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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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厉以宁
企业行为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产生于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修订后的《会计法》的颁布与施行,将对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是有效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前提和保障。
一、会计秩序紊乱对公司治理的阻碍
在新《会计法》颁布实施之前,我们经济生活中因会计秩序紊乱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直接制约着公司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会计秩序紊乱若干表现
会计秩序紊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提供假账和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缺乏记账基本规则,造成账实不符,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
3.缺乏会计监督,缺乏内部制约,单位负责人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做账现象较为普遍。
4.发现了会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而缺少追究责任与处罚。
(二)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什么后来会垮掉
1.出了成绩,盲目扩大规模,背上债务包袱,结果负债累累。
2.出了成绩,主动或奉命兼并一些...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厉以宁
企业行为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产生于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修订后的《会计法》的颁布与施行,将对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是有效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前提和保障。
一、会计秩序紊乱对公司治理的阻碍
在新《会计法》颁布实施之前,我们经济生活中因会计秩序紊乱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直接制约着公司治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会计秩序紊乱若干表现
会计秩序紊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提供假账和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缺乏记账基本规则,造成账实不符,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
3.缺乏会计监督,缺乏内部制约,单位负责人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做账现象较为普遍。
4.发现了会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而缺少追究责任与处罚。
(二)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什么后来会垮掉
1.出了成绩,盲目扩大规模,背上债务包袱,结果负债累累。
2.出了成绩,主动或奉命兼并一些企业,得了“企业兼并后的消化后不良症”。
3.有了盈利之后,放松了财务检查,不注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结果漏洞越来越大,这同样与会计秩序紊乱有关。
4.有了盈利之后,各方向企业伸手要钱要物,企业不堪负担,这又与会计秩序紊乱有关。
(三)会计秩序紊乱怎样延误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导向有两种,一种是利益导向,一种是危机导向。
目前,我国许多国有企业改革都不是利益导向,而是危机导向。为使更多的企业遵循改革利益导向,必须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规范会计秩序。
(四)会计秩序紊乱怎样阻碍公司治理
会计秩序紊乱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严重阻碍公司治理,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由于会计秩序紊乱,公司决策层不知道公司的问题究竟何在,也不知道公司治理应从何下手。
2.由于会计秩序紊乱,企业决策层难以依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如经营成本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等,制定切合实际、有效可行的治理对策。
3.由于会计秩序紊乱,不能弄清楚谁该对前一阶段的经营损失承担主要责任,结果挫伤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人心涣散,难以使公司通过治理真正走上正轨。
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
(一)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的含义
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各负其责,并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有人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次多,易形成互相扯皮和推诿,造成决策效率低,不如个人集权制,“一人说了算”。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一个人说了算”会导致极大的错误。再说,我们所说的决策效率强调的是长远效率。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各类组织结构的职责如下:
1.所有者对企业拥用最终控制权。所有者对企业财的最终控制权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是企业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2.董事会维护出资人权益,贯彻股东意图,对股东负责,凡是公司重大的问题,都要由董事会做出决策,董事会不直接经营企业,而是要聘任经营者,即总经理。
3.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监事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股东选出的监事;二是由职工选出的监事。
4.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管理。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机构设置不全或职责不到位,表现为政企不分、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等。
1.假如企业是政企不分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是不健全的公司就很难发挥独立作用,也就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假如企业资产是无人负责,投资主体缺位,不知谁对企业资产负责,无人关心公司的经营,也就无人真正关心企业是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3.假如公司内部分工不明,分工不明必然责任不清,事实上也很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会计秩序的正常化
1.股东会发挥作用后,公司的董事会应对股东负责,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提出质询。
2.董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后,为了不致于决策失误,必须使会计秩序正常化。会计信息是董事会决策的基本依据,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是董事会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的基本条件。因此,董事会为使决策科学合理,就必须促进会计秩序正常化。
3.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后,将会加强对公司财务监督检查,以尽责任,一般地说,监事会发挥财务监督作用,实际上等于是在公司内部先把一道关。
4.公司总经理在履行职责时,自己必须遵守会计制度,也会督促其他职员如此。
(四)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会计责任的追究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致使公司出现了亏损,必须追究责任。如果责任不清,则很难有效贯彻实施新《会计法》。而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情况下,责任是清清楚楚的,有利于会计责任的追究。
1.责任不明,相互推卸,则难以追究会计责任。健全公司法人管理结构以后,则可明确责任。
2.会计人员不依法做账,很可能是受到指使,如命令、强迫、暗示等,如果不能把这些问题查清楚,则不易追究责任。只有把责任查清楚才能追究责任。
3.会计人员不依法做账,很可能受到压力,不能简单地责怪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如果不按上级指示编造账务,有可能被辞退。《会计法》必须保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要追究强迫者的责任。但如果在有《会计法》保护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做了假账,包括强迫、指令等,会计人员也必须承担责任。
《会计法》把法律责任明确了,而《会计法》在企业工作中落实还需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把责任真正明确到人。
三、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与公司治理
(一)会计监督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1.董事会有责任制定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这些方案,要依赖于准确的会计信息,要求账目必须准确、清楚。为此,董事会必须进行对会计工作的监督。
2.董事会严格按规定程序产生,并建立董事责任赔偿制。这既可以保证董事能代表出资者的利益,又能使董事对公司决策加强责任感。这也有利于会计监督的进行。
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公司董事必须是依据《公司法》选举产生的。董事不能任命,股东既然是投资主体就要选举董事,并组建董事会。这样,董事才有对公司股东负责的责任感。董事会履行了这些责任,则就能够发挥好会计监督的作用,就能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
3.董事长、董事都不得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二)会计监督与公司监事会的责任
1.监事会的职权在于检查监督公司的财务,因此必须监督会计行为。
2.监事会有权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监督董事与经理是否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也就必须进行会计监督。
3.专职监事更能达到会计监督作用。监事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属于企业内部监督,专职监事与兼职事相比,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兼职监事往往是只挂名,起不了监督作用,难以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专职监事可以设立接待室。
4.必要时,监事会可以外聘会计师来协助工作。
(三)会计监督与公司总经理的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是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的。特别是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更有可能直接督促贯彻新《会计法》,是其份内职责。
2.公司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按照《公司法》规定,是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的。主要是: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等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公司内部要有稽查制度,在监事会实施监督的同时,要派稽查员加强监督。公司稽查制度一般是由总经理负责推行。
4.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都不得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法会计事项,会计责任一定要明确。如果有人指使做假账,就必须负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使公司的财务管理走上正轨。
(四)会计监督与公司股东会的作用
1.谁来监督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及董事长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方面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谁来监督董事长呢?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监督。股东会在会计监督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董事会、董事长是否称职,由股东会评定。
2.谁来监督监事会?如前所述,公司的监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股东会选派的,一部分是职工选派的。股东会选派的监事一般更侧重于公司财务的监督。股东会对其选派的监事理所当然具有监督作用。
3.代理投票制,即把分散的股票集中起来,有助于加强对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财务、经济状况的监督。这样也就有利于会计监督的进行。在公司的决策中,大股东最有决定权,但小股东可通过职工持股会等代理投票制形式集中股权,增强小股东在企业决策中的影响力。目前,在股东肌权比较集中的情况下,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积极发挥小股东的作用。
总之,新《会计法》的颁布施行,将会极大地促进会计秩序正常化,为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扫清障碍;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有效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保证企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前提。两者相互影响,共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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