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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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全国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按照全总领导提出的工会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会十三大以来的财务工作,坚持工会财务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为工会重点工作和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一、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原来位于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内部关系和外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新建企业不断涌现。这使工会原有的组织体系及经费收缴渠道和收缴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收缴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会经费收缴难度增加。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实现了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
(一)大力宣传《工会法》,积极有效地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通过联合发文、制定地方法规等形式,充分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贯彻落实《工会法》良好的外部环境。在1999年全总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基础上,2000年又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下发《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2000年全国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按照全总领导提出的工会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会十三大以来的财务工作,坚持工会财务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为工会重点工作和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一、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逐步确立的过程中,原来位于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内部关系和外部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新建企业不断涌现。这使工会原有的组织体系及经费收缴渠道和收缴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收缴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会经费收缴难度增加。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实现了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
(一)大力宣传《工会法》,积极有效地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通过联合发文、制定地方法规等形式,充分运用相关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贯彻落实《工会法》良好的外部环境。在1999年全总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基础上,2000年又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下发《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工会经费的依法拨交工作。
(二)深入调研分析经费收缴结构,制定对策。2000年全总财务部赴四川、北京海淀区对多种形式新建企业经费收解情况充分调研,并在各地上报经费收解报告表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事业经费上解工作进行结构分析和分类统计,提出经费收缴工作意见和建议,指导经费收缴工作。
(三)加强审查监督,全方位催交补欠。各级工会在取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社会审计机构的支持下,在审计过程中有意识地审查计拨工会经费的内容,促进企业和工会做好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的工作。
(四)及时进行政策指导,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全总财务部针对金融体制改革后工会经费收缴遗留问题和经费分成及上解渠道问题,下发了《关于对中国金融工会一次性扣清欠解经费的通知》,转发了《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1999年金融系统工会经费收缴问题的通知》,保证了金融系统改制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连续性。为调动省级工会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积极性,重新修订了《省级工会上半年上解全总经费单项竞赛评比办法》。2000年全总本级5%的拨交经费收入比上年增长了6.3%,各省级工会完成全总核定上解经费预算的114%。
二、工会事业财会管理工作
(一)加强宏观指导,推进工会事业单位财务改革。通过全总财务部对全总所属的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情况和经费自给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及对全国工会事业单位走自我发展道路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的调研显示,近年来,工会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面对市场竞争的考验,在上级主管工会指导下,有意识地转变观念,不断探索服务型事业单位以有偿收入弥补无偿服务支出的经营管理新思路和财务改革新措施,量化考核经济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经营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改进。全国县以上工会的服务型事业单位平均经费自给率达到74%,38.2%的单位已经实现了自收自支。
(二)认真执行新的工会事业财会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全总财务部要求省级工会编制县以上工会事业单位收支决算汇总表、县以上工会事业单位编制年度预决算表,并对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同时对全总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及离退休支出决算进行核定和批复,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针对经费使用中存在着的等靠要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历年上交收益和借款进行了清理。
(三)积极争取财政税务部门落实对工会系统宣传文化事业的退税工作,增强工会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发展后劲。
(四)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工会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①推进全国工会事业单位财会电算化管理工作。全总财务部配合新的工会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执行,首次举办了全国工会事业单位财会电算化培训班,共有27个省级工会近70名财会人员通过系统培训,提高了电算化的实际应用水平,并根据学员提出的意见对专用软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②结合新《会计法》的实施,组织全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分3批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新《会计法》知识培训,并在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一)强化工会资产产权登记质量管理。产权登记是确定工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占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为保证登记质量,全总资产管理局要求各级工会和全总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必须先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主管工会或上级工会方可核发产权登记证。坚持这一登记程序和原则,为防止工会资产流失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二)深入调研,探索保护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措施。针对当前在城市改造、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工会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的情况,全总资产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县以上工会资产流失情况调查的通知》,并在摸清县以上工会资产流失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依法维护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措施。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工会资产所有权安全完整,转发了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产业工会资产管理的通知》。在处理广西、河北、河南、大连等省市工会工会资产产权纠纷和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过程中,提供了维护工会资产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指导全总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在中国工运学院、工人日报社、工人出版社、日坛宾馆等全总直属企事业单位召开资产管理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加强日常资产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产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在1999年开始进行省级工会资产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基础上,2000年下发了《关于1999年度省级工会资产统计汇总分析的通报和2000年度省级工会资产统计的意见》,继续做好年度统计资料和固定资产管理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工作,以便使工会资产发挥更大效用。
四、加强基础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2000年全总财务部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同意<工会会计制度>在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的复函》,要求全国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认真执行工会新的会计制度。同时,以在工会系统宣传贯彻新《会计法》为契机,结合国家审计署对全总本级经费收支的审计工作,规范了工会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为完善全国县以上工会向全总申请贷款贴息、救灾补助、对下借款的申报程序,制发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贴息、救灾慰问补助、工会事业借款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银行贷款贴息的管理,制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对省级工会银行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内部掌握)》。为规范各种基金管理,制发了《增收留成基金管理办法》、《财务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
(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发了《全总机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总机关离退休干部因公出差报销规定》和《关于鼓励全总机关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
(三)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和全总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实现依法理财,汇总出版了《工会财务制度文件选编(五)》。为抓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中的经费收管用工作,编写了《新建企业工会工作实用教材》中的“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计”章节。
(四)推进工会系统会计电算化工作。2000年印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工会会计电算化软件工作的通知》,组织了全国工会电算化软件培训研讨班,对专用软件进行了改进和升级,并对省级工会开展电算化工作给予软件和硬件补助。
五、召开全国工会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
2000年9月19~22日,全国总工会在银川市召开全国工会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全总财务部长刘庚业做了五年来财务工作总结、隆重表彰了五年来全国工会系统涌现出的财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支持工会财会工作的荣誉工作者,全方位调动做好工会财务工作的积极性。全总副主席方嘉德出席会议并代表全总书记处致开幕词,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工会财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近一时期做好工会财务工作的总体要求。表彰大会宣读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荣誉工作者的决定》,表彰了在工会财会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89个、先进工作者152名、支持工会财会工作的荣誉工作者56名,并向代表颁发了奖状和荣誉证书;8位代表在会上发言,交流了工作经验。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供稿 王晓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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