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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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部门,紧紧围绕新闻出版署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一、全行业计划统计工作
(一)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1.起草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讨论稿)和《新闻出版业“十五”规划(草案)编制说明》。于2000年初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下发,广泛征求意见。2000年6月份,进一步修改、调整、补充,形成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送审稿),正式报送国家计委。并根据国家计委的要求,上报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主要发展指标测算表。
2.起草并上报了《关于新闻出版业的现状、“十五”发展计划及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是:①客观地反映了新闻出版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实事求是地摆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加入WTO后将面临激烈竞争和存在的诸方面不足。②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的主要目标及实现规划的11项措施。③为加快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从法制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完善优惠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十五”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做好“十五”期间新闻出版业优惠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对199...
2000年,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部门,紧紧围绕新闻出版署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一、全行业计划统计工作
(一)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1.起草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讨论稿)和《新闻出版业“十五”规划(草案)编制说明》。于2000年初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下发,广泛征求意见。2000年6月份,进一步修改、调整、补充,形成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送审稿),正式报送国家计委。并根据国家计委的要求,上报了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主要发展指标测算表。
2.起草并上报了《关于新闻出版业的现状、“十五”发展计划及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是:①客观地反映了新闻出版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实事求是地摆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加入WTO后将面临激烈竞争和存在的诸方面不足。②新闻出版业“十五”计划和15年规划的主要目标及实现规划的11项措施。③为加快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从法制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完善优惠经济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十五”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做好“十五”期间新闻出版业优惠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对1997至1999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落实优惠经济政策的情况进行了大量专项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召开了主要党报经营情况座谈会,与中宣部、国务院秘书三局、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与磋商,提交了《关于新闻出版优惠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制订“十五”优惠经济政策的建议》、《关于对取消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建立专项资金方案的意见》、《关于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范围的有关建议》等一系列文件。使国家政策制定部门对新闻出版业的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发展所必需的外部条件,以及新闻出版署的意见和建议等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争取现有优惠经济政策在“十五”期间的延续打下了基础。2000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将电子出版物增值税率由17%降为6%,并实行即征即退。
(三)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
1.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小学教材管理工作提出加快改革步伐的要求,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教育部和新闻出版署四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小学教材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调查了全国各地区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出版、销售和利润情况,全国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中小学教材经营等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改革中小学教材管理体制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对<关于改革中小学教材管理体制的意见>第三条(送审稿)的修改意见》等文件。新闻出版署赞同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材编写核准制度,完善教材审定体制,积极推广经济适用性教材,调整教材价格以及加强教辅管理的改革措施,通过逐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教材出版发行工作质量的基本思路。同时以对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从行业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2.配合国家计委进行了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研究工作。召开了全国16个地区新闻出版局领导参加的教材管理工作座谈会、主要教材租型出版社参加的教材租型费管理座谈会;研究建立了“全国教材调价数学模型”,编制了《全国中小学教材调价方案比较测算表》,起草了《关于对<核定200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意见与建议》。在与国家计委进行多次研究、核算的基础上,使教材出版码洋利润率、黑白课本发行费率、彩色课本发行费率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四)统计工作。①完成了1999年统计快报、年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如期在《国民经济公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年鉴》公布了新闻出版统计数据。②按时完成了《1999年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和《1999年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手册》的印刷、出版工作。③完成了图书、报纸、期刊、音像与电子、版权等5个新统计制度的下发、执行及新统计软件的开发、培训工作。④起草《关于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修订意见的函》回复国家统计局,提出将新闻出版业作为第一级门类单列的分类方案。⑤完成了国家统计局为解决统计调查项目和内容重复交叉问题而部署的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在清理调查中,未发现未经审批的统计项目,新闻出版署正在实行的9个统计制度重新报批后获批准。
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一)加强直属单位预算管理。
1.为了配合2000年全国预算体制改革,财政部要求1999年财务决算的编制按照新的方法进行。2000年3月下旬新闻出版署组织召开了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会议,就1999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软件的使用、社会审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探讨,按时完成了1999年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改进2000年预算编制的通知》和对新闻出版署2000年预算的批复,按要求完成了对直属事业单位2000年预算的批复工作。为加强财政拨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别与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新闻出版署信息中心等单位就怎样管好、用好财政拨款交换了意见,提出了要求,并按预算安排和进度,完成了事业单位经费的申请和拨付工作。
3.完成了2001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财政部对编制2001年部门预算的要求,并根据财政部通知的控制数和署党组的意见,召集直属单位布置预算,提出要求,加强对财政专项拨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跟踪管理。
(二)完成了1999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2000年使用计划的上报工作。根据财政部拨付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数额,经署党组批准,安排了重点图书补贴和设备更新专款及向西部十二省区捐赠“万村书库”图书专款,并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根据1999年各单位所得税缴纳情况和财政部2000年返还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预计数,并对各单位上报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署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上报使用计划,安排了国家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评奖经费,重点图书选题33个,科技开发项目9个,印刷设备更新和人才教育经费等项目的补贴。
(三)进一步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近两年,财政部、审计署相继对新闻出版署预算外资金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论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有关文件,新闻出版署几次召集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等单位,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好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目前保留的6个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记者证工本费、版权代理服务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印刷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代办签证费、出版物条形码胶片费,都是经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的,并做到了按规定上缴,按规定申请使用。
(四)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从2000年4月份开始,经组织动员、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金核实等阶段,基本摸清了家底。列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的单位有10家:新闻出版署(机关)、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印刷技术研究所、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新闻出版署信息中心、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新闻出版报社、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向财政部申报资金核实结果是:行政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值4568万元,清查后资产增加5494万元,申报核实固定资产10062万元,流动资产账面值3880万元,减少额10万元,申报核实流动资产3870万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值9714万元,清查后减少135万元,申报核实固定资产净值9579万元,流动资产账面值20002万元,清查后减少额794万元,申报核实流动资产19208万元。
(五)按照财政部部署,进行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新闻出版署已办理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共61户,其中署直企业14户(含企业化管理出版社10户),署直单位所属二级企业47户。
(六)做好审计署新闻通讯审计局对新闻出版署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审计署新闻通讯审计局于2000年1月10日至2月18日和10月12~30日,分别对新闻出版署1999年度和200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署条码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审计期间,新闻出版署积极配合审计局较好地完成了一年两次的审计任务。
(七)做好《会计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全国人大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要求和署直属单位情况,于2000年4月20~21日举办了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会计法》培训班。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就《会计法》的修订背景及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参加培训的人员通过学习不仅了解到财会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此次《会计法》培训收到很好的效果。6月19~23日,对各直属单位的财务处长进行了《会计法》、《合同法》的培训。
(八)做好院校划转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配合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完成了北京印刷学院和上海印校的事业费、住房公积金划转工作。
(新闻出版署计划财务司供稿 祁德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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