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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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
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共召开了四次理事会会议。
(一)华盛顿会议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度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于1999年3月16~19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本次会议是IASC理事会会议第一次对公众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批准了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IAS10);讨论了“投资性房地产”和“农业”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草案;讨论了“金融工具”国际联合工作组的有关情况。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沈小南作为中国观察员代表出席会议。
1.审议批准了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IAS10)。修订后的IAS10取代了原IAS10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而“或有”部分则移入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修订后的IAS10重新对以下主要问题进行了规定:①报表的“批准报出日”的界定及其批露;②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布发放的股利的处理;③资产负债表日后“持续经营”不再存在的情况的处理。修订后的IAS10在理事会会议上全票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讨论了“投资性房地产”和“农业”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草案。
①投资性房地产...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
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共召开了四次理事会会议。
(一)华盛顿会议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度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于1999年3月16~19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本次会议是IASC理事会会议第一次对公众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批准了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IAS10);讨论了“投资性房地产”和“农业”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草案;讨论了“金融工具”国际联合工作组的有关情况。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沈小南作为中国观察员代表出席会议。
1.审议批准了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IAS10)。修订后的IAS10取代了原IAS10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部分,而“或有”部分则移入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修订后的IAS10重新对以下主要问题进行了规定:①报表的“批准报出日”的界定及其批露;②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布发放的股利的处理;③资产负债表日后“持续经营”不再存在的情况的处理。修订后的IAS10在理事会会议上全票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
2.讨论了“投资性房地产”和“农业”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草案。
①投资性房地产。《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IAS25)中包括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考虑到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性,理事会决定将其从IAS25中拿出,作为一单独的准则发布。本次会议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草案进行了讨论,讨论的问题主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变化差额的处理以及公允价值的确定等。由于本次会议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及其差额的处理等问题争议较大,理事会决定对此问题进一步讨论后,再发布征求意见稿。
②农业。关于“农业”会计准则项目,理事会已研究了近5年的时间,以前的理事会议曾就此议题进行过讨论,本次会议继续审议其征求意见稿草案。该准则规范农业活动的会计处理,所涉及和讨论的主要问题有:准则的范围、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计价、公允价值变化差额的处理以及生物资产的列报及披露。草案建议对所有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均以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与其他类别的资产区分开,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别列报。本准则将农业用地和对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排除在准则范围之外。
3.讨论了“金融工具”国际联合工作组的有关情况。为完成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协议的一套核心准则的全部主要项目,IASC于1998年3月批准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IAS39)。IAS39实际上是一项过渡性准则。为制定一项高质量的、综合性的、国际协调的金融工具准则,IASC于1997年成立了包括IASC及13个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在内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联合工作组。本次会议对理事会如何对联合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监测和回应展开了讨论。理事会同意:①本年度剩下的两次会议将用较多的时间讨论联合工作组的工作成果;②IASC的金融工具咨询委员会将继续与联合工作组代表会晤,及时向他们通报IASC理事会对金融工具问题的意见;③当联合工作组完成其工作成果报告草案时,IASC将向公众发布以征求意见。
(二)华沙会议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度第二次理事会议于1999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波兰华沙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继续讨论“投资性房地产”和“农业”两个征求意见稿草案以及金融工具的若干计量问题;讨论战略工作委员会的文件“IASC的战略改组”;听取“企业合并”研究小组关于当前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研究动态的报告;讨论在理事会工作日程中增加4个新项目的建议。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沈小南、陆建桥作为中国观察员代表出席会议。
1.继续讨论“投资性房地产”及“农业”两个征求意见稿草案,以及金融工具的若干计量问题。
①投资性房地产。会议主要就对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只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还是应当允许在公允价值和成本法之间进行选择展开了讨论,由于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取得足够票数使草案作为征求意见稿发出。为达成相对一致的意见,代表们寻求了一种调和的办法,在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草案中,加上了一条规定,即企业在取得资产时需要对今后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地确定进行预计,如果能够,则采用本准则;否则,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准则。关于公允价值差额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多数代表赞成计入损益。
②农业。对于农业准则的核算对象,代表们基本没有异议。对于对生物资产和农产品采用何种方法计量,多数代表赞成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变化差额计入损益还是计入权益问题,多数代表赞成计入损益。
③金融工具。会议讨论了对没有公开市场价值的贷款如何计量、套期会计和对债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等问题。
2.讨论战略工作委员会的文件“IASC的战略改组”。IASC战略工作委员会起草的“IASC的战略改组”中就IASC未来的组织结构提出了如下建议:①以一个准则制定委员会(SDC)替代目前的项目起草小组;②SDC将由一个准则制定咨询委员会予以支持;③扩大理事会席位;④目前的咨询委员会由一个管理委员会替代,负责任命SDC、理事会和常设解释委员会会员,以及对IASC的工作进行监测。上述文件曾向世界各国发出征求意见,以往的理事会议也曾就此议题进行过讨论。反馈意见表明,招致批评最多的是SDC与理事会并存问题。本次会议提出了一个新的建议,即仍采用目前的理事会体制,但将理事会会员分为“全职”和“兼职”两类,全职会员中包括一些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代表。该建议受到理事会代表们的普遍欢迎,但是否能够被接受,还要看战略工作委员会的讨论情况。
3.听取“企业合并”研究小组关于当前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研究动态的报告。近年来,国际上对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有两种意见。一些国家正在考虑单一核算方法,即仅采用“购买法”,而另一些国家则倾向于仍允许采用两种方法,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IASC“企业合并”研究小组正在关注各国研究的进展情况及各界反应,尚不打算对是否应对IAS22“企业合并”进行修改作出结论。
4.讨论在理事会工作日程中增加4个新项目的建议。经投票表决,理事会在其日程表中增加“财务业绩报告”、“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的披露”、“退休金计划资产”及“过渡性要求”4个新项目。
(三)威尼斯会议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度第三次理事会议于1999年11月15~19日在意大利威尼斯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通过了有关IASC战略改组的新建议;通过了有关折现和采掘业的要点大纲;讨论了企业合并、金融工具、投资房地产和退休金计划资产和过渡性要求等项目。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朱海林、陆建桥作为中国观察员代表出席会议。
1.IASC战略改组。通过了IASC战略改组方案。根据该方案,改组后的IASC,将主要由受托人和理事会构成。受托人主要负责确定理事和筹措资金等;理事会主要负责独立地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及其解释公告等。
2.折现。已发布的国际准则中有好几项提到过折现问题,正在进行的项目也有涉及折现问题的,但是,现行国际准则尚未专门讨论过折现问题。提交此次会议讨论的是该项目的要点大纲,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的范围、计量目标、技术问题等。会议重点讨论了项目的范围。理事会没有同意大纲建议的范围,同时理事会认为,“折现”这个标题不能准确地反映意在反映的内容,建议以一个更具信息价值的标题代替“折现”一词。
3.采掘业。该项目尚处于研究的起步阶段,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是该项目的要点大纲。理事会全票通过项目组提交的要点大纲。
4.企业合并。讨论时代表们认为,确定企业合并是采取购买法还是权益结合法,需要着重考虑两点:一是在企业合并中是否应确认商誉;二是在企业合并中是否应反映交换价值。前者涉及到商誉的概念,后者的实质是有关资产和收益确认与计量的概念问题,因此,对企业合并的讨论最后集中到对概念层次的讨论。讨论的结果是要求项目组研究权益结合法的概念合理性问题。
5.金融工具。此次会议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负债的计量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会计模型下的收益报告等两个方面。
6.投资性房地产。会议着重讨论了各方面对《征求意见稿第64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评论意见,即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会议还讨论决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不应规范经营租赁房地产的会计处理问题,而应由《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来规范,同时认为,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得到最终通过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应同时废止。
7.退休金计划资产。会议认为,应当考虑修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的退休金计划资产的定义,取消准则中的可补偿退休金计划资产和不可补偿退休金计划资产的定义,对于退休金计划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也不应再按此分类处理。
8.过渡性要求。过渡性要求指对某些企业首次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所产生的与过去会计规范之间的“过渡”,以及新、旧会计准则之间的“过渡”所要求的处理。过渡性要求最后不形成国际会计准则,只是形成供IASC制定和解释准则条文时使用的一个内部指南。会议讨论了提交的要点大纲,同意制定有关过渡性要求的内部指南,以确保过渡性要求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四)阿姆斯特丹会议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度第四次理事会议于1999年12月13~16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通过了战略工作委员会在1999年11月威尼斯会议上建议的IASC战略改组方案;任命了IASC战略改组后的提名委员会会员;讨论并通过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处理原则;讨论了“报告财务业绩”及“金融工具”项目。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陈毓圭、陆德明作为中国观察员代表出席会议。
1.理事会批准了IASC战略改组后的提名委员会会员。该提名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来自德国、德勤会计公司、英国、美国、法国、中国香港及世界银行等国家和组织,他们负责任命改组后IASC的第一批受托人。
2.讨论并通过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处理原则。本次会议通过的“投资性房地产”与第64号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差别有:①企业既可以以公允价值,也可以以成本计量投资性房地产;②建造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以成本计量;③持有的、未来用途不确定的土地应列作投资性房地产,除非其潜在的未来用途均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④销售或处置中发生的交易费用不应冲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本准则计划于2000年3月份的理事会议上定稿发布,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
3.讨论“报告财务业绩”及“金融工具”项目。
①报告财务业绩。理事会对G4+1集团(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IASC)起草的“报告财务业绩”立场公告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讨论,该文件于1999年8月发布以征求意见。理事会支持建立一个新的筹划委员会,负责研究报告财务业绩的有关问题,并起草一份“原则公告草案”。
②金融工具。理事会讨论了“金融工具”项目工作组(JWG)的进展报告,以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相关的问题。
二、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6次会议
第16次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会议于1999年2月17~19日在日内瓦召开。会议的主题为职业会计师资格的国际标准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陈毓圭作为中国代表出席会议。
1.起因。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会计贸易障碍已经通过国际协议(如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职业会计师资格相互承认的协议指南及《新加坡宣言》)得以消除,有关国家不再禁止外国会计师进入本国执业,但这些协议只规定了会计师资格相互承认的程序和协议范本,而没有也不可能规定相互承认的具体条件。为此,专家工作组于1993年立项研究职业会计师资格的国际标准问题。会议讨论中,代表们都十分赞成尽快就职业会计师资格提供一套国际标准,并将此标准作为国际基准,各个国家参照制定或修订本国的标准,并据以授予职业会计师资格。
2.职业会计师资格评价的要素。会上讨论通过了《职业会计师资格评价国际指南》及《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职业会计师资格评价国际指南》将职业会计师资格的评价要素规定为6个:①普通教育和技能;②职业教育;③专业能力评估;④相关经验;⑤继续职业教育;⑥注册。
《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是应发展中国家的要求编订的,是一份比较具体的教学大纲,为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制定或评价本国教育大纲提供了依据。
三、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国际研讨会
1999年6月11~12日,第一届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国际研讨会在香港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4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位专家、学者作了专题发言。另外,多位来自内地的高级政府官员作了专题报告。会议议题涉及会议、财务、金融、审计、税务以及宏观经济等各个领域,集政策、实务与理论为一体,其成果对我国经济政策制定、实务与学术研究等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率团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大会发言。
四、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理事会会议
1999年,CAPA共召开了两次理事会会议。
(一)第52次理事会会议
1999年4月23日,CAPA第52次理事会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是否取消台湾会计师组织的会员资格;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的职能;CAPA会员国遵守国际会计和审计准则的情况;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情况;注册会计师多项业务问题;重新考虑CAPA的目标和策略;等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李勇、章海贤出席了本次会议。
1.关于是否取消台湾会计师组织的会员资格。1996年10月,CAPA理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将台湾会计师组织的原名称“中华民国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改称为“中国台湾会计师公会联合会”。此后,台湾会计师组织一直未交会费。根据CAPA章程的规定,如会员拖欠会费1年以上,理事会有权暂停或取消会员的资格。会议对此事作出简短的讨论,基本认为应取消台湾会计师组织的会籍,但未正式形成决议。
2.关于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的职能。马来西亚代表介绍,有些国家要求ISAR重新设计工作目标和范围。至于建立全球会计师资格,目前尚不可行。为给ISAR提供意见,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邀请一些外国专家,制定了一个“全球会计师资格指南”。
3.CAPA会员国遵守国际会计和审计准则的情况。促使各会员国遵守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是CA-PA理事会的责任。有的国家建议,要求各CAPA会员国在2005年之前采纳国际标准。会议认为,目前CAPA对各会员国遵守国际准则情况的了解还几乎是一片空白。为此,会议决定让澳大利亚负责设计一套调查表,以便对各会员情况进行摸底。
4.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情况。中国代表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情况,以及对外开放政策作了简要介绍,引起与会者的浓厚兴趣。
5.关于注册会计师开展多项业务问题。国际律师联合会(IBA)去年9月在温哥华通过一项决议,建议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与法律业务或咨询业务分开。注册会计师与律师的业务之争已有一段时间,对于IBA通过的决议,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认为应作出反应,并建议各国注册会计师组织研究此事。会议对此未作充分讨论。
6.重新考虑CAPA的目标和策略。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CAPA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作用,必须重新研究CAPA的目标和策略。为此,会议决定先开展两个研究项目:①各会员国遵守国际会计与审计准则的情况;②各会员国的后续职业教育情况。第一个项目由澳大利亚负责,第二个项目由加拿大负责。
(二)第53次理事会会议
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第53次理事会会议于1999年10月16日在斯里兰卡召开,与会代表分别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斯里兰卡、泰国和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另外,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IFAC理事会结构的改革;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的地位;成立国际会计发展论坛(IFAD)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李勇、章海贤、李茂龙出席了本次会议。
1.关于IFAC理事会结构的改革。理事会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一是改革后理事会职能权力扩大;二是理事席位减少;三是选举方式将改为与会费交纳标准挂钩结合自行推荐的方式,亦即交纳会费较多的国家将占有较多的席位。这种改革的目的是让西方大国主宰IFAC。这一改革引起与会代表的强烈反响。一些代表建议从地区代表性、经济因素等方面考虑名额分配,不要给人造成IFAC是富人俱乐部的印象。IFAC官员表示将考虑代表们的建议。
2.关于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的地位。AFA认为CAPA未能代表AFA的利益,AFA的10个会员国可能会离开CAPA。鉴于AFA的退出将对CAPA产生重大影响,理事会建议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
3.关于成立国际会计发展论坛(IFAD)。为提高各会员国会计行业的水平,IFAC与有关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等)发起成立了IFAD。IFAD的职能是IFAC目标的延伸,主要目的是借助其他国际组织的力量,促进会计行业发展。对此,与会代表均表示支持CAPA加入该组织,并承担相应的经费。但也有代表担心,将来的IFAD发展壮大后会控制IFAC。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沈小南 高大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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