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司法行政财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积极保障,加强管理
计财装备部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部门,其重要任务是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开展和机关办公正常运转,特别是在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更加注重研究司法行政的保障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保障管理工作的特点,进一步解决思想、开阔思路,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经过努力,2000年司法行政各项经费得到了较好地落实。200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各项经费收入总额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司法部本级各项经费收入比上年增长26%;各项经费支出总额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司法部本级支出比上年增长21%。2000年中央补助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用房维修、设备购置专款比上年增长60%。
在经费管理上继续坚持“积极保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主要做法是:①坚持经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原则,一事一批,坚持制度,严格把关。外事经费继续要求事先报明细支出预算,按规定标准核定后支出;司法业务费支出按计划按规定报批,严格审查会议费预算;按制度安排经费支出。②继续采取对办公费、办公楼保洁费、车辆燃修费实行指标管理,包干使用,合理安排行政经费的开支。③机关办公设备的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在积极保证司法行政各项经费落实的同时,还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特点,研究保障工作的措施,落实管理制度,使计财装备工作责任明确,管理到位。一是在财务保障工作上,重视制度建设,修改出台了《司法部经费审批暂行办法》,制定了《司法业务费支出程序的暂行规定》;还根据国管局会计基础工作达标验收规定,拟订汇集了35个机关行政财务内控制度。二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为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对部机关和部直属预算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基本上查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购置现代化办公设备计划,并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了一批办公设备,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二、深化改革,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随着国家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实行了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办法,试行了部门预算、行政经费预算按照定员定额编制等重大改革。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在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基础上向职工住房货币化改进,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补贴制度。为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财会部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各项新制度、新政策,研究实施意见,推动工作的开展。
(一)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统一发放工资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工资软件调整和灵通卡开户,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试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及时组织部属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模拟编报,提出要求,保证了2000年部门预算按时报送。
(三)根据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抽调专门人员对职工住房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行了职工住房补贴的测算工作,并汇总编制了司法部及直属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测算表》和《职工住房补贴申报表》。
三、积极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努力做好房改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以后,司法部认真贯彻执行,制定了司法部公有住房出售办法。2000年是按国家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延长年,下半年国管局又布置部级干部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这些工作都非常具体繁琐,时限性很强,其中包括向职工宣传房改政策,房屋登记测量、填表测算、办理产权、上报审批等项目。为做好这项工作,财会部门克服困难,积极协调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司法部的房屋产权进行确认、登记测量,按时上报审批手续;签定房屋买卖契约,完成了出售职工住房工作。
为做好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司法部及时按要求进行了部署,向直属单位和部机关职工发放了住房普查表,组织人员输入微机,为下一步进行住房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四、做好人民警察新式服装的换装工作
根据国务院对人民警察换装工作的总体部署,司法部党组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把人民警察换装工作做好。计·财装备部门充分认识这次警察换装的重大意义,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量体、定货、验收、发放工作。为确保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换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部两次召开了部分省市计财装备管理干部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组织落实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落实了警服、服饰、布料生产的招标定点厂家,并于2000年5月和8月分别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99”式警察换装管理干部培训班和招标订货洽谈会,保证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换装顺利开展。
在全国各地司法厅(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在全系统计财装备干部的努力下,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换装工作顺利实施。从2000年10月1日起陆续开始换穿新式警服,据统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有28个省(市)开始换装工作,全部换装完成的有11个省(市、自治区)。
五、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为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部党组的要求,财会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和警示教育学习。在“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中,处级以上干部结合实际对照整改措施,认真查摆问题,针对整改不彻底的方面研究改进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下半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财会人员结合胡长清、成克杰等典型案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使队伍建设有所加强。
为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司法部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新财政政策;组织所属单位全体财会人员进行新《会计法》学习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培训方法采取集体收听收看新《会计法》电视讲座、主管领导讲课、自学、讨论、答试卷等多种形式。通过学习培训,广大财会人员掌握了新《会计法》的基本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拓宽了业务知识面,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从部里组织开展的新《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看,部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普遍对新《会计法》的内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卜贯民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