通过了金算盘等3家会计核算软件,准予在全省范围内销售,审查通过1200多家单位实现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三是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理论研讨和交流。各级财政部门借助有关软件公司的力量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展示会、演示会等,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研究与交流。
五、积极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
山东省会计学会以《山东会计动态》为阵地,围绕会计工作、会计管理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学会组织部分会计专家、学者、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了20多次立法调研,为国家修订《会计法》、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配合《会计法》的实施,组织开展了学习《会计法》有奖征文活动,收到论文1500多篇,评选出优秀论文160篇,在《大众日报》刊出,并编辑出版了《山东省学习<会计法>有奖征文获奖作品》一书。山东珠算协会以《齐鲁珠坛》为阵地,开展以珠算史、算理算法、珠心算教学为重点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7月全国算理算法专业委员会年会在青岛召开,各省市及台湾省代表共40多人与会,交流论文72篇,评出优秀论文41篇。8月山东、浙江珠算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交流论文7篇。12月山东珠算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山东省财政厅供稿 冯桂华 解正湖 张恒心执笔)
青岛市会计工作
2000年,青岛市会计工作以宣传贯彻《会计法》为中心,以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为目标,大力开展《会计法》的宣传培训,积极探索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会计法》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会计法》宣传工作。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三部委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局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局长邢厚仁任组长的市《会计法》宣传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会计法》宣传工作。各区市也按照要求及时成立了《会计法》宣传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市区的宣传工作。
2.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和青岛市宣传《会计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3月4~5日,市财政局、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局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会计法》工作会议暨《会计法》师资培训班。各市区财政局分管局长、会计科长、各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市局全体干部共500多人出席了会议,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给大家作了《会计法》辅导讲座,从而在全市拉开了《会计法》宣传培训工作的序幕。各市区财政局也行动起来通过聘请有关专家授课等方式,举办了《会计法》宣传骨干和师资培训班。
3.为更深入地学习宣传《会计法》,使全社会都了解新《会计法》,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学习《会计法》征文活动。收到稿件500多篇,经过筛选,从中选出10多篇分次刊登在《青岛日报》“会计法征文”专栏中;同时,选送10余篇参加财政部征文活动,共有4篇文章获二等奖、3篇文章获三等奖;各市区财政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对《会计法》进行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平度、胶南、莱西等市、区分别在当地的有关报纸上开辟了《会计法》学习专栏,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4.认真组织收听收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举办的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按照财政部《关于举办<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认真收听收看《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各市、区的财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了收看工作,如四方区组织有关街道办事处认真收看讲座,还对每期人数进行考勤统计考核。
5.2000年6月9日,市政府主持召开贯彻《会计法》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市直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培训班。各市区政府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直属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长王家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作了《会计法》专题讲座。各市区也开展了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培训班,胶南市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70余人进行了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培训,城阳区组织区直各单位以及产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会计法》,四方区与区委组织部门联合组织了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大型企业单位负责人等400多人学习《会计法》,为《会计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2000年6月17日,全市开展了会计法宣传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市南区专门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牌、绶带、录音带等,并安排锣鼓队助威,在五四广场向群众发放传单、散发资料、现场解答;李沧区财政局也在李沧广场以及各大商厦门前设立宣传点,向群众散发《会计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胶南、即墨、胶州、莱西等市区也在各自商业中心和主要街道两侧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活动,把全市《会计法》的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二)开展大规模的《会计法》培训工作。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法>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在2000年底前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会计法》培训,无故不参加《会计法》培训的,无论是否参加其他业务培训,均不能作为年度内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为保证《会计法》培训质量,市财政局严格审查把关,在全市选定了20个《会计法》培训点,组织人员制定了多套标准化试题,实行闭卷考试,并实行计算机阅卷。各市区也同时对会计人员分批分层次进行了《会计法》知识培训。至2000年底,全市培训会计人员约9万多人。
(三)认真组织会计知识大赛。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组织举办了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青岛赛区的比赛。下发了有关文件,对青岛赛区组织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成立了青岛市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竞赛程序,并将各市区大赛组织工作列入2000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会计大赛分为两个赛程,第一赛程为个人开卷笔答方式进行,全市共发放试卷5万份,回收有效试卷27653份,回收率55%,在财政部荣获组织奖;第二赛程由各省市组队参加全国电视大赛。为迎接第二赛程的比赛,市财政局于7月22日在市人民会堂组织了青岛市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的比赛,全市共有27个代表队81名参赛选手参加,最后选拔出10名队员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封闭集训,最终确定4名队员,专门聘请驻青岛高校会计学教授进行辅导和强化训练,参加了10月份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获得了第二赛程组织奖。
二、积极开展会计人员委派制试点工作
2000年,根据《青岛市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试点指导意见》,市财政局与市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指导各市区、市直部门的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建立了全市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试点信息交流制度,在平度召开了全市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交流了市直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委派、市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市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委派和农村的村账站管四种会计人员委派制的有效模式,并起草了《青岛市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为下一步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各市区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进展,如胶州市通过建章立制初步实现了会计委派的规范化管理,专门制定了《胶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会计委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胶州财政局还注意对委派会计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各委派会计进行年度集中考核等措施,保障了会计委派的顺利开展;平度市则按集中委派和分户委派两种形式,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工作,其主要做法是:申请市编委在没有设立财务科的部门增设财务科,并同时增加市机关团体单位财务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在此前提下,向具有较多辖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财务科委派会计,共将9个单位的财务纳入市机关团体单位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同时对7个单位实行了会计分户委派,2000年平度市会计委派单位达179个,会计委派制度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得到了全面推行。
三、继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一)开展全市会计人员普查。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要求,市财政局于2000年4月开始了全市会计人员普查工作,成立了由市财政局、统计局、工商局、教委组成的青岛市会计人员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会计人员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明确了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为全面顺利的完成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普查结果显示,青岛市会计人员总人数为91145人,其中持有会计证人员为84205人,无证人员为694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为39348人,占总人数的43.17%,其中大专学历32034人,本科学历7246人,研究生68人,具备初级职称的有33786人,中级职称的8178人,高级职称的有307人,取得会计电算化合格证的人数为17198人,占会计人员总数的18.9%。通过普查,及时了解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和会计人员队伍发展现状,并建立了全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为今后的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和对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打下了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①组织了200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专业知识统一考试。2000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为16490人,参考人数为13709人,综合合格率为39.39%。②进行会计从业证书的年检工作。2000年4月是两年一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时间,市财政局组织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年检,参加年检人数为91250人。③做好预备会计证换发正式会计证工作,并建立了会计人员档案。2000年预备会计证换发正式会计证人数为2714人,在换发正式证的同时建立了档案并全部录入计算机,实行了计算机管理。④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并于2000年11月对具备条件的3350名会计人员核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组织了200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共报考4589人。
(三)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2000年度青岛市有20451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中级4185人,初级16266人,实考10380人。考试结果:初级合格1684人,中级合格614人。综合合格率为22.14%。2000年度有7562人报名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合格率为14.01%。另外,青岛市还组织了200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青岛考区的工作。
此外,市财政局还组织了高级会计师评议推荐工作,组成了青岛市高级会计师评议推荐委员会,按照严格把关、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各市区、部门推荐上报的48名会计人员进行了评议推荐,共向省高评委推荐上报24人。
(四)发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作用,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①继续搞好函校的学历教育。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时做好九八级高中起点中专生的毕业工作,及时编报了2000年中专招生计划,发布了招生广告,并超额完成预定计划,2000年共录取新生244人,使函校现有在校生达到391人。②强化函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职能。市中华会计函校在担负学历教育的同时,还发挥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制定了《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程序》,配合《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先后3次在报纸上发布培训消息,在全市设置20个培训点,委托25个符合条件的主管部门进行本系统《会计法》培训,考试的命题制卷、监考、巡视以及阅卷登记、合格者确认均由函校负责。此外,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还继续组织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现金流量表》的培训,约有6000人参加了学习。
四、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制度,积极参与会计制度与会计管理改革。①2000年市财政局及时转发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各项会计制度,研究解答企业提出的会计核算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了保证新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还选择了10个有代表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设立了首批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联系点,以便及时了解会计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②积极参与会计制度与会计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的函》的精神,市财政局组织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就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中需要研究的问题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全市会计工作实际,对各种改革方案逐一进行利弊分析,写出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为会计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二)继续强化会计电算化管理。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制定了《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考核验收标准》,并继续开展了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和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单位的验收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测试评审了《颐中烟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全年共评审验收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单位86个。为适应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提高的要求,市财政局适时下放了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审批权限,要求各市区财政局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验收工作,并举办了各市区检查验收人员的培训班。此外,为了提高会计人员会计电算化操作水平,举办了3期会计电算化初级岗位培训,共培训会计人员1400余人。
(三)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①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2000年青岛市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由1997年的6户发展到86户。部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执业不规范等问题。市财政局针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依据新修订的《会计法》,并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的通知》,重点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申办条件、执业范围、执业规范、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管理及违法、违纪处理等作了补充规定,对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②加强对外地会计师事务所在青岛执业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总结前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会计师事务所来青执业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外地来青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及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加以认定,保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质量。③开展会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为了掌握脱钩改制后全市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做好对承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定工作,市财政局对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现状进行了调查,建立起会计师事务所档案库,为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 陈明东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