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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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财政部农业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财务改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认真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参与预算改革,顺利完成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
(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改革的要求,组织农口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执行等工作。2000年是实行部门预算的第一年,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任务繁重。财政部农业司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和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帮助、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改革的顺利进行。农业部、中国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农口部门所编制的部门预算在140多个中央预算单位评比中分别获得财政部一、二、三等奖。其中农业部作为4个部门预算编制试点之一,所编预算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审查,其预算编制中的内部配套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得到财政部领导的肯定,农业部作为先进典型,分别在全国预算...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财政部农业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财务改革,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认真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农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参与预算改革,顺利完成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工作
(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改革的要求,组织农口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执行等工作。2000年是实行部门预算的第一年,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任务繁重。财政部农业司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和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帮助、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改革的顺利进行。农业部、中国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农口部门所编制的部门预算在140多个中央预算单位评比中分别获得财政部一、二、三等奖。其中农业部作为4个部门预算编制试点之一,所编预算顺利通过全国人大审查,其预算编制中的内部配套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得到财政部领导的肯定,农业部作为先进典型,分别在全国预算改革工作会议、省部级干部财政研讨班上作了经验介绍,财政部还以《财政简报》(第25期)作了专题介绍。2000年度财政支农支出预算批复时间比往年大大提前,对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参与预算改革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农业司与有关司一起,组织了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员定额改革的测算工作、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2001年实行项目预算改革工作、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工作等。
二、认真进行资金的测算和拨付,确保重点地区生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了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步伐,加大了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在1998年和1999年对重点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之后,又相继开展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和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指示,财政部积极参与各项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核,认真测算、落实所需的各项资金,并及时拨付,为加快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积极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2000年上半年,农业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以及财政总投入,进行了反复测算;对实施方案中有关社会保障、税收、贷款贴息等财政政策进行了多次认真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在国务院批复实施方案之前,财政部在8月份及时预拨了资金,到2000年底,共拨付天然林保护资金68.13亿元。
(二)积极支持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一起对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编制,并对所需资金进行了详细的测算,于上半年与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先后联合起草、下发了《开展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规定了2000年试点范围、工程任务和国家投入政策。针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农业司参与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政策研究工作,对试点的范围、目标、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00年10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有关税收政策。为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确认,及时下达了现金补助2.3亿元,使退耕农民得到了实惠,保护了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防沙治沙工作。财政部对国家林业局编制的《全国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划》和《2000年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试点示范计划》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试点示范指导方针、主要原则、类型和保障措施、实施范围、各项补助标准、中央转移支付和相关税收政策等,提出了详细修改意见,为今后全面启动防沙治沙工程做好了准备。
三、支持防灾救灾工作,确保农业稳定发展
2000年是我国历史上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一年。年初,北方牧区发生特大雪灾、南方遭受严重冻害;春夏季度,北方大部发生罕见旱情,局部地区洪涝灾害严重,边境地区发生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夏秋季节,沿海地区频繁遭受台风袭击,严重的灾情给农牧业生产带来较大危害。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支持防灾救灾工作,为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拨付抗旱经费,支持抗旱工作。2000年,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尤其是北方地区发生罕见旱灾的实际,及时安排特大抗旱补助7.37亿元,帮助受旱地区打井建窖、支持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支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等,对减轻旱灾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等救灾工作。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应急渡汛资金7亿元,特大防汛补助4.8亿元,确保了全年安全渡汛。2000年,西藏易贡河发生特大山体崩塌滑坡,年楚河流域也发生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造成严重险情,财政部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并紧急拨付救灾资金,保证了救灾工作的及时之需。2000年,淮河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水,河南省起用了三个蓄滞洪区,财政部派人赴河南进行了实地调查,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国务院,提出了补偿意见。
(三)认真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工作。2000年,财政部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本着“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对重灾区重点给予了补助,共减免农业税任务11亿元,减轻了灾区农民的农业税负。此外,各级财政还安排经费重点支持防治蝗虫、棉铃虫、布病、马传贫病等,防止了病虫疫情的扩大。
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做好各项重点支农工作。
(一)继续做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作。2000年,财政部继续安排“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专项资金,并起草了“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操作规程,使青年农民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合理,为实现“十五”培训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支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农业结构以及温家宝副总理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批示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预算内安排资金用于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为了加强此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部、农业部共同制定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农业标准体系,规范农业生产和贸易,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减缓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的冲击,都有重要意义。
(三)支持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农业进入新阶段后,市场信息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为此,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先后两次召开由有关专家和行政、业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信息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资金使用的目标和重点。
(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2000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2000年浙江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省级11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5个重点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同时,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优质粮基地建设,以及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五)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产品基地、龙头企业等给予了进一步的支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同时,财政部与农业部等8部(委、行)一起审定、评选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明确了包括财政政策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五、认真做好财政扶贫工作,推动“八七”扶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0年是“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全年共拨付财政扶贫资金97亿元,比1999年执行数增长11.5%。为提高扶贫质量,2000年进一步扩大了科技扶贫试点范围,经与国务院扶贫办协商并报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在1999年全国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科技扶贫试点的基础上,2000年又扩大了2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科技扶贫试点。与国家民委共同制定了《财政支持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资金管理
2000年,财政部结合农业财务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不断地完善和强化资金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加强了扶贫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了统一规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以前分散管理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纳入到统一的制度内管理;制定下发了《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办法》(暂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加强了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林保护经费管理与监督的通知》,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等。
(三)加强了农业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七、探索农业专项资金改革新途径,优化专项资金的分类和管理
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式,按照预算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在对各项农业专项资金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按照稳定和增加投入、分类处理、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和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农业专项资金调整和改革方案,将原有的45个专项调整为16个,取消9项贷款贴息,停止执行14项地方配套政策,提出了专项资金改革的分步实施计划和有关配套措施。这些调整改革措施得到了部领导的肯定,为全面优化资金的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搞好重点专题调查,参与重大政策研究
2000年,财政部农业司确定了一些重点课题,比如新阶段农民增收、农业结构调整、水利投入、财政支持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扶贫开发、“三西”建设资金、加入WTO后农业财政政策的转换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天保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由各位司领导亲自牵头负责,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一年来,农业司围绕这些重点课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查研究活动,形成了一些较有价值的调研报告,2000年共出《情况反映》18期,《调研资料》7期,《农财研究资料》4期,《财政简报》2期,其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要情》转发一期。此外,农业司还派人参加了一些重要政策研究。比如,派人两次参加了我国加入WTO多边谈判,为及时了解和掌握WTO农业协议以及修改完善国内相关政策法规创造了条件;派人参加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农业及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主动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及农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更好地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参加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国扶贫纲要》(2001~2010年)起草,以及“学生奶”计划、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农垦体制改革等重点调研工作;积极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加大对扶贫和有关法规的研究力度。各级财政农业部门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为当地党政领导指导财政支农工作做好参谋。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赵鸣骥 吉艳华 吴孔凡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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