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推进改革,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
(一)为适应中央财政预算编制改革,并结合军队现行体制和国防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代编200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门预算。
(二)完善军队经费供应标准,提高经费保障程度。为强化预算约束,增强经费分配的透明度,突出保障重点,调
2000年是全面完成国防和军队建设“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国防费安排坚持确保战备建设和人员生活两个重点,不断提高经费保障程度。
(一)增加装备建设投入。为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确保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的需要,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批准的“九五”装备建设规划,并积极支持“十五”装备建设规划启动。
(二)提高军队干部、士官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及义务兵津贴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高的情况下,确保军队人员的生活水平能够同步提高,自200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军队干部、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和义务兵津贴标准,对稳定部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建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
二、推进改革,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
(一)为适应中央财政预算编制改革,并结合军队现行体制和国防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代编200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门预算。
(二)完善军队经费供应标准,提高经费保障程度。为强化预算约束,增强经费分配的透明度,突出保障重点,调
2000年是全面完成国防和军队建设“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国防费安排坚持确保战备建设和人员生活两个重点,不断提高经费保障程度。
(一)增加装备建设投入。为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确保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的需要,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批准的“九五”装备建设规划,并积极支持“十五”装备建设规划启动。
(二)提高军队干部、士官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及义务兵津贴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高的情况下,确保军队人员的生活水平能够同步提高,自200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军队干部、士官工资和义务兵津贴,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和义务兵津贴标准,对稳定部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建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由财政拨款和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组成。财政拨款部分,自2000年起,纳入年度军费预算安排。
(四)确保澳门防务经费需要。1999年12月20日,我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规定,澳门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2000年起,驻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防务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成为军费预算的组成部分。
一、认真贯彻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2000年国防财务管理工作,以朱镕基总理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大力支持人民解放军加强质量建设,坚持科技强军,改进武器装备,提高我军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防卫作战能力”的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国防费使用效益这个中心,以经费供应标准化、财务管理规范化为手段,强化国防经费财务管理。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根据全国人大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军队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军各级结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纠正当前军队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在全军财务系统掀起了学习《会计法》、贯彻《会计法》的高潮,7月份,总后勤部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全军会计知识竞赛。
(财政部国防司供稿 程继斌 喻庭材执笔)整公务事业费标准和部队伙食费及食物定量标准。经费分配更加科学、合理、透明。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经费管理,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使经费管理逐步规范有序,总后勤部在现行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预算外经费管理规定》和《经费使用审批权限规定》。
(四)开展政府采购制度工作试点。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2000年,军队对军需物资、医疗器材、通用装备、航空器材等的采购,在总部和大军区机关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