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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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2000年财务工作的特点,民航总局主要在促进企业进一步抓好经济效益,加强价格收费管理,争取优惠政策,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努力转变管理职能和方法,学习贯彻《会计法》,以及加强资金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采取措施,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年初,民航总局经过反复测算并与企业多次协商,确定了直属企业全年实现盈亏持平略有盈余的奋斗目标,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各单位,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努力完成收支计划。财务司提出以成本控制为重点,要求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着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搞好先进经验的推广。利用每月快报加强日常的效益监控和指导,根据以往经验对快报编制作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企业每月对影响经营活动的重要因素做例行分析说明,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将当月全局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于11月中旬专门听取了各单位全年效益预计情况汇报,要求各单位一抓到底,毫不放松地抓好年前的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组织部分航空公司在厦门召开航线联营研讨会,拟定航线联营实施方案。根据1999年度各航...
根据民航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2000年财务工作的特点,民航总局主要在促进企业进一步抓好经济效益,加强价格收费管理,争取优惠政策,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努力转变管理职能和方法,学习贯彻《会计法》,以及加强资金管理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采取措施,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年初,民航总局经过反复测算并与企业多次协商,确定了直属企业全年实现盈亏持平略有盈余的奋斗目标,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各单位,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努力完成收支计划。财务司提出以成本控制为重点,要求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着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搞好先进经验的推广。利用每月快报加强日常的效益监控和指导,根据以往经验对快报编制作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企业每月对影响经营活动的重要因素做例行分析说明,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将当月全局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于11月中旬专门听取了各单位全年效益预计情况汇报,要求各单位一抓到底,毫不放松地抓好年前的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组织部分航空公司在厦门召开航线联营研讨会,拟定航线联营实施方案。根据1999年度各航段旅客运输量和运营航空公司情况,财务司会同运输司、规划司等有关部门确定100条国内航段,指定市场份额大的15家航空公司为航线联营牵头航空公司,由其草拟航线联营协议。总局也成立了航线联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联营中的重大问题。为便于协调,规范操作,还拟订了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协议规范要点、难点及解决办法,并以《关于下发推进国内航线实行收入联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给各航空公司。要求航空公司协商时在运力投放、结算价格、收入分配原则、轧差结算等方面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着眼大局,努力解决矛盾。会同运输司、规划司等有关部门于3月中下旬召集航空公司协商签订了108条航线联营协议。10月下旬,总局指导组织并由国航主持23家航空公司召开了国内航线联营协议续签会议,共有110条航线实行了收入联营。经过8个月的运行,全行业国内航线客运收入水平从3月份的8.99元/吨公里提高到11月份的9.39元/吨公里。
(三)调整航油销售价格。面对国内外航油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民航总局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扩大营销,努力增产增收,不断降低成本和费用,努力完成总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对国内航油销售价格采取宏观调控措施,要求油料公司通过降低经营成本消化航油涨价因素。在国产航油出厂价每吨上调1765元的情况下,航油销售价格每吨仅上调1685元,每吨消化80元。连同进口航油涨价因素,中航油公司对国内航空公司加油2000年预计消化约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运输航空公司的成本压力。为减轻航空燃油价格上涨对航空公司成本增加的影响,经民航总局研究并报国家计委批准,自2000年11月1日起,准许航空公司以上浮票价的形式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经航空公司协商议定,自11月5日起,所有国内航线票价上浮15%。自12月10日起,国内航空货物按照货物计费重量实行“燃油加价”,每公斤加收0.20元。从11月份情况看,国内航线收入水平比10月份有所提高。
(四)配合国务院研究室搞好民航效益调研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国务院研究室对近两年民航发展和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民航总局积极配合,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归纳问题,提供数据支持,使调研报告较全面深入地反映了民航发展存在的问题。之后根据领导要求,又进一步提出了整改意见。
(五)为了扩大经济效益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职工干部的参与意识,民航总局于4月开始与《中国民航报》联合举办了“金飞杯”经济效益大讨论,群策群力,总结经验教训,开拓工作思路。6月份举办了航线联营专题讨论。
二、逐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一)民航总局根据国家计委的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支线飞机航空票价政策。决定支线飞机所飞的省区内航线及独家经营的省际航线,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票价上浮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0%,下浮由航空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多家经营的省际航线,价格调整须协商报批。同时,为鼓励发展支线运输,积极与国家计委、财政部协商,从2000年10月1日起,支线航班的机场建设费由每人50元下调到10元。
(二)依法行政,加强价格监管。按照《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总局机关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管理局价格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在总局政策法规司和运输司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制作和颁发了经考核合格的65名航空市场监察员证件。举办了培训班,就价格监管工作的任务,民航客、货运价格政策,客、货运输凭证填开业务及航空运输理论知识进行了培训,对促进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基础。坚决贯彻年初民航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国内航线价格监管工作,对有效投诉及时转各地区管理局、市场监管办公室进行处理,对运价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根据国内各地区航空市场价格执行的具体情况,派出航空市场监管人员对广州、深圳、珠海、上海、厦门、海口、成都等地进行价格专项检查。对于违反运价管理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到6月底,暂停6家航空公司的6个运价违规航班,对4家商签有运价违规条款会议纪要的航空公司进行了通报。
(三)加强价格政策的深入研究,适应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国家计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运输价格形成机制》课题,开展《民航客运价格形成机制研究》的分课题研究,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研究探讨“十五”期间及其以后时期的价格政策,明确了思路,逐步建立既适应成本,更适应市场需求,同时在一定时期还要适应政府宏观调控需要的多级票价体系。
(四)为加强民用航空运输凭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其操作程序,同时加大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避免航空公司运输收入流失,拟定了《民用航空运输凭证管理规定》。此规定强化了民航总局对运输凭证管理的政府职能,强调对符合运输凭证印制资格的企业颁发印制许可证。并对运输凭证的收发、保管、使用、配比、销号等程序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针对运输凭证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
(五)为规范航空货物运输行为,制止机场乱收费,拟定了《关于规范航空货物运输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国内航空货物运输杂费收费标准》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杂费收费标准》,待进一步征求国家计委意见后下发。
(六)制定优惠票价政策。利用寒暑假,决定对教师、学生乘机实行优惠政策。决定自2001年12月起对所有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工致残的人民警察乘飞机实行50%的优惠票价。制定因公出国人员乘机优惠票价及相关信息统计软件。确定以海南为试点,自5月15日起在联营航线上扩大团体优惠幅度,以促进海南航空旅游市场的发展。
三、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创造宽松发展环境
(一)为保证总局宏观调控资金来源,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并写出专题报告,具体说明民航目前面临的困难,国家税务总局已下文明确2000年民航直属机场继续采用集中纳税政策。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支线航空发展精神,财政部、国家计委决定从2000年到“十五”期末,每年由财政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购买支线飞机贴息。为了用好用足这一政策,民航总局配合财政部,在对有关航空公司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贴息方案,并代为草拟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该方案已正式执行。
(三)西北航空公司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于1992年陆续贷款购进8架BAE146-300飞机,该机型经济效能较差,运营以来共亏损9.26亿元,给企业经营带来沉重负担,成为兼并中的一大难题。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考虑其购机的政策性,作为支持企业的特案,已向国务院起草报告,要求财政部对其BAE146-300飞机经营亏损9.26亿元给予专项补贴。
(四)从维护西藏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拟文向财政部申请贡嘎机场享受与邦达同等政策,由财政部专项补贴。
(五)关于专机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民航总局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国家财政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从1999年开始,每年给国航专机补贴5000万元,2000年4月,又由国家出资购买一架B747交国航使用。由于专机使用航材、设备所需资金尚未落实,为此向财政部专题报告,申请给予专项补贴。
(六)就东方通航公司从俄罗斯引进5架米171直升机一事与航材公司一起,多次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争取到了进口增值税优惠,节约税金支出1600多万元。
(七)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从2000年3月1日起,航空公司办理对外支付租赁飞机的租金须提交税务凭证。因租赁飞机预提税是对1999年9月1日以后签订租赁合同的飞机新开征的税种,国家税务总局对征收预提税的具体办法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对此,民航总局一方面正式行文,多次与财政部协商;同时,组织召开了由航空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租赁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参加的预提税问题研讨会。通过研讨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领导对于民航的困难、预提税对民航的影响、飞机租赁业务以及开征预提税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四、加快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
2000年,系统建设二期工程进展较快,国航、新疆、云南、中航浙江、首都机场等单位均取得不同程度进展。民航总局在广州组织召开现场会,认真总结了近期工作经验,指出了项目建设双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民航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已实施的单位都得到了普遍应用。通过系统建设,改进了企业的管理手段,优化了财务组织结构,细化了会计核算,加强了财务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信息共享。
财务司系统建设也取得较大进展。在1999年完成的快报编报分析系统的基础上,又研究开发了租赁飞机数据统计软件、航空器权利登记软件、产权登记管理软件和资产评估管理软件,以及与价格管理相关的统计分析和决策辅助系统。并在完成的财务报表数据库结构基础上,装入了财务历史数据,对1978~1994年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后完成了数据装载工作,开发了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报系统。为进一步搞好内部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已开发实施总账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建设,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获取数据、分析问题的全面性、准确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搞好资金调节,加强资金管理
(一)拟定2000年总局调节资金计划。考虑目前管理局所属机场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了2000年机场补贴方案,以保证机场的正常运营。
(二)认真做好政府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民航总局现有三项政府基金,即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适航基金。这三项政府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都由财务司负责,随着财政对这三项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财政加大了管理力度。而由于近两年来民航总体效益不好,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征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航空公司拖欠基金已达42亿元。一年来总局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基金的征收工作,加大催收力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全面清理债权债务,理清关系,尽最大可能收回欠款。在1999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总局有关的往来款项、债权债务进行了彻底清理,并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处理办法和清欠方式。
(四)完成了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在档案馆同志的帮助下,对财务司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进行了全面的归档工作,归档年限从1980年到1997年,工作量非常大,质量要求严格,为此投入大量精力,保证了财务档案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总局内部各司局经费预算管理。2000年首次对各司局年内会议经费、购置设备经费、资料费、培训费、翻译费等下达了预算指标。从执行情况看,经费使用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增强了各单位预算管理意识。
(六)接受审计署、财政部的专项检查。1~4月,审计署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民航总局进行了年度预算审计。紧接着财政部对金飞公司进行所得税专项检查,延伸到民航总局检查有关事项。9~11月审计署工作组第二次进驻。12月下旬再次进驻。通过检查,审计署对民航总局的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根据总局领导指示,组织审计组集中对民航物资设备公司1995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提交了审计报告。
六、积极推进改革,主动转变职能
(一)积极配合财政部制定民航机场下放后的亏损补贴和还贷补贴方案。汇集整理了近三年直属机场相关数据,就财务关系变化对体制改革的影响、应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及时反馈意见。
(二)根据政府要减少对具体事项的审批,由管理者职能向所有者职能转变的要求,2000年不再对以往的诸如房改方案、损失报废等具体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另一方面,也不回避仍然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的这一现实,积极配合体改部门和国家有关部委,在企业兼并、联合、改制、上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对白云机场、计算机公司上市中有关资产清查、审计、评估、股权设置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程序性审核。
(三)为了落实财政部的改革要求,民航总局积极搞好2001年中央预算改革和报表的汇总编报工作。从预算管理出发,财政部改变了过去对各部委的几个司局拨款的做法,只对财务司一家。任何资金的申请财政都要进行审查,增加了财务司的工作量。为此,财务司专门组织力量,突出质量工作,在规划司、人教司的配合下,按时上报了各期的中央单位部门预算。
(四)积极组织改进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办法的研究工作。提出初步方案,组织国务院研究室和有关部委人员到国外考察,就有关具体方案进行测算、论证。
(五)结合总局管理职能的调整与转变,对财务司现有职责进行了分析研究,根据总局要求提出了财务司工作职责调整方案,促进观念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七、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搞好业务培训
(一)为了学习贯彻好《会计法》,委托民航协会会计审计专业委员会在六大地区管理局所在地分别举办了培训班,有近千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其中1/3的人员是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
(二)与人教司配合,举办了2期为期10周的中青年财会人员培训班,在进一步加深经济理论学习的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就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资本运作等热门话题进行专题讲座,邀请燕京啤酒集团和北新建材的总经理介绍搞好企业改制上市、低成本扩张的经验。
(三)组织民航在京单位财会人员会计证年检工作。与华北局财务处一起完成了1388名民航在京财务人员的各类基础信息表、调查表、年检表、会计证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四)协助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办理200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
八、努力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完成年度会计报表审核汇总工作。汇总单位249户,编制三套不同口径的报表。根据财政部要求,2000年企业汇总报表还采用了联合审计的方式,委托中鹏会计师事务所牵头,共有各地8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取得较好效果。
(二)安排好各项保险业务。一是组织完成了民航28家机场2000/2001年两张大保单的续转工作,机场责任险费率得到连续下降。二是与人保公司联合组织召开了航空公司保险联席会议。三是为了让国际市场的再保险承保人和再保险经纪人对中国民航的人员培训情况和航空公司安全管理措施有更全面的了解,5月,组织并接待了国际航空险再保险承保人及再保险经纪人到华欧培训中心和西北航空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访问。承保人高度评价了华欧培训中心的培训设施和西北航空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完成了航空器权利登记业务流程、表证设计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开始办理航空器权利登记工作,正式受理140架、350项次航空器权利登记申请,其中完成录入登记系统并正式发证70架、170项次的权利登记。参与组织我国加入《国际可移动设备公约》及有关议定书的研讨。参与了就全国人大审批加入《日内瓦公约》的有关材料准备。
(四)就民航特种拨改贷核转国家资本金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已获得同意,将12个单位特种拨改贷本息余额合计16008万元全部转为国家资本金。
(五)完成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布置及户数清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完成了民航所属企业占有产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布置、培训和审核上报工作。初步统计本次重新占有登记企业超过420户。同时,还完成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12项,涉及评估总资产24亿元,净资产17亿元。
(六)经总局领导批准,原由机场司管理的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已划归财务司,现已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财务司供稿 潘亿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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