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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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针,以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为主线,以规范会计行为和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强化会计管理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抓好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制定计划,统一部署。新《会计法》于1999年10月31日公布后,浙江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工作计划,并召开了各市会计管理处(科)长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年初,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法》宣传提纲,省财政厅及时制发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工作意见,并与省政府法制局联合召开了由各市(地)法制局局长和市、地、县财政局分管局长及会计管理处(科、股)长参加的全省贯彻新《会计法》工作会议,就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有关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动员。各地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贯彻计划和措施,并确定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会计法》的宣传贯彻,不少地方还成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工作,使全省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得以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
2000年,浙江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针,以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为主线,以规范会计行为和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强化会计管理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抓好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制定计划,统一部署。新《会计法》于1999年10月31日公布后,浙江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工作计划,并召开了各市会计管理处(科)长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年初,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法》宣传提纲,省财政厅及时制发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工作意见,并与省政府法制局联合召开了由各市(地)法制局局长和市、地、县财政局分管局长及会计管理处(科、股)长参加的全省贯彻新《会计法》工作会议,就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有关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动员。各地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宣传贯彻计划和措施,并确定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会计法》的宣传贯彻,不少地方还成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工作,使全省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得以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浙江省确定6月份为《会计法》宣传月,省和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吕祖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友余等就如何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在浙江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全省大部分市、县也由政府、人大或财政局领导出面,发表电视动员讲话。省财政厅和杭州市财政局,通过浙江教育电视台的《法制广场》和杭州电视台的《法在身边》、《今日财经》等栏目,分别录播了人大、政府部门领导和著名企业家、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股评家等社会知名人士谈《会计法》的电视谈话、专访以及专题宣传片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主题,以不同的节目形式宣传《会计法》;省财政厅和舟山等市财政部门,还利用广播电台的《社会与法制》等栏目,开设《会计法》热线问答、“会计之窗”空中课堂、专题讲座等节目,播讲《会计法》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会计法》的重要意义。
省财政厅在《浙江日报》出刊专版,发表由浙江冶金集团、物产集团、衢化集团等10家大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发起的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倡议书;刊登由人大、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界知名人士撰写的宣传新《会计法》专题文章;在《浙江法制报》上出刊《品茗论法》专版,发表社会各界人士谈新《会计法》的文章;在《浙江财税与会计》杂志上开辟宣传新《会计法》专栏,连续刊登省政府、省人大和省财政厅领导等学习贯彻新《会计法》的专题文章和新《会计法》辅导讲座。许多市、县也都在当地的报刊或杂志上开辟专栏,宣传新《会计法》。如湖州市财政局在《湖州日报》上开辟《会计法》知识问答专栏,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撰写学习新《会计法》的体会文章。温州市在《温州侨乡报》推出了系列“会计法案例分析”专栏,宣传新《会计法》。
此外,省财政厅配合省政府及时组织省级各单位和各市、县收看全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由吕祖善代表省政府,就全省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作出部署;省财政厅共制作新《会计法》宣传画8万张,印发给各地和各单位张贴,6月份在省城和全省所有城区的主要街道上都挂起了宣传新《会计法》的横幅标语,各地组织了新《会计法》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100多场次,宁波、绍兴等多数市、县在城市广场或中心地点举办了大型的新《会计法》宣传咨询活动。2000年,全省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经费达800万元以上。浙江省组织新《会计法》的宣传贯彻,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二是周密安排,有序推进;三是形式多,投入大;四是声势大,影响面广。特别是6月份宣传月活动,在全省掀起了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的高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区别对象,层层组织新《会计法》培训。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会计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有组织、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新《会计法》培训,并把新《会计法》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带动全省培训工作的有序推开,省财政厅于年初分别举办了由省级各部门财会机构负责人和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分管局长及会计管理处、科、股长共360人参加的2期师资培训班,为全省各地培训工作全面铺开创造了条件。按照省财政厅的布置和要求,各地和省级各部门都把开展新《会计法》培训作为当务之急的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培训点这一主要基地,认真组织持证会计人员进行培训。2000年,全省各级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法》培训36.4万余人次,培训面达90%以上。
为促使单位负责人学习掌握新《会计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会计人员《会计法》培训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培训。省财政厅会同省计经委、省政府法制局、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了全省100家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新《会计法》培训班。各地也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单位负责人学习新《会计法》。全省共培训单位负责人3.66万余人次。通过培训,促进了单位负责人增强会计法制意识和提高会计法规知识水平。
(四)举办新《会计法》知识大赛,在全省再掀学习新会计法规知识的热潮。为了广泛宣传新的会计法规,切实保证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并促进广大财会人员学习、掌握新的会计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省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财政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浙江省的实际,省财政厅及时制发了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实施意见,成立了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浙江赛区)领导小组,就竞赛内容、竞赛方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奖励办法等作出了全面的部署。经过广泛的发动,第一赛程阶段全省共发放试题及答题卡近150000份,实际参赛有效卷达94894份,获一等奖21名,二等奖170名。在第二赛程阶段,以宣传贯彻会计法规为基本出发点,各地从基层开始层层组织竞赛活动,最后组成12支参赛代表队48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分别产生了个人前六名和团体前六名。为扩大影响,对团体前六名的总决赛在浙江教育电视台进行了实况录播。同时,浙江省积极组队参加10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比赛并获组织奖,有一位选手获个人第12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继续做好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一)认真做好会计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及时下发财政部制定的《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制度;组织征订、发行财政部编写的会计法规学习用书,做好会计制度的宣传、解释、贯彻工作,并指导、督促企业和单位认真执行新会计制度。为促使《会计法》和新制度贯彻实施到位,从浙江省实际出发,省财政厅确定在金华、台州两市率先开展了会计执法检查,以摸索经验,指导全省的会计执法检查工作。继续以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会计制度联系点活动,掌握会计制度执行中的新情况,研究制度执行中的新问题。省财政厅还会同省证券委等部门举办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培训班6期,参加人数500余人次。与此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做好调研和有关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座谈会和实地调研,收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将《会计监督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期报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等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整理上报财政部。
(二)继续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在前3年集中力量搞规范化培训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2000年继续开展考核确认工作,全省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2550余家,累计达到33731家,并根据新的情况,着手对现行做法进行调研,以探索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新措施和办法。
三、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在总结1999年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确定了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事业单位实行会计主管人员委派制、行政单位实行会计核算(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制的三种主要模式,以及“财政抓总、分工负责、分类定制、分步推进”的基本工作思路,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年初省财政厅、监察厅制发了《浙江省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试行办法》和《浙江省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试行办法》,并拟定了《浙江省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制试行办法》,上报省政府审定。
为进一步做好发动工作,省政府于4月28日在上虞市召开了全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吕祖善代表省政府专门就如何稳步推进会计核算中心试点工作作了部署和动员,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方针,认真抓好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年内全省每个市要选择一至二个本级或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进;二是实行“政府负责、财政操作、部门配合、纪委监督”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建立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要先试点、后推开;四是在推进会计核算中心试点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继续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和村级会计代理制的试点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在省纪委等部门的支持下,扎扎实实地抓了试点工作的落实。全省各市(地)均已开展了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到年底,全省地级市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单位达862家,县及县级市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单位达482家,委派并已到位的会计人员1430余人,有6个地级市本级和13个县及县级市和51个乡镇实行了行政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由省财政厅具体负责组建的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已正式运行,首批48个省级单位纳入中心集中核算。从总体上看,全省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继续抓好会计队伍建设
(一)搞好会计人员普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并完成了全省会计人员的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了会计队伍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管理工作。为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的有关衔接工作,浙江省在上半年全面开展了会计证年检工作,将参加新《会计法》培训和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作为年检的主要内容,全省年检持证人数达294000余人,因不符合年检要求而失效或因违纪被吊销的会计证共1200多本。在做好会计证年检和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了200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32132人(不含宁波),实考25701人,实考率达80%。同时,改革了从业资格考试的题型和方式,考卷全部采取答题卡形式,大大压缩了阅卷时间,避免了阅卷差错。
(三)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浙江省一直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列为会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严密有序、万无一失,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针对个别考点有思想麻痹、考纪滑坡苗头的情况,重点抓了考风考纪问题,采取了以下四条措施:一是撤销个别考点;二是在各考点设立标准考场,由省考办和当地考办共同派员监考;三是进一步强调考试巡视制度,强化巡视人员的职责;四是各级考办与考点签订考场纪律责任书。全省2000年度共有61879人报名,分11个考区、108个考点、2518个考场进行考试。实考32461人,实考率为52.5%,合格为11455人,综合合格率为35.3%,其中:初级合格9383人,合格率为35.3%,中级合格2072人,合格率为35.4%。同时,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和全国考办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召开全省考试工作会议进行布置,顺利完成了200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2000年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考虑到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及时与省人事厅商量,调整了有关政策,并进一步明确了中评委推荐和高评委评审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经各中评委推荐,省财政厅对194名高级会计师评审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和严格把关,报经省人事厅审定后组织召开了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议。经高评委评审,有175人取得了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比1999年增加36人。
(四)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0年,全省确定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新《会计法》及新出台的配套会计法规和制度,以会计证年检为制约手段,要求各单位组织会计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教育。全省有30余万持证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还加强了对培训点的管理,浙华业余会计学校等培训点,采用竞争答辩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招聘辅导教师,以充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严格按照“从严治学,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走出了一条“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的办学路子,办学规模继续扩大,办学质量稳步提高。2000年招生5563人,在校学生达到10169人;同时承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考前辅导、会计电算化教学、财税系统公务员培训等短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47847人次。
五、推动会计理论研究
会计改革与发展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丰富实践又需要及时从理论上进行科学总结,并为会计实践工作服务。200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指导会计学会等财会学术团体,紧紧围绕宣传贯彻新《会计法》这个中心,以课题研究、有奖征文、评选优秀论文、举办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为推动全省的会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全省各财会学术团体创办的刊物共发表宣传新《会计法》等相关文章4000余篇。
(浙江省财政厅供稿 程少春执笔)
宁波市会计工作
2000年,宁波市会计管理工作按照会计工作适应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在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深化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身建设和加大对社会会计中介机构监管力度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新《会计法》。宁波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会计法》宣传提纲,于2000年初,制定了《宁波市〔会计法>宣传贯彻计划》,对全市《会计法》的各项宣传、贯彻、培训等工作作了总体部署。通过举办新《会计法》培训班,对《会计法》修订的原因及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各法条的内涵作了详尽讲解。为在全市广泛开展新《会计法》宣传培训工作,同时保证培训质量,3月份,举办了由各培训单位教师参加的《会计法》师资培训班,保证了师资质量。为考核学员的培训效果,市财政局抽调全市会计管理系统业务骨干,经过对新《会计法》的全面细致学习、探讨和查阅有关资料,形成了《会计法》培训考核试题库,对通过考核的人员核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从而解决了培训师资、考核、发证等诸环节的问题。据统计,全年共有66427名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通过集中培训等形式,学习了《会计法》。市财政局与市法制局、市普法办及市司法局等部门联系,在《宁波法制报》上开辟“会计法讲座”专栏,从不同侧面宣传新《会计法》。为扩大宣传面,又与宁波有线电视台联系,在新《会计法》实施前后,连续在宁波电视台播映宣传字幕,并在《宁波日报》法制专版中以问答形式刊登《会计法》宣传资料,作专栏宣传。6月份,与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宁波市广济中心小学联合在阳光广场举行了以“会计与《会计法》”为主题的新《会计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及文艺演出,千余人次观看了文艺宣传演出,发放《会计法》单行本和《会计法》宣传资料250份。全市各县(市)、区也纷纷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媒体,从不同角度,广泛宣传《会计法》,做到了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历年来宣传力度最大的一次。根据财政部要求组织收看收听《会计法》电视广播讲座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对全市的收看收听工作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经济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与经济相关的人员都应积极收看收听。全市有3.5万名会计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收看收听了宣传讲座。市财政局还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会计法》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工作,使会议的重要精神得以及时贯彻。
(二)组织会计知识大赛。
1.顺利完成第一赛程比赛工作。此次比赛由两个赛程组成,根据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要求,4月份,成立了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宁波赛区)领导小组,对竞赛内容、竞赛方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奖励办法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在第一赛程阶段,全市共发放试题及答题卡18000份,竞赛辅导资料4000份,并按规定回收后,集中上报财政部。据统计,全市统一回收答题卡13564份,回收率75.4%。经全国大赛办评卷抽奖,宁波市获得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7名。
2.确保了第二赛程选拔赛圆满成功。为保证竞赛试题的质量,市财政局组织了9位专家学者,对竞赛试题进行命题和筛选,特别是对试题的严密性和逻辑性进行仔细论证,为顺利选拔优秀选手奠定了基础。为能使参赛选手选拔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对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的24个代表队进行了笔试初赛,8月份,进行了个人口试复赛,同时,出线的团体、个人前6名在宁波电视台演播厅进行了总决赛,分别产生了团体和个人一、二、三等奖。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比赛影响,宁波电视台安排不同时间分别播出了比赛现场实况录像。为能在全国、全省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对代表宁波队的4位选手进行分期集训。在参加浙江赛区比赛中,宁波代表队获得团体三等奖和组织奖。在全国比赛中,宁波市选手胡红春获个人第14名,同时宁波市获得财政部颁发的组织奖。
(三)调研座谈具体会计准则,积极贯彻会计制度。为了做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关于加强货币交易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对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的函》等准则、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及时组织召开有高校教师、企业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对准则、制度的内容、体例、结构及文字等方面作了讨论,提出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整理后反馈给财政部。同时,还及时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等制度,通过集中培训、补充说明或转发文件等方式,加以贯彻落实,使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能及时按新规定规范核算,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四)强化管理,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会计人员调查统计工作和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对调查统计对象、时间、工作计划、建立信息库等工作作了布置,进行了调查统计软件培训,并根据财政部统一指示,结合本市实际,设计和印制了相关统计表及资料,有64772名会计人员填写了调查统计表。经整理、汇总建立了相关数据库,为下阶段建立会计人员信息库和实现全市会计人员联网管理作好准备。
2.完成200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宁波考区考务工作。全市报名考试人数为11378人,其中报考中级1762人,初级9616人;共安排21所考点学校,设置460个考场,安排考务人员320人。为认真落实考务工作,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对考务工作进行了联合布置,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与考点学校签定考试考务工作责任书,同时将考务工作一系列规定编印成《工作手册》,发给每一个考务人员。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各部门大力支持,密切合作,使全市圆满完成会计资格考试工作。据统计,全市中级考试合格率为37.2%,初级考试合格率为39.9%;综合合格率为39.4%。
3.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2000年的会计资格考试培训首次采取了核准培训点的培训资格,由考生自主选择培训学校报名培训的方式,由学校的教育质量吸引考生。为了解各培训点开展培训情况,对各培训点进行了走访并进行问卷调查。从总体情况看,有一定经验和知名度、教学质量高、办学条件好的单位,学员报名较多;相比之下,教学管理、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报名情况不容乐观。在分析、总结培训情况后,考虑到2001年考试条件变化的基础上,于年底前,研究制定了《宁波市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保障培训学员的利益。经过对培训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等因素的综合考评,市本级最终确定了8个初级培训点和3个中级培训点,并要求各培训单位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做好2001年的培训工作。在做好上述培训工作的同时,2000年继续开展了会计电算化、会计规范化的培训工作,使全市广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据统计,全市参加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共10508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6789人。
4.完成全市2000年度高级会计师推荐评审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下发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规定,全市共有13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较1999年增加了4人。从申报材料看,45周岁以下的有10人,占76.9%,与往年相比,申报人员趋于年轻化,经市会计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认真审阅和讨论评议,11人通过评审,并上报到浙江省高评委,并全部通过评审。据统计,全市历年来通过评审的高级会计师有114人,其中在职的有58人。
5.做好200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宁波考区的报名工作于10月30日至11月15日进行。由于全国考办对会计资格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作了重大调整,为此,在下发通知的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公布了有关报名及考试事项,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全市共有14251人报名参加(市本级3432人),其中报考中级的有4428人,报考初级的有9823人,比2000年报考人数增加2873人。
6.做好2000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宁波市就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法在原会计上岗证考试基础上,作了相应调整,考试科目由《会计实务》和《会计基础知识》,新增加了《财经法规》,于11月18日,组织了首次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核发了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据统计,全市共有5808人报考,实际参考4887人,实际参考率84.2%,合格2361人,合格率48.3%。
(五)加强注协自身建设,为社会会计中介机构储备人才。
1.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注协召开了换届选举大会。产生了新一届的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提出了2000年注协秘书处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2.完成2000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根据财政部和浙江省注协的统一部署,3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报名工作。全市报名人数为3202人,200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设置4个考点,累计安排考场333场次,报名考生8116人次,实际到考3541人次,综合到考率为43.62%。
3.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专门召开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通过了《宁波市注册会计师监管试行办法》,并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督促各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业质量。同时,市注协积极发挥协调、监督的职能,对事务所变相设立分支机构、压价承揽业务、不注意执业质量等不正当行为提出警告,规范了宁波市注册会计师行业。
(六)积极开展各项培训业务,充分发挥函校后续教育基地作用。2000年,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通过当地电台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宣传,宁波中华会计函校的知名度大大提高,本着坚持抓管理、重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原来中专学历教育的基础上,与宁波大学联合开展了专升本的学历教育。2000年,已有64人成为首届会计本科班学员。据统计,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82期,计8345人次,比1999年翻一番,其中:新《会计法》培训54期,计5500人次;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培训10期,计360人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辅导10班,计852人次;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5班,计383人次;会计规范化、会计电算化等其他培训16期,计1250人次。通过努力,函校五年发展规划中“到2000年,市校要扩展教学场所,增添教学设备,优化办学环境,并拥有一处独立的、较现代化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校舍”的目标已实现,已初步形成宁波市在职会计人员综合培训基地。
(七)会计委派制试点情况和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根据中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主要形式有:①向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大中型集体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或财会负责人;②向资金流量较大的行政单位委派财务总监;③向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会负责人或主办会计;④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即村账镇管)以及城区街道推行街道会计服务站制度,对辖区各居委会进行会计代理;⑤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主办会计及出纳等多种形式。2000年初,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财务总监、财会主管人员委派制度试行办法》,市财政局对资金流量较大的市教委和市卫生局委派了财务总监。为加强对外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设立了财政监督处。宁波市农经委在对村级会计代理制的调研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村经济合作社会计代理制(试行)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市粮食局对3家国家储备粮库委派了会计机构负责人,市财贸办公室对宁波华联、宁波中百、烟糖公司等17家单位实行了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这些部门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来源于系统内单位原有会计人员,也有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有两种形式,一是关系挂靠在委派单位,由委派单位集中统一管理;另一种是会计人员的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管理,由委派单位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统一考核,奖金由委派单位发放。另外,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也实行了内部会计委派制度,对分支机构和控股单位委派主办会计、出纳、财务总监等,如宁波杉杉集团、宁波联合集团等。同时,各县(市)区也相继开展了会计委派的试点工作。慈溪市、余姚市、象山县等5个县(市)区分别以市(县)政府办公室和财政局的名义印发了会计委派制度试行办法,并分别对所属经济主管部门直属的企业、县级部分行政事业等单位委派了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如象山县成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并于年初确定了县卫生局、公安局、财税、教委、交通、水利、民政、劳动、土管等19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委派会计人员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由县会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江东区也对区政府、区劳动局、计生委、司法局、民政局、人才交流中心等26个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并成立了区会计核算中心。慈溪市在1999年基础上扩大了试点范围,二轻工业总公司、供销联社、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等都开展了会计委派工作。为进一步增加村级财务工作透明度,加大监督力度,北仑区推行了村会计代理制,取得了明显效果。鄞县也在8个乡镇、115个村实行会计代理制,对控制经费支出,规范经费管理起到了较大作用。在推行村会计代理制度的同时,宁波市城区部分街道开展了居民委员会会计由街道会计服务站代理的试点工作。江东区有五个街道建立了会计服务站,对所属84个居委会实行了会计代理,并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二、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一)宁波市本级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根据宁波市200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配合预算管理改革,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创造条件。在市政府领导的牵头下,先后对湖北、天津的建立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等试点方式进行了考察,在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8月,市财政局对市本级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明确了核算中心的工作职责、运作方式、核算范围、结算对象。该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市编委于9月份批复成立宁波市会计核算中心。经过筹备,会计核算中心在10月份正式对外挂牌。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以资金控制为中心,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和财务收支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撤消单位和部门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户、集中办理资金结算事项。运作模式为:取消单位银行账户、收入支出直达、统一委托代理、集中办理结算。核算中心通过招标由建设银行实行对市本级84个单位、5439人实行统发工资工作,通过运作,将进一步扩大统一发放范围。自12月份起,开始对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大办公厅、市计委、市财税局等第一批纳入管理的16个单位实行经费经常性支出的集中结算。
(二)积极开展预算会计课题研究工作。2000年是我国财政改革深化的一年,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的课题研究工作,紧紧围绕积极财政政策,推进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单一账户,规范界定财政供给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为主题,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撰写、发表、交流论文22篇。
三、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2000年,宁波市会计学会积极发挥会计学术研究阵地作用,在交流、研究会计理论上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参与有关会计学术交流和学术讲座。在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15次学术交流会上,宁波市会计学会推荐的宁波杉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光华撰写的《企业的资本扩张及资本结构的调整——浅谈宁波杉杉集团的财务策划》一文被大会选用,并作交流发言。根据浙江省会计学会的要求,组织学会会员参加省会计学会举办的会计理论学术讲座。进一步提高会计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二是做好会计学术论文的推荐工作。按照中国会计学会的要求,推荐了慈溪市房地产管理局余中先撰写的《对行业会计制度与具体会计准则相互关系的几点思考》一文,获中国会计学会1999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在浙江省首届企业管理学会年会上,宁波大学商学院郁国建撰写的《从ERP到EAM的人力资源管理》,获优秀论文三等奖。在浙江省社科联第二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中,学会推荐的宁波大学商学院钟昌标博士撰写的《浙江省对外贸易与区域经济增长研究》,荣获三等奖。同时,还推荐了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祖逊撰写的《离任审计中的三个棘手问题》,参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三是继续办好《宁波会计》。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宣传、交流的载体,《宁波会计》得到了全市广大学会会员的支持。2000年共出刊4期,累计出刊82期。充分发挥了会计理论研究、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李鹏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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