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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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在科技、经济、政治及其文化方面的变化,既确定了中国会计百年的历史运行轨迹,又谱写了会计改革创新、求实发展的新篇章。观今宜鉴史,谙史更知今。本卷新增“中国会计发展百年史纲”,运用珍贵史料和历史照片,对100年来的重要会计事件、重要会计人物、重要会计著作进行分类梳理,回首了中国会计100年的风雨之路,展现了新中国会计5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辉煌历程。首先从综合方面,分别以会计法律制度、会计管理、重要会计历史人物、会计学术研究、会计学术团体、会计教育,以及会计出版事业为题阐明基本史实,再从历史专题方面着重介绍改革开放20多年来(1978~2000年)中国会计改革的概况。为检索方便,凡涉及这一阶段的改革史实均集中于这一部分阐述,而与以前各个部分的内容分别开来。
一、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令
1.晚清商律中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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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在科技、经济、政治及其文化方面的变化,既确定了中国会计百年的历史运行轨迹,又谱写了会计改革创新、求实发展的新篇章。观今宜鉴史,谙史更知今。本卷新增“中国会计发展百年史纲”,运用珍贵史料和历史照片,对100年来的重要会计事件、重要会计人物、重要会计著作进行分类梳理,回首了中国会计100年的风雨之路,展现了新中国会计5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辉煌历程。首先从综合方面,分别以会计法律制度、会计管理、重要会计历史人物、会计学术研究、会计学术团体、会计教育,以及会计出版事业为题阐明基本史实,再从历史专题方面着重介绍改革开放20多年来(1978~2000年)中国会计改革的概况。为检索方便,凡涉及这一阶段的改革史实均集中于这一部分阐述,而与以前各个部分的内容分别开来。
一、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令
1.晚清商律中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历来是“诸法合体”,独立意义的民商法规不见于史料。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大清商律》,开创专业法规制定之先河。《钦定大清商律》由“商人通例”与“公司律”两大部分组成。在“商人通例”所列九条中,有三条涉及会计法规。第六条规定:“商人贸易无论大小,必须立有流水账簿,凡银钱货物出入,以及日用杂项,均宜逐日登记。”第七条规定:“商人每年将来年货物产出器具,以及人欠、欠人款项盘查一次,造册备存。”第八条则规定:“商人所有一切账册及关系贸易来往信件留存十年,十年以后留否听便。……”。“公司律”则划分为十一节,计一百三十一条。其中多处涉及到账目呈报与查账方面的规定。
1906年清政府颁布《破产律》,为中国第一部破产法。《破产律》对公司破产呈报、账目清算以及财产处理作出具体规定。这也是前所未有的。《破产律》与《钦定大清商律》被合并称为《大清商律》。此后,又于1908年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划分为商行为、公司法、海船法、票据法五部分,进一步从不同层面对会计规则作出规定。然而,此律未及颁行,清王朝便被推翻。
此外,另一历史事实是清政府曾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正式展开制定民法典的工作。历经四年于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编纂完成,定名为《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计36章,1569条,广泛涉及到公司法人、契约、债权与债务清算,以及财产继承关系等,对其后会计专门法规的制定具有一定影响。然而,同样是未及颁行,清朝便灭亡。
2.南京临时政府《会计法草案》
1912年初,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制定《会计法草案》,全文共八章三十六条。其中有关建立出入款项表册报告制度与关于编制预决算的规定,这些对于其后建立会计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影响。
3.北洋政府的会计法令
●北洋政府《中华民国约法》“会计”章。1914年5月,由袁世凯的御用工具“约法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依次分设国家、人民、大总统、立法、行政、司法、参政院、会计、制定宪法程序和附则计10章,共68条款。这是中国历史上在宪法性质的法律中单独设置“会计”专章的惟一尝试。其中的“会计”一章,含第50条至58条,内容如下:“第八章会计第五十条:课租税及变更税率,以法律定之。现行租税,未经法律变更者,仍旧征收。第五十一条:国家岁出岁入,每年度依立法院所议决之预算行之。第五十二条:因特别事件,得于预算内预定年限设继续费。第五十三条:为备预算不足或于预算以外之支出,须于预算内设预备费。第五十四条:左列各项支出,非经大总统之同意,不得废除或裁减之:一、法律上属于国家之义务者;二、法律上之规定所必需者;三、履行条约所必需者;四、陆海军编制所必需者。第五十五条:为国际战争或勘定内乱及其他非常事变,不能召集立法院时,大总统经参政院之同意,得为财政紧急处分,但须于次期立法院开会之始,请求追认。第五十六条:预算不成立时,执行前年度预算;会计年度既开始,预算尚未议定时亦同。第五十七条:国家岁出岁入之决算,每年经审计院审定后,由大总统提出报告书于立法院,请求承诺。第五十八条:审计院之编制,由约法会议议决之。
●北洋政府《会计法》。1914年10月,经北洋政府参议院将原《会计法草案》改称《会计法》后,以大总统申令颁行。该法内容包括总则、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期满免除、工程及买卖贷借、出纳官吏和附则等,共9章37条。
●北洋政府《审计法》。1912年秋,北洋政府审计处成立之时,初订了审计条例。1914年6月又根据《中华民国约法》制定及颁布了《审计院编制法》。1914年10月废止审计条例,正式颁布《审计法》,共计十九条。《审计法》明确规定:除总统岁费及政府机密性费用开支外,政府机关之全部收支计算、决算、特别会计的收支计算,以及对公共财物的收支计算,均经审计院审查。同时,对于指定国债项购下的支出,办理时应将支付命令连同领款单据,送交审计院稽核。
4.国民政府法令
●国民政府《会计法》。1935年8月,国民政府以634号训令颁布《会计法》,共10章127条。此法从1936年7月1日施行。该部《会计法》无论从内容,或从形式上均较北洋政府时期的《会计法》充实、完备。其内容详尽,分项说明具体,是国民政府主计法令中条文最长的法令之一。第一章为通则,第二章为会计报告,第三章为会计科目,第四章为会计簿籍,第五章为会计凭证,第六章为会计人员,第七章为会计事务程序,第八章为会计报告程序,第九章为会计交待,第十章为附则。
●国民政府《审计法》。民国十四年秋,孙中山在广东建立国民政府时便注重理财,一度有监察院之设立。民国十六年(1927年)公布《审计法》,共计十七条,此法明确由监察院行使审计职权。1928年在修正组织法的同时,修订颁布《审计法》。是年11月又颁布《审计法施行细则》,自此,审计之权由审计院行使。1929年改审计院为审计部,确定审计部归由监察院掌管。1938年5月修订原《审计法》,颁布新的《审计法》。同年7月又颁布了新的《审计法施行细则》。
●国民政府《预算法》。民国十六与十七(1927年与1928年)两年的预算是以当时财政部所拟定的《预算例言及预算书式》作为依据的,未能形成正式法规。民国十八年二月(1929年)财政部颁布了《财务机关编制十八年度预算章程》,共计五章二十七条,并附以收支科目细则、预算书格式及其填列方法说明书,预算编制较前有所改进。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经立法院议决,通过了国民政府《预算法》。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前《预算法》经过修正正式公布施行。《预算法》凡八章八十九条,详细阐明了从预算编制、核定、审议到检查、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规定。为推行《预算法》,随后又颁布了《预算法施行细则》。
●国民政府《决算法》。民国十八年国民政府财政部拟定《十七年度决算章程》二十三条,其后又拟定《编制十九年度决算章程》十六条,以与所颁预算法章程相适合,然而,上述章程仅是一纸空文,真正的决算无法据其产生。民国二十一年冬又公布了《暂行决算章程》,它使其后的决算略有改观。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为与所修订的《预算法》相适合遂颁布了《决算法》,初步以法律的形式将决算的编制、核定、审议及检查方面的主要内容确定下来。然而,尽管如此,国民政府的决算工作却一直处在一种草草凑合状态,《决算法》的法律效用十分一般。
●国民政府《会计师法》。为国民政府时期重要的会计法律文件。1945年6月30日颁布,共43条,对会计师资格的取得,业务范围,执业要求,会计师公会的组织与管理以及罚则等均作了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凡外国依其法律准许外国人充任会计师者,其人民得依中国法律应会计师考试。”
●国民政府《商业会计法》。1948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施行《商业会计法》,该法内容包括通则、会计事项及凭证、账簿表册、财产估价、损益、决算及审核、罚则和附则等,共89章57条。
(二)会计制度
1.晚清的预算制度
光绪年间(1875~1908年)由于受日本和欧美国家的影响,逐步着手建立近代预算制度。光绪十七年(1891年)户部奏请以光绪七年一年的出入详细底册为依据,制订预算性质的册籍。在收入方面,确定了十项常例征收、四项新增征收及四项本年收款;在支出方面则相应确定了十七项常例开支、四项新增开支及两项补支预支。至光绪末年又根据两式预算表“收支合一”的精神产生了《光绪支出总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度支部奏报预算格式,各省自此编造“预算册”报部,这是执行预算制度之开端。至宣统年间依旧执行预算编制制度,虽然一直未曾走上正轨,然而这一制度的引进、制订与应用,却对后世产生了一定影响。
2.北洋政府时期的会计制度
●北洋政府《国务院厘定普通官厅用簿记》。为北洋政府颁行的政府会计制度。民国三十年(1914年)11月30日北洋政府颁行该会计制度。审计院饬文称:“查从前各署陋习,报销之款目,类多与账簿不相符合,甚至事前并无登记,事后任意朦报,融销浮滥,流弊滋多。本院此次修订簿记之本旨,在使各种账簿登记款项与决算融成一贯,则账簿按月总计自然成为决算,编造既节省时日,弊端复易于勾稽,实于计政进行,大有裨益”。该制度分为四部分内容,(1)绪言,陈述修订普通官厅用簿记的目的,称:“吾国财政现状,棼如乱丝,欲彻底清理,舍改革官厅账簿莫由。本院有见于此,拟必实行会计法,规定收支标准,以划一官厅簿记,稽岁计虚实”;(2)第一章,簿记组织;(3)第二章,登记方法及顺序;(4)第三章,簿记程式及登记实例。民国四年(1915年)北洋政府审计院在制定支出单据证明规则之后,又随即对其进行修订。这种官厅簿记吸收了近代流行的先进会计方法,如会计科目设置应与预算书、决算书中的款目、项目保持一致,使预算、决算相互照应,这一简便易行的会计制度,使中国官厅会计制度的建设得到初步的发展。
●北洋政府时期《会计师暂行章程》。中国第一部会计师章程。北洋政府农商部委托谢霖代为拟订,计十条。1918年9月,农商部正式颁行《会计师暂行章程》。该《暂行章程》规定,凡欲取得会计师资格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国内外大学商科专门学校修业三年以上的毕业生,或在资本50万元以上的银行、公司担任会计职员五年以上者。两种资历具备其一,且年满30岁以上者,即为合格资历。
●民国初年及北洋政府时期的会计规则。民国二年五月(1913年)首创铁路会计规则九种。民国九年十二月又制定铁路会计条例。民国十四年(1925年)制定电政会计则例三种、收支科目八种及收支报告书,以及辅助账六种。此外,属于各部所定会计规则还有:财政部会计规则十五条;内务部会计办事规则十七条;外交部会计出纳规则二十一条;教育部总务厅会计出纳规程十八条;农商部暂行规则十八条;交通部暂行会计规则二十四条,以及统一铁路会计简章十条等。
3.国民政府时期的会计制度
●国民政府的《财政部会计则例》。国民政府执政初期颁行的会计制度。国民政府执政初期,在沿用北洋政府“收支簿记”的同时,已开始着手改善政府的会计工作,1927年5月,设立统一会计委员会,同年7月,制定《国民政府财政部会计则例》,凡四章38条,规定财政部及所属机关照此办理。同年11月,1928年3月,又对原颁《会计则例》进行修订,凡六章38条。
●国民政府的统一会计制度。1927年6月国民政府设立统一会计委员会,着手拟定适合财政部系统所属机关运用之簿记。同年九月订立《国民政府财政部会计则例三十八条》。十一月又复订统一会计制度办法六条。1931年国民政府主计处成立,实行所谓“超然主计制度”。1932年遂根据主计超然之精神正式颁布了《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简称“统一会计制度”)。1932年12月24日国民政府发布《关于展期实行中央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决定在做好准备的情况下,于1933年七月一体实行,不得再行延误。为执行“统一会计制度”,1933年7月22日国民政府又颁发“统一会计制度实例五种”,具体而详细地阐明执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办法。从制度的内容上考察,这一制度以英、美会计制度为样板,统一设置预算科目、统一记账方法及记账规则,以及统一了凭证、账簿、报表的基本格式及其填列与编报方法。由于“统一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过于繁琐与规定欠妥,故1935年秋至1936年国民政府主计处又进行修订“统一会计制度”的工作,终于在1938至1939年间根据《会计法》制定与设计了《中央机关及所属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简称“一致规定”)。“一致规定”较之“统一会计制度”,体现了对政府会计方法的进一步改良,使其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它集中体现了当时在政府会计制度建设的进步方面。
●国民政府时期《会计师条例》。国民政府时期重要的会计师法律文件。1930年1月25日,国民政府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在原有法律基础上,重新颁定《会计师条例》。这一条例,一方面仿照当时有关法律条文加以制定,并经立法院通过,使会计师的法律地位得到确认,会计师的权力受到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在确定会计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方面,实行学历与工作经历并重的政策,并明确了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
●国民政府《主计处组织法》颁行。1930年11月25日,国民政府颁行《主计处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设主计处掌管全国岁计、会计、统计事务。陈其采任主计长。
●国民政府主计处颁发审核各种会计报告准则训令。1942年1月29日,主计处颁发本处会计局审核各种会计报告准则等训令,计14条,规定有关会计报告审核事项。
4.革命根据地与解放区的会计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颁布。1932年2月中央工农政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其中规定使用统一账表和统一记账方法的原则。
●中央工农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发布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1932年12月中央工农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发布12号《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要求建立健全的、科学的会计制度,主要规定确定会计科目、统一簿记单据、规定会计交接手续等内容。
●中央工农政府财政部颁布《暂行会计出纳规则》。1935年12月10日,中央工农政府财政部颁布《暂行会计出纳规则》。
●中央工农政府财政部颁布《暂行会计条例》。1936年6月1日,中央财政部颁布《暂行会计条例》,内容包括总则、收款之程序、支款之程序、预算及计算、账簿登记、报告之编制、附则等,共7章。
●中央军委供给处制订会计制度,1947年中央军委供给处制订暂行会计制度,第12条规定了记账本币、会计科目应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登记账簿的技术要求、盖章明确责任、会计报告日期与份数等内容。
5.1949年10月~1978年间的中国会计制度
●统一中央各部的会计制度。1949年11月重工业部召开企业经理与财务会计人员会议,研究统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问题,并通过了统一会计科目。会议后又拟定了《中央重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的统一会计制度》。自此,重工业部走在新中国统一会计制度建设的前面。1950年重工业部再次召开会议,遵照财政经济委员会指示,将所拟定的《中央重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的统一会计制度》送财政部审定。其后在审定的基础上经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决定从1950年7月1日起试行。新中国第一个统一会计制度的颁行是我国会计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同时,1950年遵照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要求草拟所属企业会计制度,并送审企业主管部门的尚有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燃料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贸易部、农业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以及出版总署等十三个部门,至1950年6月便完成了中央部门统一会计的工作,其速度之快与成效之显著是史无前例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统一会计制度既采用了当时国际上一般通行的做法,而又考虑到中国实际,故它在新中国会计制度建设史上具有先导性作用,对今后会计制度建设的影响是重大的。
●会计核算首部行政规章颁行。1950年3月3日,政务院公布《中央金库条例》,其后财政部制订《施行细则》。金库会计制度是新中国在会计核算制度方面颁行的第一部行政规章。
●政务院财经委印发草拟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1950年3月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印发“关于草拟统一的会计制度”训令,要求中央主管部门草拟各单位统一的会计制度,报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核定后施行。
●国家机关会计工作统一规范的建立。1950年10月27日,财政部召开全国预算、会计、金库制度会议,会议讨论并于会后试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首次为国家财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确立了体系完整的统一规范。
●1951年对国营企业所颁布的会计规则。1951年上半年所颁布的会计规则有:(1)国营企业提缴利润会计处理暂时办法;(2)国营企业提缴折旧基金暂行办法。1951年7月所颁布的会计规则有:(1)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及估价暂行办法;(2)国营企业核定资金暂行办法;(3)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及估价会计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11月财政部又制定或修订了下列规则:(1)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及会计科目;(2)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修改);(3)国营企业提缴折旧基金及利润的会计处理办法。上述规则均规定从1952年起实行。
●1952年颁布的国营企业会计规则。从统一会计出发,1952年颁布了:(1)《国营企业年度清查财产办法》;(2)《国营企业统一登记会计簿籍、填制会计凭证办法》;(3)《国营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等。以上制度改革使我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便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计制度系统,它在统一会计规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6年的标准账户计划。1956年所颁行的“标准账户计划”分为五个部分,即前言、账户名称表、账户说明、账户主要对应关系及附录。它既适用于国营工业企业,也适合于交通、贸易、农林、银行及建筑安装等系统。同时,1956年也进行了统一会计报表方面的工作,最终规定要编制会计报表为十四种,其中有关资产负债表方面的有五种,有关生产费用及成本方面的也有五种,而有关销售及损益方面的有三种,其他为一种。以上体现了当时向苏联学习而产生的会计成果。
●“大跃进”之后整改所颁布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59年的《国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若干规定》、1960年为解决会计统一问题所颁布的示范会计科目和报表、1961年11月所颁布的《国营企业会计核算规程(草案)》及1962年5月在第一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上讨论和同年11月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的《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1965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试行草案)》,以及1965年11月所颁发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报表格式(草案)》等。
●体现与“四人帮”作斗争所颁布的会计制度。在周恩来总理主持下,1971年4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报告》。1972年4月又颁发了《全国清产核资实施办法(草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精神,1973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国营企业会计工作规则(试行草案)》并同时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国营工业企业会计报表》和《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三项制度。以上制度在当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挽回“四人帮”所造成的财产不清、账目不实及管理混乱局面的作用。
二、会计管理体制与会计管理工作
(一)民国时期
●民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由财政部部长主掌会计。1912年1月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第二号公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规定,中央各部中设财政部,以陈锦涛为财政部总长,主掌会计事。
●民三《修正财政部官制》规定设会计司掌理会计。1914年7月10日,北洋政府《修正财政部官制》规定,财政部内设会计司,以曲阜新为司长,该司掌总预算、决算等九项事务。
●国民政府主计处会计局设置。1929年国民政府通过设置主计处总监部方案,1930年冬又制订《主计处组织法》,1931年3月公布《主计处组织法》,并于4月正式成立主计处。主计处下设三局,即岁计局、会计局及统计局。其中会计局主掌:(1)全国总会计日常会计工作,及对会计人员的任免、迁调、培训及管理工作;(2)制订及颁发各机关所用会计制度;(3)指导与监督各机关日常会计工作;(4)审核对各机关会计报告与汇总编制会计的会计报告等。
(二)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总会计局
1949年3月,东北行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决定成立总会计局,以统一管理国家资产、准确计算和合理运用国家资金,促进国营企业的经济核算。
(三)新中国的会计管理体制与会计管理工作
(1949.10~1977年)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指示。1934年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我们的经济政策》的报告中指出:“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为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是我们的会计制度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1961年刘少奇主席针对许多国营企业经济效益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不健全的状况,指示加强财政、银行和财务会计工作。1964年周恩来总理在观看评剧“会计姑娘”后指出:会计是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管家。“文化大革命”后期,邓小平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1975年他在国防工业重点企业会议上指出: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而质量问题与建立规章制度有关。没有必要的责任制度,质量难于保证。
●新中国国家会计管理机构成立。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三次会议任命薄一波为财政部长,12月12日,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处,安绍云任处长。1950年9月改设为会计制度司,安绍芸任司长,由该机构承担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制度的艰巨任务。
●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会议召开。1951年11月1日,财政部召开第一届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会议,会议讨论了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和会计科目,会计主管人员职务、责任、权利暂行条例,以及会计、统计与计划的联系和分工等问题。
●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召开。根据刘少奇主席关于加强会计工作的指示,1962年5月10日至19日,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党中央对会议十分重视,在对会议情况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次会议还专门研究了建立会计账目核算方法问题,以确保会计数据正确可靠。要求从验收计量、原始凭证、账目记载、定期盘点、对账清账、直到会计报表编制都必须环环紧扣、前后一致。同时,要求在精简的原则下充实会计人员,健全会计机构,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保证会计人员的稳定。
●改革会计报表工作。1964年10月财政部指出:要用革命精神,改进企业财会工作。1964年11月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财政会议,国务院副总理、财政部部长李先念指出:基层企业的财务报表大体上要精简一半左右。这是以往会计工作改革的一个新的开端。
●《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试行草案)》。1965年财政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将企业会计工作改革纲要(试行草案)》颁发各地试行。《纲要》中首先指出当时会计工作中所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十二点改进意见。这些意见切实解决了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中的不少具体问题,是我国在财政部领导下所进行的又一次比较成功的改革。
三、主要会计人物
●蔡锡勇(?~1896)中国第一部研究借贷复式簿记的专著《连环账谱》的作者。字毅若,福建龙溪人。少时就读同文馆,青年时代曾留学日本,光绪元年(1875年)起随清朝驻外使节出使美国、西班牙和秘鲁。归国后,供职于电局,光绪十年(1884年),为湖广总督张之洞幕僚。光绪十五年(1889年)受命创办汉阳铁厂等企业,办理洋务,参与创办诸多近代企业。青年时代随使国外期间,了解掌握了借贷复式簿记。在办理洋务运动,兴办现代企业期间,鉴于传统中式簿记的缺点,悉心研究借贷复式账法,翻译介绍借贷复式簿记,并结合中式收付账理撰成《连环账谱》一书,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病逝。遗著《连环账谱》经其子蔡琦、蔡璋的增补和修订,由湖北官书局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刊行出版。
●潘序伦(1893~1985)立信会计事业创始人。江苏宜兴人。辛亥革命时,考入南京法政大学。后于海军军官学校学习,毕业后,先后在海军、南京造币厂、镇江中学等处就职。民国八年(1919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两年后毕业。不久,考取赴美留学生,在哈佛大学学习,1923年获哈佛大学硕士学位,1924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任上海商科大学教务主任兼会计系主任,曾受聘于国立东南大学、暨南大学商学院院长等职。民国十六年(1927年)创办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并附设会计补习学校。民国十七年(1928年)提出“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立信”原则,将会计师事务所及附设会计补习学校改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补习学校,先后培养大量会计人员。又成立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编辑出版《会计季刊》、《立信会计丛书》等会计专业期刊和书籍。构成执行会计师业务、开展会计教育和出版会计图书三位一体的立信会计事业。20世纪30年代,曾任国民政府主计处主计官、会计局副局长。20世纪80年代,担任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名誉校长、上海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等职。著述颇丰,主要代表有:《审计学》、《审计学教科书》、《中国之会计师职业》等,并主持翻译大量外国会计专著及教科书。
●谢霖(1885~1969)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倡导者。字霖甫(又作麟甫),江苏武进人。1905年赴日留学,在明治大学攻读商科,对银行簿记颇有研究。在留日次年,即与孟森合著《银行簿记学》,并于1907年春在日本东京出版。1909年获商学学士并于当年回国。1910年晋京应考,获“商学举人”。回国后于1912年被聘为中国银行总司账。1918年被聘为交通银行总秘书。主持中国银行会计的改良事业。谢霖根据银行业务的特点,创制中西结合的现金收付记账法。1918年6月,谢霖上书北洋政府农商部、财政部,建议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建议被采纳后,奉命代拟《会计师暂行章程》,同年9月,农商部正式颁行《会计师暂行章程》,并向谢霖颁发第一号会计师证书。不久,谢霖就在北京、天津创立了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其后,谢霖先后在四川、明德、北京、复旦等大学任教,其间,著有《簿记学》、《实用银行簿记》、《公司法要义》、《票据法要义》等十多部著作。此外,他还创办正则会计补习学校,培训会计人才,影响遍及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谢霖被选为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市人民代表。1969年在北京病逝。
●徐永祚(1891~1959)改良中式簿记运动发起人。字玉书,浙江海宁人。民国三年(1914年)毕业于上海神州大学经济系,即任职天津中国银行,翌年,回母校任教。年后,先后任《银行周报》编辑、主编。后曾任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科长。民国十年(1921年),获得农商部会计师执照,即创办徐永祚会计师事务所,开办会计师业务,同年,在上海多所高等学校执教。又编辑出版《会计杂志》双月刊,刊行会计丛书,举办会计补校,为发扬会计学术、造就会计人才,做出贡献。徐氏自20世纪20年代起便致力于研究传统的中式簿记,倡导和发起了中式簿记的改良运动,他吸取西式簿记的长处,保留中式簿记的形式,研究形成改良中式簿记,对中式簿记首次进行了历史总结。1925年被聘为审计院设计委员,又作为上海会计师公会发起人被推举为“会计师法规草案”撰稿人,并参与起草、修订多部会计和经济法规。著有《改良中式簿记概说》、《改良中式簿记实例》等著作。新中国成立后,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常委兼财经委员会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监察委员等职。
●杨汝梅(1899~1985)Dr.J.M.Yang字众先,河北磁县人。英文著作Goodwill and other Intangibles作者。1921年毕业于北京铁路管理学院,后留学美国密歇根大学,获博士学位。归国后曾先后在暨南大学商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任教。所著Goodwill and other Intangibles《商誉及其它无形资产》,1936年在中国出版时,更名为《无形资产论》,是中国会计学者撰写的进入世界会计领域并达到世界水平的重要著作(与河北杨汝梅同一时代的学者还有湖北随州的杨汝梅,字予戒,早年留学日本,归国之后1931年著有《近代各国审计制度》一书)。
●奚玉书(1902~1982)名毓麟,上海人。民国九年(1920年)入复旦大学商学院会计专科学习,民国十二年(192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民国十六年(1927年)获财政部会计师证书,并参加公平会计师事务所。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组建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曾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及总行经理。1938~1952年主持创办上海诚明文学院商学系夜大,任系主任。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组织筹办公信会计用品社。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创办主编《公信会计月刊》,连续出刊96期,持续达10年。并创办公信会计用品社、公信会计业余补校。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他会同其他著名会计学家发起组织了全国会计师协会,并被选为常务理事。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全国会计师公会联合会成立,奚玉书被选任联合会理事长,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被选为会计师界立法委员。翌年,定居香港,后移居美国。
●雍家源(1898~1975)字海楼,江苏南京人。民国四年(1915年)进入金陵大学学习西洋文学、经济学。民国十二年(1923年)赴美留学,民国十四年(1925年)获商业管理硕士学位。民国十七年(1928年)学成归国,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审计院协审,次年,辞去协审职务,在各大学任教并从事会计师职业。民国十九年(1930年)任国民政府财政部会计委员会委员,并合作设计了“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任审计部审计及总务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任审计部第三厅厅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任南京政府会计长兼南京各高校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政府会计论》、《预算会计》、《会计核算原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复旦大学、上海商学院、南京大学、上海财经学院教授。
●安绍芸(1900~1976)河北武靖人。1923年由北京清华学堂毕业,1926年获得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归国受聘于复旦大学。后在上海多所大学执教。1933年创办大成会计统计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财政部会计制度司司长,主持设计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安绍芸曾任全国政协第三和第四届委员。
●顾准(1915~1974)江苏苏州人。1927年毕业于中华职业学校,旋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著作《银行会计》,后陆续出版《初级产业簿记教科书》、《簿记初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等著作。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职业界救国会党支部书记、江苏省委文委书记等职,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40年辞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奔赴苏南抗日根据地,1943年到延安党校学习。后重返华东解放区,曾任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兼税务局局长、上海市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调任国家建工部财务司司长等职。1954年后从事经济学研究,专攻会计学研究,1962年调中国科学院工作。先后编撰了《会计原理》和《社会主义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等著作。
●余肇池(1892~1968)湖北云梦人。1924年在美国纽约大学商业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31~1938年先后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教授。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在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任教,为当时会计学方面的著名教授。解放前著作有《公有营业会计》、《簿记学及会计学》及用英文撰写的《商业会计学纲要》。新中国建立后他又著有《国营企业会计》。此外,解放初期他曾任财政部会计制度规章审议委员会委员,协助人民政府建立会计制度。
●杨纪琬(1917~1999)1983年任经济学博士生导师。上海松江人。1939年本科毕业于国立上海商学院,留校任教并攻读中美庚款基金会研究生。先后于上海大夏大学、光华大学、东吴大学、之江大学任教,1943年晋升教授。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财政部会计制度司(会计司)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和顾问;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政协常委兼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中国审计学会、中国成本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名誉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组长,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组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任会长,《中国会计年鉴》编委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天津财经学院等十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1991年获得国务院为发展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做出贡献而颁发的特殊津贴证书。主要著作:《社会主义会计理论建设》,主编《经济大辞典—会计卷》、《中国现代会计手册》、《成本管理大辞典》等专业工具书。
●娄尔行(1915~2000)1981年任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浙江绍兴人。1937年本科毕业于国立上海商学院会计系,同年赴美留学,在密执安企业管理研究生院深造,1939年毕业,获企业管理硕士MBA学位。在学成回国后五十多年的教研生涯中,先后在上海商学院、光华大学、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执教,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名誉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顾问;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担任江西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学院等院校的兼职教授;是首批获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授之一。主要著作有《成本会计学》、《资本主义企业会计》等,主编的Account-ing and Auditing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与审计》一书于1987年8月由美国德克萨斯达拉斯大学出版发行。
●杨时展(1913~1997)1986年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浙江衢州人。1936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财政系会计组,获商学士学位,同年通过高等文官考试,名列全国第二。先后就职于国民政府主计处及浙江省机关。1943年任国立英士大学讲师,1945年晋升教授,时年31岁。先后执教于国立英士大学、广西大学和湖北财经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并为全国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曾任中国会计学会、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是国际会计学会(IAAER)、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美国会计学会(AAA)的成员。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先后撰精典论文数十篇,其中尤其以《效益十策》、《现代会计对传统会计的挑战》、《现代会计的本质》、《综合经济效益会计》、《微观效益基本》,以及《目标——宏观控制的关键》等为著名,深受国内外学者的重视。他的精典文章被收入《杨时展论文集》之后,其受托责任学说及会计控制学说进一步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他的《中国会计制度的演进》一书出版,系统总结了1949~1992年间新中国会计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其运行规律,从而填补新中国会计史研究的空白。此外,他将所讲授的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及财务会计学等英语专业教科书译成中文达200多万字左右。
●葛家澍(1921~)1981年任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术联系人。江苏兴化人。194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商学士学位,毕业后即留校任教。1956年晋升为副教授,1978年晋升为教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经济学)第一届和第二届成员、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会计基础知识》全国统编教材(1982年更名为《会计学基础》获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科研课题)、《通货膨胀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会计的基本概念》和论文集《关于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问题》。此外,葛教授和林志军博士曾合写过“Economic Reforms and Accounting Internationaliz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一文,发表在美国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AUDITING AND TAXATION第2卷(1993)上,和林志军、刘峰博士还在日本西村明教授主编的《亚洲太平洋地区会计》一书中撰写了该书的第5章中国部分(1995年已出日文版)。
●余绪缨(1922—)1983年任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江西靖安人。1945年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现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术联系人、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会计国际学刊》[美]编辑政策部成员。余绪缨教授在我国率先进行“现代管理会计”新兴学科的引进和创建工作,取得富有开拓性的成果,填补了我国这一领域的空白,并创立了我国较完整的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余教授提出的诸如会计是经济信息系统、广义管理会计体系、以“作业管理”为基础的新会计体系等学术观点,在会计学界具有重要影响。1982年招收硕士生,1984年招收博士生。主要著作有:《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管理会计》、《会计理论和现代管理会计研究》、《国际管理会计》等。
●赵锡禹(1901~1970)河北乐亭人。1921年至1925年就读于燕京大学英文系和新闻系。1927年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纽约大学商学院,1930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归国。曾受聘于上海商务印书馆,后执教于北京辅仁大学经济系,并兼任燕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主讲会计学、高级会计学、成本会计学和审计学等课程。此外,还一度兼任北京同德银行稽核职务。1948年再度赴美,在哈佛大学、纽约大学研究西方现代会计、审计最新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归国,先后任中央财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和系主任。所开设的西方会计审计专题讲座在师生中影响颇大。1980年王俊生根据赵锡禹教授的讲授记录整理成书,定名为《资本主义会计专题讲座》。全书共十题,第1题美国会计工作情况介绍、第2题资本主义会计学的几个基本概念、第3题如何确定企业收益、第4题快速折价问题、第5题资本主义会计关于折旧的一些理论问题、第6题管理的会计、第7题高级会计人员的培养教育问题、第8题关于成本会计的一些问题、第9题会计检查,以及第第10题内部检查。
●阎达五(1929—)1986年任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生于山西祁县。1949年3月肄业于私立北平华北文法学院法律系、经济系,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先后任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主任、会计财务理论研究所所长,中盛会计师事务所名誉董事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民经济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组成员、二、三、四、五届北京市人民政府专业顾问、《会计研究》编委会副主任等职和多个部门、地区会计学会顾问和多所财经院校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工业会计核算》、《会计理论专题》、《责任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社会会计》、《会计管理结构——对中国会计理论建设的若干思考》、《会计准则全书》、《论企业集团会计管理》等。
●李宝震(1916~1993)1986年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江苏昆山人。1937年本科毕业于天津工商学院,获商学士学位。1942年晋升教授。先后任天津工商学院会计财政系主任、津沽大学副校长、天津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主任、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系名誉系主任、会计研究所名誉所长、天津会计学会理事长及天津会计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会计史研究组组长,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担任天津市一至三届人大代表和四至八届政协委员,民盟天津市委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并在多所经济院校兼任教授。李教授所倡导的“会计科学论”、有关会计教育改革的设想、创设的国际会计和审计学专业,均得到会计学界的赞同,并产生国际影响。主要著作有:《中国之所得税》(英文版)、《工业企业凭单日记账核算形式》、《会计制度设计》等。
●徐政旦(1922~)1986年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江苏无锡人。1946年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先后任教于大夏大学、华东交通专科学校、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兼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特约顾问。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工程公司专家委员会、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总会计师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是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侨大学、深圳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学院等高等院校的兼职教授。主要著作有:《工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评审》、《会计辞典》、《世界银行贷款会计》、《内部控制论》等。
●阎金锷(1927~2000)1990年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天津人。1948年就读于天津工商学院,次年转入南开大学,1952年毕业,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1955年评为讲师,1986年晋升教授。先后担任会计教研室和国际会计教研室主任。担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审计研究》副主编、北京会计学会副会长、全国省级教材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并在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等多所院校及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兼职。主要著作有:《工业会计核算》、《审计学基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计》、《国际会计》,参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等大型工具书等。
●王松年(1930~)1990年任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生导师。上海人。1951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1955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1956年起任上海财经学院讲师,1986年晋升教授。多次赴国外讲学,1984~1991年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1979~1981年在联合国公营企业国际中心工作。1982~1987年任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上海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班主任。担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主要著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和审计》、《国际会计教程》、《新编会计学教程》等。
●于玉林教授,天津财经学院。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汤云为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1995年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
●吴水澎教授,厦门大学。1994年担任博土生导师。
●郭道扬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1995年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1998年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
●谷祺教授,东北财经大学。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郭复初教授,西南财经大学。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张为国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4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王光远教授,中国第一名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王光远博士于1995年10月完成题为《管理审计理论》的博士后研究报告。1998年任博士生导师。
●王世定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孙铮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刘国成教授,东北林业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曲晓辉教授,厦门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张立民教授,天津财经学院。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杨宗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杨周南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林万祥教授,西南财经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谢荣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戴德明教授、博士,中国人民大学。1997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罗飞教授、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7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王立彦教授、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997年任博士生导师。
●耿建新教授、博士,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荆新教授、博士,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王化成教授、博士,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陈信元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李爽教授,中央财经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孟焰教授、博士,中央财经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陈敏教授、博士,天津财经学院。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廖洪教授,武汉大学。1998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薛云奎教授、博士,上海财经大学。1999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张龙平教授、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9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赵德武教授、博士,西南财经大学。1999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王永海教授、博士,武汉大学。2000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伍中信教授,博士、博士后,湖南大学。2000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朱小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张先治教授,东北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刘永泽教授,东北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刘明辉教授,东北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陈国辉教授,东北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张鸣教授,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潘飞教授,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任博士生导师。
●林志军 中国第一名经济学(会计学)博士。林志军于1985年12月通过题为《基本会计观念、基本会计原则和会计准则》的博士论文答辩。
四、会计学术研究及会计刊物(1901~1977年)
(一)会计学术研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蔡锡勇所著《连环账谱》由湖北官书局刊印发行,此书开创我国近代会计研究之先河。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谢霖、孟森合著《银行簿记学》出版,对借贷记账法在我国企业应用影响深远。
●宣统二年(1910年)孙德全所著《理财考镜初稿》出版,其中第十卷为《会计卷》,为我国将会计、财务、审计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第一部著作。
●20~30年代会计改良与改革之争。在以徐永祚为代表的会计学者主张对中式簿记加以改良的同时,以潘序伦为代表的会计学者持不同认识。潘序伦发表《为讨论“改良中式簿记”致徐永祚君书》、顾准发表《评徐永祚氏“改良中式簿记”》、钱乃澄发表《对于徐永祚君“改良中式簿记”之批评》等文章,主张全面引进、推行西式簿记,从而引发了中国会计史上一次富有历史意义的学术争论。
●1936年杨汝梅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所写博士论文正式在上海出版,这是具有国际性影响的一部论著。
●民卅六年提出增减分录法。1947年8月15日,梁润身在《公信会计月刊》第11卷第2期上发表题为“以增减分录法代借贷分录法之商榷”的论文,引起了正反两方面反响。梁润身特于第3期上发表“以增减分录法代借贷分录法之再商榷”的文章,阐述其主张。
●立信会计丛书。由立信会计编译所、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自1927年以后组织编著、编译的包括会计、审计、簿记内容在内的专业丛书。选编丛书的原则为内容切合实际、文字通俗易懂、兼顾读者层次。据不完全统计,收入该丛书的书目累计达150余种。
●应用收付会计方法。1950年1月和3月,章乃器在《大公报》上先后发表《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账》和《再论应用自己的簿记原理记账》的文章,主张使用自己“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簿记原理记账,提出打倒簿记中的“洋八股”。
●肃清资本主义会计理论的影响是新中国会计建立的基础和前提。1951年1月,邢宗江、黄寿宸在《新会计》上发表《怎样建立新中国会计理论基础》的文章,认为资本主义的会计理论是反动的资产阶级御用的工具,年轻的新中国必须坚决的肃清它,而建立起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先进的会计理论——这就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本质上无阶级性,它是应用技术。1951年4月,陶德在《新会计》上发表《(怎样建立新中国会计理论基础)读后》的文章,认为会计理论在本质上是无所谓阶级性的,它只文字和数量相结合的应用技术罢了。并指出,资本主义会计已经在若干方面不敷应用,但是决不因此需要肃清旧的,再来凭空建立起新的会计理论。旧的会计正是新会计发展的基础,而不是障碍。
●《会计原理》。杨纪琬、娄尔行、葛家澍、赵玉珉、吴诚之编写,1963年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内容基本反映了会计学界对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对当时及其以后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二)主要会计刊物
●《中国银行会计通讯录》。1915年由上海银行创办,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会计刊物之一。
●《铁路会计、统计年报》。1915年由上海沪宁铁路局主办,为我国最早创办的会计刊物之一。
●《会计学杂志》。1926年由上海国立东南大学商科会计学会主办的《会计学杂志》为大专院校最早创办的会计理论研究刊物之一。
●《财会月刊》。1926年重庆康边督办公署财务月刊社主办的《财会月刊》为政府最早所创办的财会刊物之一。
●《会计学报》。1928~1929年上海暨南大学商学院主办的《会计学报》在当时会计学术研究方面产生了一定影响。
●《会计期刊》和《广大计政》。1934~1936年上海复旦大学会计系主办的和1934~1936年广州大学主办的《广大计政》为这一阶段颇有影响的大学会计刊物。
●《立信会计季刊》。系以立信会计学校同学会创办的《会计季刊》(1931年7月~1932年12月)为开端的。1933年7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停刊的《会计季刊》复刊,并从第二期更名为《立信会计季刊》。刊物内容除登载会计论文、选译国外会计文献外,还特约各行业的专家撰写会计制度,以供工商界采用新式簿记参考。该刊内容比较精深,且理论结合实际,与当时进行的会计改革和改良运动配合紧密,深受学术界和工商界人士欢迎。《会计季刊》系1935年7月中国会计学社接办《会计杂志》和《立信会计季刊》时将《立信会计季刊》更名为《会计季刊》,由会计学社在南京的理事闻亦有、雍家源、吴世瑞负责出版事宜。
●《计政学报》。1933年9月~1937年2月由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计政学院主办的《计政学报》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深受政府财政会计部门和会计界欢迎。
●1939~1941年由香港平正高级会计职业学校主办的《平正会计》是当时务实性很强的会计刊物。
●《成本会计季刊》。1948年1月至8月天津中国成本会计学校创办了《成本会计季刊》。
●《新会计》。《新会计》是新中国第一本全国性会计月刊,1951年1月创刊,财政部副部长王绍鏊题写了刊名。《新会计》的办刊方向是:介绍苏联经验,传达政府法规,为编著会计教材做准备,开展会计专门问题探讨,辅导大众会计学习,解答实际会计疑难问题。《新会计》对推动新中国会计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工业会计》。为1952年1月中央财政部工业会计编委会创办的《工业会计》月刊。该刊的任务是:介绍苏联先进的工业会计核算原理与经验,促进新中国工业会计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和加速资金周转方面发挥监督和管理的积极作用;批判资本主义会计理论中的反动观点,肃清在我国会计界遗留下来的影响;讨论并指导在新理论的不断学习与实践中所发现的问题以及获得的经验,通过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以求得问题的解决;配合政府颁发的有关工业会计核算的法令和规定,开展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实施要点。《工业会计》在我国会计界影响较大,1959年1月,《工业会计》被《企业会计》(半月刊)所取代,《企业会计》同时创刊,该刊于1960年停刊并入《财政》杂志。
●《会计》。1963年9月,鉴于当时财务会计方面没有全国性专业刊物,财政部发出关于出版《会计》杂志的通知,决定创办一个以全国基层单位财会人员为对象的全国性财会专业刊物《会计》月刊,以宣传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介绍财会知识,交流财会工作经验。该刊于1964年1月出版了创刊号,1965年1月,由月刊改为双月刊。该刊主要包括财会方面的论述文章、经验介绍、基础知识和具体业务性文章,问题研究和理论探讨文章,财会工作动态报道等内容。该刊是六十年代惟一的一种全国财会专业期刊。“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该刊停办。
五、改革开放以来会计的发展(1978—2000年)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自此中国会计进入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转轨变型的全面改革阶段。在国务院、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中国会计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伟大成就,为举世瞩目。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会计改革与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
●姚依林副总理对会计工作的评价。1980年11月7日姚依林副总理在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指出: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不可少的,从国家需要来说,它的重要性完全不低于科学技术。
●《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纪要》对会计地位的评价。1981年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会计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参与决策的经济职能作用。这一认识是前所未有的。
●李鹏总理对会计工作的评价。1990年国务院总理李鹏同志在接见全国会计工作会议暨全国会计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指出:会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存在于社会各行各业之中。随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会计工作在经济生活和政权建设等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江泽民总书记重视财会工作。1992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江苏省常州市刘钧职业教育中心,在财会模拟室中,亲自打算盘,勉励学校办好财会珠算教育事业。在1999年中央举办的第二次法制讲座上,江泽民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时、准确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朱镕基总理领导会计改革工作。1995年朱镕基任国务院副总理时便十分重视会计工作。1995年10月,他向全国会计工作会议发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约法三章”的指示,他要求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建账,并要保证会计工作的秩序和会计信息的质量;认真培训和大力提高会计工作者和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财政部门要负责从法规、制度、培训、监管等方面加强全国的会计工作。朱总理至今一直领导着中国会计、审计的改革工作。
●项怀诚部长领导会计制度建设工作。1999年在项怀诚部长主编的《新中国会计50年》一书序言中不仅强调“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重要思想,而且充分肯定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会计法规制度方面的建设成就,并指出今后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一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一定要向国际会计惯例靠拢,做好会计的国际协调工作。
(二)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
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系通过会计专门法规来依法规范会计行为等,实现会计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一大成就。
1.会计法律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制订颁行
●经过1979年至1984年的拟稿及反复讨论研究,于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它填补了新中国会计专业法规建立之空白,完成了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中的核心工作。
●为适应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1993年12月颁布了第一次修订的《会计法》。此次增补了新的内容,扩大了法规的适用范围,修改了原会计法中的不相适应的方面,其改进产生了阶段性影响。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改革环境的变化与解决社会经济、企业经济及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根据1999年3月颁布的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10月颁布了第二次修订的《会计法》。此次修订《会计法》的基本目标在于增强法律强度,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充分显示《会计法》在市场经济管理中的权威作用,以整顿会计秩序。同时,修订《会计法》充分体现了保障投资者、所有者合法经济权益的这一根本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制订颁行
1994年3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定了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的范围及规定了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乃至进行调整的程序,并相应对决算作出明确规定。因而,此法对政府会计工作与政府审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是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为贯彻执行《预算法》,1995年11月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制订颁行
1993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3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此法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此法制订与颁行的基本目标在于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会计、审计市场的健康发展。它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及会计工作人员与领导者进行会计工作的根本性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制订颁布
1994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更好贯彻执行《审计法》,1997年10月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这个专业法规不仅是从事政府审计工作的根本依据,也是从事政府会计工作的根本依据之一。
除以上法律外,与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密切相关的法律还有1980年发布与1993年10月第一次修订、1999年8月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1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86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93年12月颁布与1999年12月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8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等。这些系统法规的制订也是前所未有的。
2.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通则》的制订与发布
1992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以财政部部长令第5号令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共10章66条,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各项会计要素的核算,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均作出了规定。《企业财务通则》共12章45条,对企业的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企业清算、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方面的内容。这在我国尚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会计与财务制度建设,它的发布使我国向国际惯例靠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此外,在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财政部相应颁布了十三个行业的会计制度,这种做法充分反映了在我国会计法制体系建设中主管部门对会计制度建设的历史继承性和延续性相统一精神的注重。
(2)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与发布
在基本会计准则建立的基础上,自1994年起财政部又着手制订具体会计准则的工作。从1994年2月份开始先后公布了6批计32份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了来自相关方面的意见。1997年5月22日发布执行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此开创了我国会计制度建设的崭新局面。1998年又先后发布了七个具体会计准则,即1998年3月20日发布的《现金流量表》、5月12日发布的《债务重组》、6月20日发布的《收入》、6月24日发布的《投资》、6月25日发布的《建造合同》,以及6月25日发布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接着1999年6月28日又发布了《非货币性交易》、2000年4月27日又发布了《或有事项》。此项工作正逐年展开,进展亦较为迅速,在适应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在解决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协调方面迈出了卓有成效的关键性步伐。在进入新的世纪后,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工作将会以更快的步伐向前迈进,财政部已为我国加入WTO之后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发布执行
为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000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此项条例共计6章46条,既规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也同时明确了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个重要文件将对规范我国政府、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财务会计行为产生深远影响。
(4)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
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此项从新世纪第一年开始执行的新制度,共分为十四章计一百零一条。它根据我国会计环境的变化,从解决会计的国际协调出发把具体会计制度与具体会计准则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既配合会计准则的实行,有效解决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问题,而又适合我国的特点及广大财会工作者执业素质状况,解决了规范非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问题。
(5)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认定。1984年,河北省财政厅经省政府批准,率先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实行会计证管理。1990年3月23日,财政部发布《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会计证上岗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颁发。1984年6月1日,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颁发适用于各行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以财会字[1998]32号重新发布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6)其他会计制度
在制订颁布上述基本制度的同时,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专门制度,如1989年10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1995年2月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8月发布的《关于境外上市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利润分配问题的通知》、1997年7月发布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1997年10月发布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等,都及时地解决了特殊情况下的会计规范问题。
(7)独立审计准则的制订与发布
1994年10月建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组,着手研究与制订中国的独立审计准则。1995年12月发布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1996年又发布第二批,1999年发布第三批,同时还发布了《质量控制准则》及《企业道德准则》,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已基本上建立起来。
自1978年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基本上建立起来,像这样科学而系统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无疑是具有开创性作用的。
(三)会计管理组织体制
1.财政部会计组织部门的改革
●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恢复建立了会计制度司,1980年更名为会计事务管理司,随后又自上而下逐步恢复及重建了会计管理的组织系统,成为领导全国会计改革的中坚力量。
●财政部会计司改革机构。1998年7月,根据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财政部会计司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都作了精简,职能再次作相应调整。1998年9月,财政部会计司机构改革完成,司内分设综合处、制度一处、制度二处和人员管理处。主要职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拟订全国性的会计法律、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国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原会计司的部分职能分离,设立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总校和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等4个事业单位,仍由会计司主管。经过这次机构改革,使会计管理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得到拓展,使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适应了改革开放和会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从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看,从过去的管理会计核算制度为主逐步转向包括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等在内的会计工作的全面管理。从会计管理工作的范围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从以前管理国有单位会计工作为主向管理全社会的会计工作方向发展。从会计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看,适应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和会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从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并用,通过制定政策、提供信息、交流经验、监督检查等措施,积极为基层单位和会计人员服务。经过机构改革,使我国政府主导型的会计管理体制更加趋于完善。
2.会计人员管理
●会计人员技术职称制度的建立。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修改颁布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专辟一章,对会计人员的技术职称的名称、档次、各级职称的基本条件,以及评定、授予的程序、方法等作了原则的规定。自此,我国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首次以国家行政规范的形式予以肯定。《会计人员职权条例》规定会计技术职称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四个层次,并分别规定了各个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制度的建立。1988年6月,财政部发布《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并于当年首次向50万名从事会计满30年的现职会计人员颁发了“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2年3月,财政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并于11月29日和12月6日,首次组织了全国的统一考试,152万会计人员参加了考试,约占报名人数的60%。
3.继续实行与改革完善总会计师组织制度
●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总会计师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会计师条例》共5章23条,对总会计师的设置、地位和任务、职责、权限、任职条件、任免与奖惩等问题作了系统的规定。
●1999年修订《会计法》第五章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作出专门规定,其中第36条明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自此,总会计师制度得以加强。
4.地方会计管理机构改革探索
●80年代末,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政府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解决经济生活和会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一些地方进行了组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专门机构—会计局的探索。如1988年3月,湖北省老河口市组建成立新中国首家会计局,作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专门机构。同年8月,湖北省襄樊市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地级市会计局——襄樊市会计局。此后,会计局设置不仅在湖北省内逐步扩大,而且直接影响到山东、山西等省。到1998年度全国设立会计局已达到167家。从发展趋势上考察,设立会计局,是深化会计事务管理工作改革的一个尝试。
5.会计委派制的试点
会计委派制引起了中央的重视,1998年和1999年召开的中纪委会议上正式提出试点会计人员委派制。此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对这项工作做了布置。朱镕基总理也在2000年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等制度”。2000年9月财政部与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从此试点进度加快。截止2000年9月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组织了会计委派制试点。目前会计委派制试点有八种形式,即财务总监形式、直接管理形式、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零户统管形式、财会集中制形式、会计楼形式、村账站管形式,以及内部委派制形式等。
6.改革中所实行的三种财务总监模式
我国一部分大、中型企业在改革中采用了三种财务总监制模式,即财务总监董事会委派制、财务总监总经理委派制及财务总监政府机关委派制。
7.稽察特派员制试行
首批稽察特派员从1998年4月28日正式任命,先后任命30多位稽察特派员和100多名稽察特派员助理。这种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任命派遣稽察特派员检查企业财务,对企业实行就地稽察的制度,也是组织制度方面的创新之举。
(四)会计理论研究与主要会计著作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计主管部门及会计界的会计思想认识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一方面在改革实践基础上进行理论与实务创新,另一方面又根据中国国情和会计环境的发展变化合理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的会计理论与实务,从而使这个历史阶段的会计理论研究水平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会计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并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
1.会计学基本理论与基本观点的发展
●社会主义会计核算的对象为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1956年,闵庆全在《社会主义会计核算的对象与方法》一文中,首次将社会主义会计核算的对象表述为:“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资金的运动”,后经葛家澍《会计基础知识》(1984年)、易庭源《资金运动会计理论》(1986年)等教授的进一步研究,成为系统的资金运动论。
●会计本身就具有管理的职能,是人们从事管理的一种活动。在1979年12月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上,杨纪琬、阎达五在《开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几点意见——兼论会计学的科学属性》一文中,首次提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看,会计本身就具有管理的职能,是人们从事管理的一种活动”的观点,由此形成会计管理活动论。
“会计管理活动论”认为,“会计”和“会计管理”是同一概念,“会计管理”是“会计”这一概念内涵的深化,反映了会计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同一概念的发展;广义的会计管理包括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即组织会计信息的验收、加工、存贮、审查、转换、输送,以及结合这一过程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进行的审查与监督;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会计工作都是一种管理活动,它的核算和监督内容,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受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制约。“会计管理活动论”还认为,会计管理与财务管理是按不同标准对管理进行的分类,会计管理是指会计人员(机构)运用一系列会计方法对投入再生产过程的资金及其运动实施的管理,其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应理解为对“财务”的管理。
●应把会计看作信息系统,它通过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1980年,余绪缨在《中国经济问题》上发表《要从发展的观点看会计学的科学属性》一文,首次提出“根据当前的现实及其今后的发展,应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它主要是通过客观而科学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葛家澍教授在1983年的《关于会计定义的探讨》一文中给会计下的定义:“会计是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和经济管理而在每个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范围内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此后,这两位教授及裘宗舜教授站在会计信息系统的角度上,对会计作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并形成了“会计信息系统论”。“会计信息系统论”认为:会计在本质上是一个信息系统,它一端与信息源联系着,另一端与信息宿联系着,并包含着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贮存、信号处理、特征提取、分类判断、反馈控制、测量显示等环节;会计用综合信息理论解决经营的经济效率问题,构成了为决策提供定量化信息的企业综合信息系统的主要部分;会计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最大和最普及的子系统,企业的全体成员均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经济业务数据的产生,而企业各级管理当局和责任人员都将利用有关会计信息作出经营、管理决策和评估自己的业绩,企业的外部利害关系集团则是企业财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
●会计反映的对象是价值运动,会计信息系统处理的对象是价值运动信息。1986年,葛家澍在《厦门大学学报》上发表《关于会计对象的再探讨》一文,首次将会计对象(价值运动)和会计本质(信息系统)相结合,形成会计反映和控制的对象是价值运动,而会计信息系统处理的对象是以会计凭证记录的各种数据为表现的价值运动信息的会计双重对象观点。
●会计是一个控制系统。“会计控制论”是杨时展教授和郭道扬教授通过对会计进行历史考察,在详细分析现代会计环境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系统化的会计定位理论。总的来看,“会计控制论”认为,自古以来,会计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反映、控制经济活动,现代会计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控制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完成企业对各种受托人的受托责任;现代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的提出、调整、实现不能脱离现代会计这一控制系统的运行,没有现代会计,而要提高经济效益,是无法想象的;现代会计是一种以认定受托责任为目的,以决策为手段,对一个实体的经济事项按公认会计原则与标准,进行分类、记录、汇总、传达的控制系统;会计控制是一种全面控制,它必须把过去、现在与未来结合在一起;必须把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控制结合在一起;必须把微观、中观与宏观结合在一起;会计控制包括三个基本层次,即组织制度控制、电子计算机控制与经营循环控制,具体包括14个控制环节;会计系统可以划分为反映系统和控制系统,其中,反映系统包括信息输入、信息确认、制证、计量、记录、归类、组合、测试、编报、储存及信息输出等环节,控制系统又可分为经营循环控制分支系统和决策过程控制分支系统。
●受托责任学说。受托责任理论是杨时展教授改革开放以来对现代会计理论的发展。他研究会计的本质、国家审计体制、经济效益、中国会计现代化,以及中国会计的未来等问题都是从这一基本理论出发的。这一理论在我国具有重要影响,为学术界与实业界广泛接受。
●社会主义会计应遵循科学性、阶级性和经济核算的原则。1980年,李宝震在《会计研究》创刊号上发表《论社会主义会计原则》一文,首次系统提出社会主义会计所应遵循的科学性(含客观性、一致性、全面性、先进性)、阶级性(含政策性、群众性)和经济核算(含独立经营、增产节约、经济责任、物质利益)原则。
●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1983年5月中国会计学会年会上,首次提出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目标在于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讲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会计要素概念。1991年,娄尔行教授在其《关于会计要素的若干思考》一文中指出,建立会计要素概念是加强和深化会计理论,研究和建立我国会计理论、方法体系的需要,是制定我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他认为,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的重要环节,会计要素是构筑会计报表最根本的组件。在对会计业务的内容作出高度的抽象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资产、负债、净权益、营业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等会计六要素的观点。
2.主要会计著作
●《社会主义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顾准遗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书前有诸尚一、夏高波的“整理前记”和作者的“第三稿说明”。正文包括9章:第1章会计和国民经济计算的关系、第2章会计主体和会计单位、第三章会计的任务和对象、第4章作为经济计算体系的会计和作为经济管理工具的会计、第5章企业会计的具体任务及其报表科目体系、第6章总会计师制度和计划统计、财务会计部门的职责分工、第7章再论社会主义会计的主体、对象和任务、第8章论借贷与收付、第9章论会计的阶级性和会计学科的性质。
●《市场经济下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葛家澍主编。本书是全国哲学和社会科学“七五”科研重点课题“新体制下会计理论与方法研究”的初步研究成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理论篇,主要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会计普遍使用的基本原理,着重研究了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框架)。本书所研究的是组成财务会计基础,具有内在一贯的诸多基本概念的系列。所以,研究了由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群体组成的网络——财务报告(以财务报表为核心)。财务报告是现代企业对外传递信息的主要手段,它集中体现了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主要在财务报表)中,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引申出若干具体概念,组成了报告使用者所需求的信息。由于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相互交流,才使市场经济成为开放的系统,并永远保持活力。理论篇构成了本书的基础。下篇为应用篇,作者试图把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用于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会计问题。这一部分研究了如何运用财务会计概念制订和完善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探讨了我国股份公司会计中的特殊问题,包括对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编报的规定。此外,下篇还研究了财务报告的分析,通过报告分析,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把相关信息联系起来考察,往往能解释在报告背后、能说明企业经济活动本质及其发展趋势的新信息,这将有助于报告使用者的决策。下篇还以两章的篇幅专门研究了如何按照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或公司制(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有关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和阅读本书,作者还增加了两个附录:(一)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理论与方法若干基本观点;(二)深圳上市公司1993年财务报表分析。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与审计》)。娄尔行主编,1987年8月在美国德克萨斯达拉斯大学出版,是一本向外国介绍中国会计与审计的历史、现状和制度情况的英文版会计学术专著。
●《社会主义会计理论建设》。杨纪琬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3月出版。本书选辑了作者自1951年至1986年三十六年间在各种报刊上正式发表的文章34篇。包含了作者两个时期的文章,一是在“文革”前,作者在担任财政部行政工作的同时还兼任会计专业杂志的主编,为这些刊物和其他报刊撰写了大量社论、社评,本书收录了其中的几篇。二是在“文革”以后,这一时期的文章,反映了作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会计理论的探索成果。60年代初期,作者在与娄尔行、赵玉珉、葛家澍、吴诚之等教授共同编写《会计原理》一书时,第一次提出了会计不仅具有阶级性,还有技术性的双重属性的论点。1980年,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之际,作者与阎达五教授提出了“会计管理”的概念,主张在理论研究、教学和实务领域使用“会计管理”概念,为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开辟一条新途径。1983年,中国会计学会年会期间,作者明确提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目标是“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对于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经济理论研究要服务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是有益的。1984年底,在中国成本研究会年会期间,作者提出改革成本核算制度的建议,设想变单一核算制为多元核算制,计算法定(制度)成本、理论成本、责任成本、分析成本和社会成本等五种成本,并将这五种成本归纳为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两个方面。作者从参加起草《会计法》到贯彻实施《会计法》的五年中,研究了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归纳了针对性、可行性、责任可衡量性、重要性、相对稳定性等原则,并对用法律规范的形式表述会计的性质和任务、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会计管理体制等问题作了探讨。此外,从1980年以来,作者对如何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如何管理外资企业的会计工作、如何尽早实现我国会计电算化等一些新问题也不断进行研究与探索。
●《管理会计》。余绪缨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年3月出版。1979年余绪缨教授接受财政部委托编写《管理会计》全国统编教材,1980年完成并率先在厦门大学使用,1981年财政部组织的该教材审稿会《纪要》指出:“这本教材内容丰富,自成体系,论述深入,结构严谨,迄今为止,是国内有关管理教材中,质量较高、学术造诣较深的一本。”该书出版后曾连续重印10次,累计达40多万册。1988年该书获得国家教委授予的优秀教材一等奖。
●《会计管理结构——对中国会计理论建设的若干思考》。阎达五著,北京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本书是阎达五教授近十年来研究成果的集大成之作。在本书中他提出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的观点,并首先使用了“会计管理”这个概念,以摆脱传统的僵化的教条主义理论范式,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会计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状况,并希望由此推动和加强我国的会计实践。围绕“会计管理”这一核心,本书对会计及会计科学的基本问题、会计管理的理论结构和会计管理机制、会计管理的新领域、会计管理原理与实践等方面作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研究。本书是作者的一本论文集,作者将会计管理方面的内容集中起来,提出了一个研究性的结构并初步搭起了理论体系的框架结构。本书共收进29篇文章,它们是按照如下顺序排列的:第一部分:第1篇——第11篇主要论述会计及会计科学的基本问题;第二部分:第12篇——第15篇论述会计管理理论的结构和会计管理机制;第三部分:第16篇——第23篇是会计管理的新领域,包括社会会计和责任会计等;第四部分:第24篇一—第29篇是会计管理原理与实际工作不同侧面的关系,还包括作者在日本讲学时的摘译稿。
●《杨时展论文集》。杨时展著,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7月出版。本书收集了杨时展教授一生所撰论文的精华部分,其中大部分论文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研究成果,如《国家审计的本质》(1983年)、《效益十策》(1984年)、《微观效益基本》(1985年)、《社会效益审计的设想》(1986年)、《宏观控制的关键——目标》(1986年)、《中国会计的现代化问题》(1989年)、《综合经济效益会计》(1991年),以及《会计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问题》(1993年)等等。其中以他建立的“受托责任学说”、会计本质论、经济效益学说、国家审计体制建立学说,以及中国会计现代化学说为最著名。
●《会计制度设计》。李宝震等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作者在前言中指出:会计制度设计是会计学科体系中的一门基础性学科,属于高等财经院校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程。鉴于当时尚无此类专著公开问世,故该书是在调查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著作写成的,以适应教学工作需要,并供广大会计工作者和自学会计的同志们学习参考。本书力求从我国实际出发,阐述会计制度设计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组织机构、凭证、账簿、科目、报表、核算形式和内部控制制度等设计问题。本书由李宝震、杨永平共同编写,李宝震总纂。全书共九章,第1章会计制度设计概述、第2章会计机构的设置、第3章会计凭证的设计、第4章会计账簿的设计、第5章会计核算形式的设计、第6章会计报表的设计、第7章会计科目的设计、第8章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第9章会计制度设计的工作程序。
●《现代会计学要义》。刘炳炎著,1992年7月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全书十四章,精炼地阐述了现代会计中的基本理论、基本实务、基本会计程序、基本方法,以及会计学科建设、会计人才配置及其结构等问题。
●《内部控制论》。徐政旦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本书是“西方会计丛书”中的一册。
●《审计学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1月出版,阎金锷等主编。本书是接受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编写的,并由审计署人事教育局推荐作为高等财经院校审计学专业(专门化)和其他经济类专业审计基础理论课程的试用教材。本书作为一部审计学教材,具有如下特点:(1)探索和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审计实践的经验。在当时,我国开展现代审计的时间并不长,但已取得了不少经验,如审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搞活服务的经验,适合我国国情开展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民间审计)的经验,有关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审计、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经验,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方面作用的经验,通过调查审计提供审计信息的经验,以及依靠群众搞好审计工作的经验等等。这些经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理论的组成部分,本书论述和总结了这些经验。(2)面向世界。审计学属于经济监督科学,它既有社会性的一面,又有自然性的一面,它既受社会制度所制约,又同社会化生产有密切联系。作者认为,要发展我国的审计科学,就必须打开视野面向世界,而要面向世界,首先就必须了解世界。只有在认真总结我们自己经验的基础上,并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才能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学理论。所以,作者在本书中有选择地介绍了一些外国的审计理论和方法。同时,作者强调,借鉴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进行,不能全盘照搬。(3)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我国社会主义审计体系中包括三种审计,即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民间审计)。本书最后一部分阐述了国家审计的有关问题,同时也顾及到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民间审计)方面的问题。
●《国际会计教程》。王松年等编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5月出版。本书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国际交往和国际经营活动都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扩展的形势下,在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下,为了适应当时在高等财经院校设置国际会计专业,以及在会计专业本科生开设《国际会计》课程的教学需要和供会计理论工作者和会计事务工作者的研究和参考需要而编写的一本教材。本书以为经济的改革开放服务为宗旨,包含了大量与跨国经营有关的内容。此外,为了满足本科高年级学生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和参考需要,本书还为每章编写了一部分思考题和练习题。本书还列出了四个附录,分别是:外币换算的基本概念和现行实务;外币财务报表换算主要会计准则提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补充规定;本书主要名词英汉对照。
●《增减记账法》。1982年4月张以宽教授的专著《增减记账法》在日本出版。津谷原弘译,光辉有限公司发行。
●《中国会计史稿》(上、下)。郭道扬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上册发行于1982年6月,下册发行于1988年6月,为我国第一部会计史专著,被美国学者评价为东方的第一部会计史专著。1995年获首届高校人文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会计大典》。葛家澍、余绪缨、侯文铿、陈荣凯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成果,2000年获国家级图书大奖。
3.主要会计译著
●《巴其阿勒会计论》。卢卡·巴其阿勒拉丁文原著的英译本,林志军等人译,1987年8月由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出版。
●《三式记账法的结构和原理》。著者井尻雄士现任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Mellon University)工业管理研究生院罗伯特.M,格鲁布拉德(Robert M.Trueblood)会计讲座教授,曾于1982~1983年度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娄尔行译,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1989年1月版。
●《世界会计审计名著译丛》。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1989年出版,文硕任总编。
4.工具书
●《简明英汉财务与会计词典》。陈今池编译,1982年1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该词典计收词汇4000余条,每条均在中文译名以外附有简要解释,除收录财务与会计基本词汇外,还包括税收、保险、金融、价格、企业管理、电子计算机等有关方面的词汇。
●《会计辞典》。龚清浩、徐政旦主编,1982年5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该辞典设会计一般、工业会计、农业会计、商业会计、外贸会计、基本建设会计、预算会计、国外常用的部分会计词目及其他有关词目等10类,计2251条目。
●《中国现代会计手册》。杨纪琬主编,1987年3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是中国会计学会、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联合组织编写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实用价值、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的大型综合性会计专业工具书。《手册》中搜集资料的时间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5年6月30日止,范围包括会计与财务管理,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经济、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分为:会计工作发展概况、重要法规和制度、会计组织、重要文章和报告、会计基本概念释义、统计资料、附录等七大部分。
●《中国会计百科全书》。财政部副部长、中国会计学会会长张佑才任名誉主编,余秉坚主编,1999年3月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国会计学会“八·五”时期科研规划纲要》提出组织编写一本高质量的大型工具书,以全面反映当今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的新水平。1994年7月,中国会计学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认为:中国会计改革的方向已经基本定位,编写全新会计工具书的条件已逐步具备,决定立即组织编写,并定名为《中国会计百科全书》。要求《全书》应体现本世纪国内外会计科研和实务的丰硕成果,成为一部不失为跨世纪水平的巨著。经过四年的努力,《全书》于1999年3月出版。《全书》分14学科分部,包括:一总论、二初级会计、三中级会计、四高级会计、五管理会计、六成本会计、七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八企业财务管理、九会计学特殊领域、十公共会计、十一电算化会计和审计、十二会计研究和会计教育、十三会计法规和会计组织、十四会计史等。
●《中国会计年鉴》。1995年6月14日,财政部决定出版《中国会计年鉴》。1996年创刊,即成立编委会,现任编委会主任为财政部部长项怀诚。财政部各业务司局的司局长和各地财政厅(局)主管会计工作的厅(局)长担任编委。郭代模任总编辑。1997年3月出版首卷本。是中国以年鉴形式出版的第一部会计志书。《年鉴》的出版,不仅是会计界的一件大事,也是会计史料建设上的一项巨大工程。《年鉴》作为大型多功能资料性年刊,既是会计行业昨天的史实,又是会计工作今天的镜子,还是会计发展明天的见证。首卷本除主要反映1995年全国会计情况外。有的内容延伸至1992年、1979年乃至1949年,以反映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会计工作概貌和会计改革演进情况。年鉴编辑所依据的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二要坚持重事实、重数据、据实论理、图文并茂,三要坚持会计为主财务兼有。《年鉴》首卷本总体框架分十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重要文献、第二部分全国会计工作、第三部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第四部分地方会计工作、第五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第六部分重要文选、第七部分重要法规、第八部分会计大事记、第九部分财会统计资料、第十部分附录。后续各卷的结构安排酌有增删分合调整变动,至2000年卷,计有:新中国会计50年、国家会计、财务管理工作、行业(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地方会计工作、基层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计理论研究工作、会计教育、重要文选、财会统计资料、会计组织机构和人员、会计大事记和附录等十四部分,并编辑出版了光盘版。
●《会计辞海》。侯文铿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5.财会刊物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经济建设作为全国工作重点的指示指引下,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开始走向蓬勃发展。这一点仍然可以从会计类期刊的创刊得到验证。从1979年开始,我国开始创办各类会计期刊,较早出现的有:《财务与会计》(创刊于1979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财务与会计》(1978年改为正式订本)、《财会通讯》(创刊于1979年4月)、《公社财会》(创刊于1979年7月)、《会计研究》(创刊于1980年1月)、《商业会计》(创刊于1980年1月)。1980年以后,各类会计期刊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其中不仅包括按行业分类的会计期刊,如《工业财会》、《交通财会》等,而且也包括按地区命名的会计期刊,如《上海会计》、《北京财会》、《武汉财会》(现更名为《财会月刊》)等。特别具有影响的报刊主要有:
●《会计研究》。是中国会计学会创办(后与中国成本研究会合办)的全国性会计学术刊物,于1983年3月创刊。《会计研究》主要刊登有关财务会计理论性文章,包括理论探讨、工作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改革建议、外国财会理论的研究和介绍,以及财务会计教学方面的问题研究等。《会计研究》在我国会计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
●《财务与会计》。“文化大革命”后,由财政部创办的《财务与会计》于1979年创刊。该刊内容丰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包含了财会政策、会计准则和制度、理论研究、学术探讨、财会实务、世界财会、法规介绍等多方面的内容,现已成为我国发行量最大的财会刊物,对推动财会理论研究、指导会计实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财会世界》。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财会世界》周刊,于1997年9月20日创刊,是中国出版的第一种面向全国的会计专业报纸。
六、会计团体组织
●中国会计学会及其他一级会计学会。1979年12月26日到1980年1月7日,中国会计学会筹备委员会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会议,宣告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中国会计学会是我国研究会计科学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中国会计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团结广大会计工作者,开展会计学术研究活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会址设在北京。学会的会员为团体会员、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二级会计学会有:1.中国会计学会冶金专业委员会、2.中国会计学会物资专业委员会、3.中国会计学会煤炭专业委员会、4.中国会计学会轻工专业委员会、5.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教学专业委员会、6.中国会计学会建材专业委员会、7,中国会计学会核工业专业委员会、8.中国会计学会兵工专业委员会、9.中国会计学会地质专业委员会、10.中国会计学会纺织工业专业委员会、11.中国会计学会全国供销合作社分会、12.中国会计学会地震事业分会、13.中国会计学会水利水电分会、14.中国会计学会林业分会、15.中国会计学会粮食财会分会、16.中国会计学会机械工业分会、17.中国会计学会中青年会计电算化分会、18.中国会计学会出版分会、19.中国会计学会国际信托投资分会。一级会计学会有:1.中国建设会计学会、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3.中国铁道财务会计学会、4.中国农业会计学会、5.中国交通会计学会、6.中国金融会计学会、7.中国工会会计学会、8.中国教育会计学会、9.中国航空航天工业会计学会、10.全国军事企业会计学会、11.中国医药会计学会、12.中国商业会计学会、1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等。
●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成立于1990年9月,是进行预算会计科学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该研究会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开展预算会计的学术活动,宣传及贯彻有关预算会计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探讨预算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进行学术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研究会对地方和部门的预算研究组织负有指导开展学术活动的职责。研究会会刊《预算会计》是研究会开展学术交流并服务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的宣传园地。研究会通过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及其成果转化,促进预算会计工作水平和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预算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国成本研究会。1980年9月10日至20日,中国成本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中国成本研究会是由中国会计学会、中国财政学会、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联合筹备组织的。全国第一次成本理论讨论会与成立大会同时召开,与会代表就成本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国民经济中的成本管理、企业成本管理、成本开支范围、加强成本科学研究建立独立的成本学科体系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会议通过了《中国成本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
●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于1988年6月在大连成立,王世定任第一届会长。
●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于1990年5月成立,朱德惠任首届会长。
●中国会计教授会。1995年7月20日,中国会计教授会成立,首届会长汤云为。
●地区性会计学术团体。1978年12月,山西省会计学会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地区会计学术团体。随后,一些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也先后成立了会计学会。其中有:上海市会计学会(1979年1月)、天津市会计学会(1979年6月)、黑龙江省会计学会(1979年10月)、西藏会计学会(筹)(1979年10月)、甘肃省会计学会(1979年11月)、湖北省会计学会(1979年11月)、广东省会计学会(1979年12月)、浙江省会计学会(1979年12月)。随着中国会计学会的成立,推动了全国各地区会计学会相继成立,这些学会包括:湖南省会计学会(1980年4月)、辽宁省会计学会(1980年4月)、江西省会计学会(1980年5月)、内蒙古会计学会(1980年5月)、河北省会计学会(1980年6月)、吉林省会计学会(1980年6月)、安徽省会计学会(1980年6月)、福建省会计学会(1980年6月)、新疆会计学会(1980年6月)、河南省会计学会(1980年8月)、陕西省会计学会(1980年9月)、宁夏会计学会(1980年9月)、山东省会计学会(1981年1月)、北京市会计学会(1981年1月)、云南省会计学会(1981年7月)、广西会计学会(1981年7月)、贵州省会计学会(筹)(1981年8月)、四川省会计学会(1981年9月)、江苏省会计学会(1981年9月)、青海省会计学会(1981年10月)。截至1981年10月,全国除台湾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成立了会计学会或学会筹委会,形成了全国省、市、区级会计学术团体的完整组织体系。在此基础上,还出现了若干会计学会之间建立起相互联合开展理论研究的协调组织形式。如由北京、天津、山东、山西、内蒙古、新疆、宁夏、陕西、甘肃、青海等十省、市、区的会计学会联合组成的北方十省市区会计学会协作会和由浙江、江西、江苏、安徽、福建、广东、上海等七省、市的会计学会联合组成的东南地区会计学会协作会等组织。
●行业会计学术团体。在中国会计学会的推动下,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前后,行业会计学术团体相继建立,主要有粮食财会研究会、机床工具行业财会学术研究会、全国高等财经院校商业财务会计研究会、纺织工业会计学会、航空工业会计学会、建筑材料工业会计学会、铁道会计学会、电子工业会计学会、冶金财务会计研究会、农业会计学会、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兵器工业会计学会、交通会计学会等。他们之中,有的学会还在许多省、市设有分会组织。
七、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
●甘肃省会计事务公司成立。甘肃省为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省会计学会带动及有关部门支持下,于1980年9月在兰州成立“甘肃省会计顾问处”(也称“甘肃会计事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服务项目包括受聘担任各种经济组织的会计顾问,代拟各种经济文件,承办清查账目等任务。这是新中国第一家以国内会计咨询服务业务为主的会计事务公司,形成了新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雏形,它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恢复起到了实际的作用。
●关于注册会计师的立法。1980年12月,财政部颁发《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对会计顾问处(即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主要业务和任职人员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顾问处主要业务是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账报告书;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为有关财务会计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公证、调解或仲裁工作;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该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复苏和起步。1986年7月,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号主席令颁布,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981年1月1日,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这是新中国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以承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查账、验资等业务为主。之后,该所又在上海成立了3个分所,注册会计师达到47人,在机构、队伍、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方面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地方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组织成立。1987年4月9日,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组织成立。根据《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筹备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7年9月成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筹备组”。12月,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同意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8年9月,筹备组经过周密准备和协调,提出了中注协协会章程(草案)、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和协会领导产生办法。1988年1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理事74人,常务理事9名,谢明任名誉会长,杨纪琬任会长。原则上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草案)》,研究通过了《注册会计师查账规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办法》。1989年2月20日,财政部正式批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批准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同意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全国性的职业团体。1995年6月19日,根据财政部、审计署文件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联合后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监督、指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管理社会审计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1991年成立第一届全国考试工作委员会,1991年12月7、8日,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主持下,举行全国首次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2.37万人参加了考试,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7月,经财政部批准,安达信华强、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等三家最早中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加盟国际会计组织。1994年10月,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加入浩华国际会计公司。
●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议召开。1994年11月,全国第一次注册会计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开展整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举行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统一考试。
●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试点。1994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经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在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的大学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使注册会计师成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1995年,经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天津财经学院作为第一批试点院校开办注册会计师本科教育。
●港澳台和外国公民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199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对外开放,1994和1995两年中,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00多人报名考试,台湾和香港同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拥有了台湾、香港、加拿大等地区的非执业会员90人。
●岳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成立。1996年,山西岳华、北成所率先成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会计师(集团)事务所。
●中国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996年10月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提出入会申请;1997年5月8日,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多米尼加理事会上,中国的申请得到批准。当年10月,中国会计代表团参加了第15届世界会计师大会。
八、会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专教育。截止1996年,全国已有1483所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会计专业,当年毕业人数为110120人,在校学生人数为439467人。近几年又有一定发展。
●专科教育。截止1996年全国已有招收会计专业专科生的院校523所,当年录取新生为2万人左右,毕业生为30119人,在校学生为68763人。近几年来又有一定发展。
●本科教育。截止1996年全国已有244所院校招收会计专业的本科生,当年招收新生人数超过1万人,毕业生为7624人,在校学生为55826人。近几年发展速度逐年加快。
●硕士学位教育。1979年我国恢复招收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天津财经学院、上海财经学院、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为首批会计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截止1997年全国共有36所高校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专门研究机构面向国内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生。在1992~1996年这五年时间内,共毕业会计学硕士研究生953人,1996年在校生达到1183人。近几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逐年都有扩大。
●博士学位教育。1981年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财经学院和厦门大学设立首批会计学专业的博士点,批准娄尔行、葛家澍教授为博士生导师,1982年开始招生。1985年第一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第二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生导师是杨纪琬、余绪缨、杨时展、阎达五、李宝震、徐政旦教授。第三批为阎金锷、王松年教授。第四批为于玉林、谷祺、吴水澎、郭道扬、张为国教授。此后博士生导师审批权下放。1992~1996年这五年内全国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达66名。截止1998年全国在读博士生为180人左右。
●博士后流动站。目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院校有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
此外,高等职业技术会计教育、在职会计专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及在职人员非学历教育,以及其他后续会计教育形式发展变化都比较迅速。尤其是近几年来在朱镕基总理的领导下,先后在北京、上海建立了两所国家会计学院,它显示了我国会计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我国会计教育事业的多层次发展,在国际上造成了深远影响,其成就是伟大的,是前所未有的。
九、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
●会计电算化试点。1979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在财政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拨款560万元资助的情况下,从前民主德国进口一台EC—1040计算机,开始进行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试点工作。开始的试点项目考虑了很多,后由于计算机还不能处理汉字,只在工资计算方面进行了计算机处理。随后第一机械工业部又在北京第一机床厂等一些大型骨干企业也进行了会计电算化试点。1984年铁道系统的北京广安门车站、蚌埠铁路分局也相继引进了TC—800计算机,进行货票处理和工资计算处理试点工作,到1981年,约有40个单位相继购买了IBM—PC微机,并着手开发工资核算、材料核算、财务决算汇编等应用程序,成为我国较早的一批会计电算化试点单位。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和其他领域的应用,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1983年,国务院成立了电子振兴领导小组,指导和推动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全国掀起了计算机应用的热潮,许多企业购买了计算机,而其中多数企业又将财务会计作为应用计算机的突破口,会计电算化工作进入到第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出现的会计软件基本是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开发,如中国人民大学从1984年开始组织部分研究生先后在北京叉车总厂、北京机床二厂、石家庄水泵厂、石家庄棉纺织厂等企业研制开发会计软件,软件的功能模块包括:账务处理、报表、工资核算、材料核算、成本核算等;一部分早期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在单位内挑起了大梁,积极钻研会计业务,与会计人员密切配合,开发会计软件;也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成为编写计算机程序的行家。
●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以IBM/XT为代表的一批国外品牌的微型计算机进入国内市场;同时,以电子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开发的CC-DOS为代表的一批汉化的操作系统运行稳定性逐步增强、功能趋于完善;80年代中期,电子部实施“0500”微型计算机发展计划,国内也陆续出现了长城、浪潮、东海等一批微机的生产厂。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技术的发展,使计算机价格下降到许多单位可以接受的水平;而计算机汉字处理能力的增强,又为计算机开拓应用领域创造了条件。在会计工作中广泛应用计算机已从可能逐步变为现实。为此,财政部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政策指导和支持。1987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中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凡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需要购置的微型电子计算机,应尽量先用企业发展基金解决,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对单个系统价值在5万元以下,可分项摊入生产成本。”在当时国营企业成本支出管理严格,计算机价格又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无疑对于推动会计电算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经过一段时期的摸索和实践,有一批企事业单位初步具备开发和应用会计软件的能力,许多单位开发的应用项目已从试用阶段转向正式投入使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其会计工作者的积极探索下,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发展迅速。1988年,财政部会计司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10个部、委、局、总公司所属的33018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电算化的情况进行调查,其中: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4488个,各省、区、市单位28530个。调查结果显示,截止1988年3月,被调查单位中有4619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电算化,占调查单位的13.99%,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5884台,小型机220台;其中: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单位占被调查单位的比例为40.33%,各省、区、市开展会计电算化单位的比例为9.85%。
●会计电算化进一步发展阶段。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会计电算化又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开展,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为开展会计电算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商品化会计软件的快速发展,会计软件市场的形成,使会计软件的功能不断完善,质量稳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使企事业单位对开展会计电算化有了更迫切的需求,一部分企业已不仅仅满足于实现核算业务的电算化,并希望通过开展电算化加强管理;一些国外的管理软件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带来了一些先进软件技术和管理思想。上述这些因素都推动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大大向前发展一步。
●会计电算化培训。1995年4月,财政部印发《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大纲》,同时向全国推荐了6本初级培训教材和15个教学软件,首次规定由政府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会计人员进行电算化知识培训。由于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培训顺应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的要求,报名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非常踊跃,在开展培训的一年多时间里,共有超过100万会计人员参加了初级培训,其中有近90万人取得了初级培训合格证书。
●财会专用计算机研制成功。1995年7月,四通索泰克公司研制成功“四通MS—8400财会专用计算机”,集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与键盘于一体,使用该财会专用计算机,提高了电算化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财会软件行业组织。1995年12月,国内10余家财会软件公司自发成立了财会软件行业协会,以加强行业的协调和自我管理。
●商品化财会软件通过国家财政部评审。1989年8月,先锋公司研制开发的商品化财会软件——凯利—先锋CP—800通用财会软件系统通过了财政部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成为我国第一个被评审通过的商品化财会软件。
十、其他重要事件
●外国与中国会计界的交流。1980年9月,厄思斯特·惠尼公司董事长格罗夫斯来华访问,与中国会计学会商谈合作事宜;1980年12月,中国会计学会邀请澳大利亚会计学会执委会副主席派雷访华,开始了中外会计界的主动交往。
●中国参加政府间专家国际会议。1983年2月22日,上海财经学院娄尔行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出席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一次成员国际会议。
●会计知识大赛。1989年,中国会计学会和华人世界社联合举办全国首届会计知识大赛,大赛持续一年多时间,参赛人员260多万人,对普及和宣传会计知识发挥了积极作用。1989年2月,第一赛程结束,全国共发出试卷400万份,收回260万份,有效试卷257万份,第一赛程奖励一等奖4545名,二等奖33395名。1989年4月14日,全国首届会计知识大赛在中央电视台举行决赛,解放军代表队名列榜首,铁道部代表队和吉林代表队并列第二名,中央国家机关、福建、四川代表队并列第三名。5月1日,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为首届会计知识大赛题词:加强会计工作,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中国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7年5月8日,在国际会计联合会多米尼加理事会上,中国被通过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并被邀请作为理事会观察员参加理事会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界的专家学者先后多次应邀出席国际会计会议,并在大会上作主题发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学者出席会计国际会议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以及巴西等。同时,还先后在我国也多次举办会计国际会议,参加中国举办的会计会议的国家达到30多个。
回顾二十世纪中国会计发展的百年史,可以看到新中国时期,尤其是自1987年以来改革开放这二十多年,中国的会计事业进入到全面发展的阶段,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展望未来,我国正在深化经济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迎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所面临的历史机遇与挑战,迎着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我国会计环境的变化,我国会计将通过改革,进一步融入国际会计体系,并最终确立我国会计在全世界的重要地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郭道扬 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 王建忠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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